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
    祝铭海:“你们是什么时候发现这条胳膊的?谁发现的?发现时间大概是几点?”

    跟着赶来的中年男人道:“我早上来地里浇水发现的,发现时间大概是早上九点。”

    “确定吗?”祝铭海不放心地又问了一遍。

    中年男人有些为难,他犹豫了片刻道:“这我也说不准,我当时被吓了一跳,缓了半天才去警察局报的案。”

    中年男人姓张,曾经是祝铭海的同村,俩人“交情”二字谈不上,勉强算得上是点头之交。

    “老张啊,当时你们就只发现了这一只胳膊?”祝铭海追问道,“有没有发现其他什么东西?”

    “没有啊,”老张着急否认,“这一条胳膊就把我吓得够呛,哪里还敢发现其他的啊。”

    祝铭海没有说话,他站在原地,掐腰低头观察自己面前的残肢。

    祝朝云观察好一会儿,她默默收回视线,绕出人群。

    按照正常分尸案的逻辑,一般情况是“远抛近埋,头远身近,远大近小”。

    也就说距离第一案发现场较远的地方,凶手弃尸的手法应该是“抛”,也就是抛在地面上;距离第一案发现场较近的地方,凶手弃尸的手法是“埋”,也就是埋在地里。

    “头远身近”,是指头颅一般被抛弃在距离第一案发现场较远的地方,身体的部位则被丢弃在近的地方。

    “近大远小”,则是指分尸后,凶手会把大块的身体碎片抛弃在近的地方,小块的尸体碎片则相反。

    现在的情况是——一只三四岁的小孩胳膊,被“抛”在地面上。

    所以,如果是正常的分尸案,凶手应该会把头颅“抛”在距离第一案发现场更远的地方。

    换句话说,只要在这附近找到头颅,那么顺着相反的方向调查,就一定会发现新的线索。

    祝朝云弓腰观察地面,半晌,一无所获。

    她掐腰,一副小大人般的模样站在原地。

    果然,这个时候配一只警犬效率更高。

    鹿海的三月天气偏干,气候没有回暖,哪怕太阳毫无遮挡地挂在天上,空气里沁不进一丝热气儿。地面被冻得“梆”硬,裂开的地缝毫无章法地崎岖在面儿上。

    “祝所!祝所,我们来了。”不远处,钟玉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她的身后跟着四个高个儿青年。

    这个年代经济物质水平并不是很发达,矮个子是一种普遍现象。头一次见到这么高的,还一见见四个,周围人不免好奇。

    “祝所,这四个人谁啊。”围观的人群里一个人发问道。

    “我们派出所新招的小年轻。”祝铭海回答道。

    “这个子真高啊,嘿!”

    包括钟玉在内的五个人陆续掀开警戒线走进去。

    “让一让让一让。”陆清言背着工具包蹲在地上,他认真检查着断肢表面。

    傅祁年目视了一圈周围的吃瓜群众。

    祝铭海安排道:“我不知道你们在公安大怎么学的,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分工的。既然来了我们派出所,你们就先听我的。”

    “傅祁年原地勘查,看看周围有没有其他线索。余时许,你先带着你张叔去找个安静的地方录口供,”

    “至于沈槐序,你给陆清言当助手,配合拍一下现场照片,作留存。”

    “行。”沈槐序答应下来。

    祝铭海:“钟玉先回警局查一下这几年的失踪人口,还有与这次案子相似的卷宗,尽快确定一下受害者身份。”

    钟玉:“是。”

    被人群围起来的现场,热闹得要命,站在不远处的祝朝云完全融不进他们,她捏住下巴,眉头不自觉蹙起来。

    皮肤表面没有凌虐过的痕迹,截口表面的骨头上虽说带了些倒刺,但凶手的本意应该不是为了凌虐。

    那么为什么呢。

    为什么犯罪嫌疑人的目标要定在一个小孩身上?

    又为什么断肢表面没有凌虐过的痕迹?

    如果不是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分尸?

    最后……

    祝朝云目视四周。

    这里四面无遮挡,是附近农户每天必经的地儿,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抛尸,那么他怎么会选择抛尸在这里?

    他是故意让人发现,以此来挑衅警方。

    还是一切都是她想多了,凶手只是顺手把胳膊丢弃在这里?

    可……为什么是这里啊。

    祝朝云捏着下颚自顾自地思考着。

    “喂!”

    耳边兀然出现一个声音,祝朝云近乎本能地转身看过去,随即映入眼帘的是傅祁年那张大脸。

    祝朝云着实被吓了一跳,她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踉跄了几步。

    最后差点没站稳,险些跌倒下去,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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