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的,流血的狐狸回小屋,血腥味在寂静的雪夜里就像灯塔,太容易引来狼或者其他猛兽。而且去过那洞穴里的人是个啥身份也不知道,他不能冒险。
思索之下,他当即掏出匕首,动作利落的结果了白狐的性命。随后就着冰冷的溪水极快地将狐狸皮完整的剥了下来,内脏直接扔到了溪水旁,肉和骨头分开。
用溪水和血水交叠洗了洗,驱除了大部分的血色后,立刻装进了背篓里。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
处理完后,秦建华仔细地洗了下手,确保没有留下浓重的血腥味,招呼着麒麟绕道往回走。
回到小屋,天色已经有些偏西了。
秦建华关好了门后,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炉火快要熄了,他赶紧添柴,把火烧旺,屋里很快重新暖和起来。
他把白狐皮拿出来,在火光下仔细端详。
皮子毛色纯白如雪,毛质厚密柔软,只在后腿处有一个破口和血迹,并不影响整体价值。
这要是拿到黑市上……
不,不行。
还是得再等等。
秦建华这样想着,也就把狐狸肉扔给了麒麟吃,他自个则热了粘豆包,又煮了个蘑菇头。
等身子暖和了后,他才有拿着皮子,开始仔细又认真的处理这张珍贵的白狐皮。
等他把皮子初步处理好,绷在木架上阴凉处,又去屋外取了干净的雪回来烧水,天色已经完全黑透了。铅灰色的天空没有星星,山林重新陷入沉沉的黑暗和寂静,只有风声时而呜咽。
秦建华就着油灯的光,再次拿起书看了起来。
可是,他翻着书页,脑子里想的却还是刚刚那个地洞。
胶底的鞋印,这附近的村里,屯子里能有谁穿的起?
他倒是记得上次遇到王洪民的时候,那王洪民身边那个小胖子穿的就是双胶鞋。
难不成……
在那山洞里的人是王洪民他们?
那那个地洞是他们偶然发现的,还是一直在那悄然盘踞着?
各种的念头不停地往出冒,秦建华根本没心思看书,索性灭了灯合衣躺到了炕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直趴在炉子边的麒麟忽然毫无征兆的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