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成了镇妖司小卒
把长刀,刀鞘烂得掉渣,边角都磨平了。他伸手拔出来,“噌”的一声,声音乾涩,刀刃上全是缺口和锈斑,像长了麻子,阳光透过窗缝照进来,连点反光都没有,恐怕劈柴都费劲,更別说斩妖除魔了。

    “这装备,是让我去给妖魔送菜吧。”林砚摇摇头,可还是把粗布衣套在里面,布料粗糙,磨得皮肤发痒。外面披上皮甲,又找了根灰扑扑的布条把皮甲的裂口缠紧,勒得胸口发闷,才將那把破刀掛在腰间,刀鞘撞著腿,硌得慌。

    推开门,天已经黑透了。镇妖司的院子里光禿禿的,连棵树都没有,只有几盏纸糊的灯笼掛在廊下,昏黄的光映著满地的碎石和杂草,风一吹,灯笼就晃,影子也跟著晃,像有鬼在跳舞。院子里站著三个人,为首的正是王二狗,他双手叉腰,肚子挺得像个皮球。他身后跟著两个跟班,一个瘦高个,脸尖得像马猴;一个塌鼻樑,眼睛眯成一条缝,都是镇妖司的杂役,平日里没少跟著王二狗欺负原主,抢他的窝头,脱他的衣服。

    “哟,还真活过来了?我还以为赵校尉一罚,你就得去见阎王呢。”王二狗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唾沫星子喷了出来,溅在林砚的鞋上。“赵校尉说了,你既然还能动,今晚就跟著我们巡夜。北街那片归你,要是敢偷懒耍滑,或者漏了什么妖物……”他拍了拍自己腰间的刀,刀鞘是新的,黑亮黑亮的,一看就比林砚的好上百倍,“仔细你的皮!”

    林砚沉默著点头。他心里清楚,北街是黑石镇最偏、最破的地方,紧挨著镇外的黑风山,山里头常有野兽出没,偶尔还会有妖魔下山,叼走镇上的孩子。巡夜的危险性最高,以往巡夜都是三四个人结伴去北街,如今让他一个人去,明摆著是要整他,甚至盼著他死在外面,省得占著杂役的名额。

    可他没资格反驳,只能攥紧了腰间的破刀,刀柄上的木刺扎进掌心,疼得他清醒了几分。转身就要走。

    “等等!”王二狗突然叫住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纸糊的灯笼扔过来,灯笼轻飘飘的,像片叶子。“拿著这个,別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到时候还得我们去收尸,晦气!”

    林砚伸手接住,灯笼的纸皮都发皱了,里面的蜡烛只剩小半截,火苗微弱得仿佛一吹就灭。他掏出火摺子,“嗤”的一声吹燃,点燃烛芯,昏黄的光勉强照亮脚下三尺地,连身边的影子都显得虚浮,飘飘忽忽的。

    走出镇妖司的大门,一股寒意扑面而来,带著山风的冷硬。黑石镇不大,也就几百户人家,房屋都是低矮的土坯房,墙皮掉得一块一块的,露出里面的黄土。街道狭窄泥泞,坑坑洼洼的全是水洼,倒映著天上的残月,碎成一片一片。天刚擦黑,家家户户就都关紧了门窗,连条缝都不敢露,门板上钉著厚厚的木板,生怕招来什么不乾净的东西。偶尔有哪家的油灯亮了,也会被主人赶紧用布遮上,光从布缝里漏出来,星星点点的,像鬼火。整个镇子静悄悄的,连狗叫都听不到一声,只有风吹过破屋的呜咽声,像哭丧,听得人心里发毛。

    林砚提著灯笼,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北街走。夜风卷著尘土,吹得灯笼左右摇晃,烛火明灭不定,把他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他握紧了腰间的破刀,虽然知道这刀没什么用,但握著点东西,总能让人安心些,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

    融合的记忆告诉他,这个世界的妖魔不是说书先生嘴里的故事,是真真切切会吃人的。它们有的是动物成精,皮毛油亮,牙齿锋利;有的是植物化形,枝条缠绕,能吸乾人的精血;还有的是枉死的人怨气所化,浑身是血,哭著喊著要找替身。灵脉枯竭后,它们越来越猖獗,尤其是在黑石镇这种小地方,官府不管,镇妖司不作为,百姓只能自认倒霉,夜里不敢出门,连孩子哭都要捂住嘴。镇妖司的巡夜,与其说是护佑百姓,不如说是走个过场——真要是遇到厉害的妖魔,他们这些底层小卒,就是用来给那些校尉、百户们挡刀的诱饵,用一条命换他们逃跑的时间。

    “必须儘快变强。”林砚咬著牙想,嘴唇都咬得发疼。“在这种世道,没本事,连螻蚁都不如。”

    可怎么变强?原主是个天生的“废灵根”,连最基础的淬体境都没踏入,连引气入体都做不到,像块捂不热的石头。镇妖司倒是有修炼的功法,叫《镇妖诀》,据说威力无穷,可那都是给有背景、会送礼的人准备的。原主这种没根没底的软骨头,別说学功法了,连功法的封面都没见过,只远远听过校尉们背诵口诀的调子。

    正想著,前方的巷口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声响——“窸窸窣窣”,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拖著重物行走,布料摩擦地面的声音,还有黏腻的水声,听得人头皮发麻。

    林砚猛地停下脚步,屏住呼吸,连心跳都慢了半拍。他提著灯笼往前凑了凑,烛光照亮了巷口的青石板路,空无一物,只有几片落叶在风里打旋。可那股若有若无的腥臭味,却顺著夜风飘了过来,比茅厕的味道还难闻,带著一股子甜腻的腐气,像烂掉的果子,钻进鼻腔,让人作呕。

    是妖魔的气味!原主的记忆里,有过一次远远撞见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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