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墨菲的血债
    “维苏威俱乐部”。

    这地方曾经是“屠夫”加洛的王座室,皇后区最顶级的销金窟。

    空气里那股昂贵的古巴雪茄、十二年苏格兰威士忌和高级香水混合而成的“权力”味道,曾经浓郁得能让闯入者窒息。

    但现在,这股味道被更野蛮、更冰冷的气息冲刷得一乾二净。

    刺鼻的枪油味、廉价的爱尔兰威士忌酸味、新刷的工业灰油漆味,以及……一股永远也擦不掉的、淡淡的血腥味。

    这里,死过人。

    戈登用哈里森那笔黑钱,把这个地方“清理”了一遍。

    地下室被改造成了军火库和禁闭室。

    这里不再是供人享乐的妓院,这里是战爭指挥所。

    李昂是第一个到的。他悠閒地坐在那张属於加洛的巨大红木办公桌后,桌面上空空如也,只有一部电话和一台崭新的手摇计算器。

    戈登推门而入,他换上了一身干练的黑色作战服,腰间的fn fal自动步枪擦得鋥亮。他那双眼睛没有丝毫浑浊,只剩下狼一般的冰冷。

    “老板,”他言简意賅,“都到了。”

    “让他们进来。”

    第一个走进来的,是弗兰克·墨菲。

    这位nypd的老警探,在踏入这间办公室的瞬间,脚步明显一顿。

    他看到了。在大厅的入口处,那个曾经代表著“屠夫”加洛权力的、华丽的金色“g”字母大理石浮雕,已经被砸得粉碎。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符號——

    一只用刺眼的、鲜血般的红色油漆喷涂的巨大手掌,掌心,是一颗绿色的三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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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手帮”。

    更让他心臟收缩的,是站在门口的“门童”。不再是穿著燕尾服、彬彬有礼的义大利侍者。而是两个穿著统一黑色西装、剃著光头、满脸横肉的爱尔兰暴徒。

    是“屠夫”奥康纳和“矮子”肖恩。

    当他们看到墨菲时,这两个在布鲁克林街头杀人不眨眼的疯狗,居然……立正了。

    “墨菲先生。”奥康纳的声音充满了恭敬,“老板在顶层等您。”

    他们的西装下摆鼓鼓囊囊,“注油枪”的轮廓清晰可见。

    墨菲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他不是没见过黑帮。他当了一辈子警察,打交道的全是这些杂碎。

    但他从没见过这种。这种把黑帮堂口,搞得比他妈的nypd总部还纪律森严的……怪物。

    这些爱尔兰杂碎看他的眼神里,没有挑衅,没有不屑。只有冰冷的、毫无感情的……服从。

    那不是对“警察”的服从,而是对“食物链上层”的敬畏。因为,他是老板的客人。

    墨菲沉默地走进电梯。他感觉自己不是在走进一间办公室,而是在走进一个全新的、秩序森严的……屠宰场。

    第二个到的,是萨姆·费舍尔。

    第二个到的,是萨姆·费舍尔。

    他不像墨菲那样对这个地点感到震惊——作为李昂的情报官,他来这里好几次了。

    但即便如此,每一次踏入这栋被血洗过的黑帮堡垒,萨姆还是会感到一种发自骨髓的寒意。他那双蹬著廉价皮鞋的脚踩在昂贵的大理石地板上,依旧有种不真实感。

    他看到了“疯狗”帕特。

    那个在“红手帮”里地位仅次於戈登的爱尔兰疯狗,此刻正穿著西装,像一头被强行套上项圈的棕熊,一言不发地守在电梯口。

    事实证明有些人天生就和某些人排斥,比如费舍尔对帕特。

    费舍尔那双浑浊的蓝眼睛扫过萨姆,儘管没什么恶意——但依旧让萨姆的后颈发凉。

    顶层办公室。当萨姆和墨菲推门而入时,他们看到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一幕。

    李昂,穿著他那身一尘不染的西装,平静地坐在主位上。

    詹姆斯·戈登,前fbi精英,像一尊雕像般,持枪侍立在他的左后方。窗外的阳光照进来,將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这不仅是所谓的“核心会议”,更是一个黑帮教父,在接见他麾下的……“白道”代理人。

    “坐。”李昂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萨姆几乎是“摔”进了那张昂贵的真皮沙发里。墨菲则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坐在了另一侧。李昂给他们倒了酒。

    “萨姆,戈登,墨菲。”李昂举起杯子,“哈里森倒了。敬我们的『审计』工作。”

    萨姆慌忙举杯。

    戈登像机器一样面无表情地举杯。

    墨菲的手在发抖,他盯著杯中的酒液,沉默了片刻,一饮而尽。

    辛辣的液体灼烧著他的喉咙,却无法压下他心中的惊涛骇浪。

    他知道,从他接下李昂美钞的那一刻,他就彻底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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