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想通了。这世上的罪人太多了。那些偷奸耍滑的、坑蒙拐骗的、欺负弱小的……他们都该受到惩罚。既然法律管不了,我就来管。我替天行道,送他们去江底,向我的二十二个兄弟赔罪。”
“你是怎么选择受害者的?”林知墨第一次开口。
周振海转向他,眼神里有一丝审视,仿佛在判断这个年轻人是否能理解他的“事业”。
“火车站,汽车站,劳务市场。”他说,“找那些独来独往的,眼神闪烁的,一看就不老实的。跟他们搭话,说介绍工作,一天八十,包吃住。他们贪心,就跟我走。带到船上,给喝点药茶,就睡了。”
“然后呢?”
“等他们醒了,绑起来。问他们,这辈子做过什么亏心事。偷过东西?骗过人?欺负过女人?他们都会说。人到了那时候,什么都肯说。”周振海的嘴角扯出一个诡异的弧度,“然后,我就告诉他们:你有罪。我要帮你洗干净。刻个字,推下江,江水一冲,罪就没了。下辈子,做个好人。”
“刻字的内容,‘悔、罪、赎、偿’……有什么讲究?”
“按顺序来的。”周振海说,“第一个,刻‘悔’,让他后悔;第二个,刻‘罪’,定他的罪;第三个,刻‘赎’,让他赎罪;第四个,刻‘偿’,让他偿还……后面还有‘罚’、‘惩’、‘净’、‘洗’。每个字都有讲究。刻完了,推下去,江水会带走一切。”
他的描述如此冷静,仿佛在讲述一套工艺流程。林知墨观察着他的微表情:说到“刻字”时,他的眼睛会微微发亮;说到“推下江”时,他的呼吸会变得平稳,甚至有一种……放松感。
这是典型的“仪式性代偿行为”。通过这套高度程序化的杀戮仪式,周振海将内心无法排解的痛苦、愤怒和负罪感,外化和转移到了受害者身上。每完成一次“审判”和“处决”,他就获得了一次心理上的“净化”,暂时缓解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带来的煎熬。
但这是饮鸩止渴。短暂的平静后,罪恶感会以更强烈的形式反扑,迫使他寻找下一个“祭品”,陷入恶性循环。
“那些受害者的衣服、物品,你留下了吗?”林知墨问。
周振海点头:“留着。放在家里。有时候看看,就像……就像他们还在。陪我。”
这句话让审讯室里的温度骤降。
凌晨四点,搜查周振海住所的刑警回来了,带回了几大箱证物。
位于造船厂家属院302室的老式单元房,正如林知墨所料,成了一个微型的“罪证陈列馆”。
客厅墙上,贴满了泛黄的报纸剪报——全是关于“江渝号”事故的报道,以及后续的评论文章。墙上还用红笔标注着时间线、责任关系图,像极了警方的案情分析板。正中央,是二十二名遇难船员的名单和照片,用图钉整齐钉成一排。
卧室床下,一个老旧的大木箱被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地叠放着九套衣物——从夏装到冬装,材质、款式各异,但都洗得干干净净,甚至熨烫平整。每套衣服旁,都放着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面装着受害者的随身物品:一个生锈的打火机、半包没抽完的香烟、一个木制烟嘴、几张皱巴巴的毛票、一支圆珠笔、一个塑料梳子……
木箱的角落,还有一小捆剩余的麻绳,以及三把保养良好的刻刀——除了今晚用的那把,还有两把备用。
书桌抽屉里,除了那本《赎罪录》,还有一沓厚厚的上访信底稿、各级部门的回复(大多是程式化的“已转交”、“正在处理”)、以及几十张汇款单存根——都是他这些年给遇难船员家属寄钱的记录。金额不大,每次五十、一百,但持续了十一年。
“他把退休金的大部分,都寄给那些家属了。”负责搜查的刑警感慨道,“自己过得跟乞丐似的。”
林知墨翻看着那些汇款单。收款人地址遍布全国各地,从东北到广东。金额旁有时会备注:“给老张女儿学费”、“小王母亲药费”、“李师傅孙子买糖”……
这是一个复杂的、充满矛盾的人。一方面,他残忍地杀害了九个无辜者;另一方面,他又持续十一年默默资助遇难同事的家属。极端的恶与偏执的善,在他身上扭曲地共存。
而这一切的根源,是十一年前那场未能得到公正解决的事故,以及后续制度性冷漠带来的二次伤害。
天亮时分,芜湖市局局长亲自来到刑侦支队,听取案情汇报。
当听到周振海已经供认九起命案,并且还有更多受害者可能未被发现时,局长的脸色极其凝重。
“立即成立专案组,梳理所有线索,务必查清每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给家属一个交代。”局长下令,“同时,将案件情况上报省厅和公安部。这起系列案影响太坏了。”
陈支队看向林知墨:“林主任,这次多亏了你的分析,我们才能在这么短时间破案。从绳结到刻字,从事故背景到心理动机……一环扣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