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高中辍学,无固定职业,平时在街头帮人看摊、打零工,最大的爱好就是泡录像厅,尤其迷恋港产黑帮片,穿着打扮极力模仿电影里的“古惑仔”,说话也学着带点粤语腔调。其父是个老实巴交的菜农,去年因为生病急需用钱,不得已向“星光”录像厅的吴老板借了三千块高利贷,利滚利下来,至今未能还清,经常被吴老板派人催债恐吓。孙小斌对此极为愤恨,多次在公开场合扬言“要给姓吴的点颜色看看”。
案发当晚,有目击者看见孙小斌进了“星光”录像厅。而案发后,他就从平时栖身的廉价出租屋消失了,踪影全无。
嫌疑重大!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没有直接证据。现场被破坏,没有提取到可靠的指纹或毛发。凶器无踪。血衣可能被处理。仅凭动机和在场证明,不足以定案,更无法解释其模仿作案的复杂心理。
抓不到人,一切都是空谈。孙小斌如同惊弓之鸟,藏匿得无影无踪。
专案组会议上,气氛有些焦躁。秦铁山拍着桌子:“掘地三尺也得把这孙子挖出来!通知车站,码头,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
林知墨却提出了不同的思路。
“秦队,孙小斌这类凶手,与赵志强有本质不同。”林知墨在黑板前分析,“赵志强作案是向内收缩,回到自己的‘秩序世界’。孙小斌作案是向外扩张,是一场‘表演’。他渴望观众,渴望认可,哪怕这认可是来自他幻想中的‘江湖’或者……追捕他的警察。”
他顿了顿,看向众人:“他作案后躲起来,是因为害怕。但他内心那个‘表演者’不会满足于悄无声息地落幕。他一定会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想知道他的‘作品’引起了多大的‘轰动’,警方是如何‘评价’他的。这种关注,会让他焦虑,也会让他产生一种扭曲的参与感。”
“你的意思是?”秦铁山若有所思。
“我们可以给他搭建一个‘舞台’。”林知墨指向窗外,“利用本地影响力最大的《南江晚报》。安排一次采访,由秦队你出面,透露一些‘半真半假’的信息。”
“具体怎么做?”
“第一,强调案件已取得‘重大突破’,警方掌握了‘决定性证据’——可以含糊地暗示,在现场发现了凶手‘不慎遗留的具有强烈个人特征的物品’(比如,他刻意模仿电影人物使用的某种小道具,或者衣物纤维)。这会引起他的极大恐慌和好奇,他迫切想知道我们到底找到了什么,会不会直接指向他。”
“第二,在采访中,点明警方已经洞察凶手的‘作案心理’,指出其‘盲目模仿电影暴力’、‘试图以犯罪获取虚幻的英雄感’是‘幼稚和可悲的’。这对他的‘表演’和‘自我认知’是一种直接的打击和挑衅。他可能会感到愤怒,也可能急于辩解或证明自己。”
“第三,在报道刊发后,对他可能藏匿或返回的区域(如他的出租屋、常去的录像厅、狐朋狗友住处)进行外松内紧的监控。他很可能按捺不住,会冒险返回附近,观察动静,甚至试图打探消息。”
秦铁山摸着下巴上的胡茬,思考着这个“引蛇出洞”的计策。“有风险,万一他不上钩,或者吓得更深了呢?”
“他年轻,冲动,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逻辑里。恐惧和表现欲会交织折磨他。上钩的概率很大。”林知墨语气笃定,“而且,这是我们目前最快打破僵局的方法。”
周建国支队长最终拍板:“按林顾问的思路试试!老秦,你去联系晚报,把握好分寸。其他各组,做好监控准备!”
9月14日下午,《南江晚报》社会版的头条,刊登了记者对刑侦支队副队长秦铁山的专访,标题颇为醒目:《“录像厅血案”侦破获重大进展,警方披露凶手模仿电影作案心理》。
文章里,秦铁山(按照林知墨的授意)措辞严谨又留有悬念:“……经过细致勘查和技术分析,警方已在现场获取关键物证,该物证具有鲜明的个人化特征,为锁定嫌疑人提供了明确方向……凶手显然深受不良影视作品影响,其作案手法带有明显的模仿痕迹,试图通过这种极端方式满足其扭曲的英雄幻想和表现欲,这是极其幼稚和危险的……警方正布下天罗地网,奉劝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
报道一出,果然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起离奇的“电影杀人案”,以及警方“神速”的进展。
监控小组二十四小时轮班,眼睛都不敢多眨一下。
9月15日,晚上八点多,天色刚黑透。孙小斌租住的那片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杂乱的自建房区域,一个穿着不合时宜的花衬衫、头发抹得锃亮、戴着墨镜(尽管是晚上)的瘦高身影,鬼鬼祟祟地出现在巷子口。
他显得非常紧张,不停地左顾右盼,脚步迟疑。他在巷口徘徊了好几分钟,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进去。最终,他压低帽檐,快步走向巷子深处一家他以前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