墨对吴大队说,“附上详细的说明和我们的怀疑。请求省厅技术处优先检验,重点是尝试确定是否有非死者的生物组织成分,以及……如果可能,进行血型鉴定。”
“明白!”吴大队立刻去安排。
送检材料出发后,林知墨并未等待。他结合已有的发现,开始更新侧写。
“如果死者指甲内真的残留了凶手的皮肤组织,那么此案的谋杀性质就基本可以确定。”他对参与调查的刑警们分析,“这指向一个关键场景:搏斗。死者在生前或濒死时,与凶手发生了肢体冲突,并且抓伤了对方,很可能是在手臂、手背、脖颈等裸露部位。”
他走到白板前,写下关键点:
“指甲证据”的推论:
1. 暴力存在: 排除平静被灌酒或突然袭击致晕后伪造现场的可能。存在一个对抗过程。
2. 凶手受伤: 凶手身体某处(极可能是上肢裸露部位)留有抓伤。伤口可能需要处理(就医、自疗)或留下疤痕。
3. 亲近接触: 能发生如此近距离搏斗,凶手极有可能是熟人,让死者降低了戒心,或者是在一个相对封闭、死者无法迅速逃脱的环境下动手。
4. 动机强化: 需要发展到肢体搏斗程度的矛盾,通常不是小事。经济纠纷、情感冲突、重大利益争夺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所以,我们的排查重点要更加集中。”林知墨总结,“重新梳理王建国的所有社会关系网,尤其是:一,有经济往来且存在纠纷的(合作伙伴、债权人/债务人、竞争关系);二,与他有个人恩怨的;三,具备作案时间、地点条件,且在1990年秋末案发后不久,手部、手臂或脖颈处出现过可疑新鲜伤痕或陈旧疤痕,且对此解释含糊或不合常理的人。”
“尤其是这个伤痕线索,”吴大队眼睛发亮,“如果是抓伤,可能比较细长,不规则。事隔五年,可能早就好了,但说不定会留疤!我们当年排查,可完全没往受害人可能抓伤凶手这个方向想!”
“还有车辆,”林知墨补充,“如果是在车内或车边发生的搏斗,然后凶手将昏迷或已死的死者置于驾驶位,伪造酒驾落水,那么车内或许还留有搏斗的痕迹,或者凶手的毛发、衣物纤维等。当年车辆检验的重点是坠水损伤和机械故障,这些可能被忽略。车辆残骸现在何处?”
吴大队面露难色:“车……当年认定是意外后,保险公司赔了,残骸好像被当成废铁处理了……我得去查查记录,看是不是卖了废品,还是扔在哪个停车场角落烂掉了。”
“尽力去找。”林知墨道,“哪怕只剩一个车架子,也可能有发现。同时,重点人际排查立刻开始。等省厅的血型或其它检验结果回来,我们就有更明确的比对目标了。”
平山县局的刑警们如同被上紧了发条,分头行动。旧案重启,往往意味着要走回头路,询问可能已经淡忘的证人,翻查可能已遗失的记录,但一条由“胃内容物无酒精”和“可能存在的皮肤碎屑”牵引出的新线索,如同黑暗中的幽光,让他们看到了将一桩五年“意外”翻转过来的可能。
林知墨坐镇县局,梳理着陆续报上来的王建国当年生意往来的零碎信息。这个在90年代初敢于贷款买二手车跑运输的个体户,人际关系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他的通讯录(一个小本子,赵桂芳也提供了)上,写着一些名字和传呼号,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名字是:刘志强。
据初步了解,刘志强当时与王建国合伙承包过一段从平山往邻市拉建材的短途运输线路,后来似乎因为分账问题闹过不愉快。案发时,两人是否还有合作?矛盾是否激化?
直觉告诉林知墨,这个刘志强,需要重点关照。而这一切,都在等待着省厅技术处那份可能至关重要的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