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秦孝公大叫起来,跳起身,解下腰间的佩剑,交给公孙鞅,厉声道,“从今以后,秦国的一切大事,就由左庶长做主。谁敢对抗左庶长,就是对抗寡人!”朝臣们听了,个个脸色大变,俯伏于地,望也不敢向公孙鞅多望一眼。
公孙鞅执掌了秦国朝政后,发出的第一道命令,就让国人莫测高深,议论纷纷。他命人在南城门竖了一根五尺高、直径六寸的木柱,旁边悬着赏牌,上写:凡国中之人,不论何等身份,只要能将此木扛至北城门,立赏黄金一斤。
赏牌刚刚悬起,南城门就围上了许多人,待过了大半个时辰,南城门已是挤得人山人海一般。但是人虽众多,却没有谁上前去扛起那根木柱。
众人只是盯着赏牌,七嘴八舌说个不停。一个人道:“这根木柱又不沉重,朝廷何至于发下一斤黄金的厚赏?我看其中定然有诈,谁扛了木柱,谁就倒了大霉。”另一个人道:“一斤黄金,可值一万个铜钱呀,若拿去买粮食,可买三百三十多石啊,能让我一家人吃好几年呢。唉!我真想得到这一斤黄金啊。”第三个人说道:“你就知道吃,官府的黄金,是这么容易拿的吗?我替官府做工,一天累死累活,只拿六个铜钱。若想得到一斤黄金,得做四五年的牛马才成呢。哼!你扛这么一根木头,就想得到一斤黄金,做梦去吧。”第四个人说道:“官府不想拿出黄金来,又悬出这个赏牌干什么?这不是拿我们寻开心吗?”第五个人说道:“近来人心大坏,盗贼甚多。当贼的人,多有贪心,朝廷想出这个办法,是要杀尽有贪心的人。谁去扛木柱,谁就是有贪心的人。”
……
众人议论纷纷,谁也不敢去扛那根木柱,却又谁也不愿意轻易地离开。一斤黄金,实在是太诱惑人了。
到了中午,忽然来了一个吏使,将赏牌上的黄金一斤,改写成了黄金五斤。什么,扛一根木柱,就可以得五斤黄金吗?整个都城的人差不多全拥到了南城门,但仍是没有一个人敢去扛那根木柱。这时,忽然有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钻到了木柱前,一把搂起来,就扛到了肩上。众人都愣住了,傻乎乎地看着那个乞丐。
那乞丐咧嘴一笑,说:“反正这些时也讨不到什么东西,快饿死了。左右是死,我为什么不碰碰运气呢?”说着,他扛着木柱,摇摇晃晃向北城门走过去。众人连忙让出道来,跟在乞丐身后,一边跟着,一边嘀咕,认为乞丐必死无疑。
到了北城门口,当真有一个官儿捧着五斤黄金,送给了乞丐,并大言道:“左庶长大人令出必行,绝不改悔。此人听从左庶长之令,当得厚赏!”
众人“轰”地炸开了,有的傻愣愣站着不动,有的抱头大叫“冤枉”,说那厚赏本应该是他所得,有的到处乱跑,逢人便说——真给金子,左庶长说话算话,真给金子……还有许多人拉着那乞丐,不停地向乞丐叫着老爷,要给乞丐酒肉吃喝,要给乞丐穿着绸缎。一时间,左庶长“真给金子、乞丐发财”的传闻像风一样迅速地传向四面八方。
第二天,众人不约而同地又来到了南城门,看见挂赏牌的地方悬出了许多写满字迹的竹筒。几位穿着红袍的官吏站立在旁,大声宣布:这是左庶长定下的变法革新条令,今后秦国的官民人等,俱须依此条令行事,敢不遵行者,当处以斩首大刑。
官吏们并且还大声念着那些条令:
一、实行户籍连坐之法。国中百姓每十家编作一什,由什长统领。各户名册须交官府保存,以备查验。凡查验出有隐瞒行为,犯者立即杀头,什长则罚铜钱一万。每一什中若有“奸人”,同什各户须立即报告官府,告者可得重赏,不去者与奸人同罪,当处以腰斩大刑。若一户犯法,其余九户不告官府,则同罪处罚。
二、实行册券之法。凡国人出门在外,必须领官府所发册券,方能行路。无册券行路,即为盗贼。客舍收留路人住宿,须验其册券,无册券不得留其住宿,若留之,当与盗贼同罪,处以腰斩大刑。
三、实行重刑之法。以前盗马者罚钱十万,今判为斩首。以前盗牛者罚为官奴,今判为腰斩。盗人一钱之物,即罚做苦刑一年。盗人十钱之物,全家罚做官奴。
四、实行奖励军功之法。将秦国的爵位分为二十等,由低至高,是为一级公士、二级上造、三级簪袤、四级不更。此四级相当于列国士子之位。五级为大夫、六级为官大夫、七级为公大夫、八级为公乘、九级为五大夫。此五级相当于列国的大夫之位。十级为左庶长、十一级为右庶长、十二级为左更、十三级为中更、十四级为右更、十五级为少上造、十六级为大上造、十七级为驷车庶长、十八级为大庶长。此九级相当于列国的卿位。十九级为关内侯、二十级为列侯。此二级相当于诸侯,国家须裂土分封。国中官民百姓,非立功者不得封爵,公室宗族亦不得例外。奴隶斩杀敌人首级一颗,可赎其身为民。百姓斩杀敌人首级一颗,可得爵位一级。斩敌首级多者,依次论功封爵,虽身为奴隶,积功多者,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