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再说说元朝那崩溃到极致的财政制度。”
“元世祖到成宗时期,蒙古人打仗只会掠夺,不会生产建设,建国初期就面临‘府库已竭’的局面。所以当时朝廷重用耶律楚材,让他治理赋税、整顿财政。”
“可到了武宗至文宗时期,元朝的财政已经病入膏肓,国库常年空竭,入不敷出成了常态。”
“武宗发行‘至大银钞’,试图弥补财政亏空,结果仅两年就宣告失败,反而创下了元代财政赤字的最高纪录。”
“为了维持庞大的开支,除了基础的税粮之外,其他课税比元初增加了约二十倍。但即便如此,朝廷仍‘未尝有一日之蓄’。”
“仁宗时期,国库储备一度只剩十余万锭,而年度支出高达数千万锭——元朝的财政,实际上已经濒临破产。”
“到了元顺帝时期,朝廷干脆选择滥发纸币,掠夺民间财富。这直接导致整个货币和经济体系彻底崩溃。”
“民间交易退回到了以物易物的原始状态,国家信用和经济秩序荡然无存。”
“所以在这样崩溃的经济环境里,大量地主阶级真的能享受生活吗?”
“元成宗大德七年,元代海运业的奠基者朱清、张瑄,因被诬告‘谋逆’,家产和田产全被朝廷籍没。
元朝为此专门设立江浙财赋总管府,掌管两家被籍没田产的租赋收益,部分田产还被赐给了丞相脱脱。”
“朱清、张瑄原本是元代海运的核心人物,掌控着江南的海运与漕运,子弟亲信数十人获封万户、千户,田宅遍布天下,富贵冠绝东南。
这样的人,难道没投靠朝廷的权势阶级?难道没上贡?可惜没用,有钱没权,本身就是罪过。”
“后来二人被平反,朝廷也只归还了少量田产和金钱。说到底,这就是一场赤裸裸的杀大户事件。”
“至于元朝的一些著名巨富,史书上也有记载。”
“崔聚,金末丧乱后重振家业,靠诚信经商发家。南宋灭亡后,生意扩展到湘湖之间,家赀巨万。
晚年他把家产分给五个儿子,安享田园之乐,八十岁善终。可自此之后,崔家就再无记载,很大概率是走向了没落。”
“姚仲实,曾任真州三务使,弃官后经商,积累了巨额财富,七十三岁善终。但他的后代,同样没了记载。”
“韩蒙,江东大姓,擅长经商,拥有良田数万顷,乡邻多靠他接济。
他处事谨慎,靠财富自保,没惹上争产之祸,最终以富饶离世。他的后代,也再也没有出现在史书中。”
“我倒不是说这些家族都灭绝了,而是没有权力的支撑,没落是迟早的事。”
“至于元朝流行的高利贷,盘剥的也不只是底层百姓。”
“蒙古国的史料记载:向回鹘商人借债,当年利息就翻倍,第二年连本带利再翻倍,这种高利贷被称为“羊羔利”。
如此不断利滚利,往往导致借贷者家破人亡,甚至不得不以妻子儿女作为抵押,但最终还是无法还清债务。”
“当时汉地的一些封建军阀,为了应付蒙古国征收的贡赋,不得不向茴茴商人借债。
事后面对如此苛重的利息,根本无力偿还。至于普通百姓,一旦陷入这种借贷关系,等待他们的必然是倾家荡产。”
“至元二十八年颁布的《至元新格》明确规定:所有赋税徭役的摊派,先从富强的民户开始,再到贫弱的民户。
如果贫富程度相当,就先征发人丁多的户,再到人丁少的户。要开列所有民户的姓名,从上到下依次登记造册。”
“意思就是,赋税徭役先找有钱的人摊派。当然,执行过程中的效果,我估计大打折扣。
我只是想说,元朝的制度上,并没有特别偏袒有钱阶级,蒙古官僚贵族阶级除外。”
“除了咱们熟知的明朝军户、匠户、盐户之外,元朝的户籍分类细得离谱。
站户、打捕鹰房户、斡脱户、窑冶户、冶户、船户、漆户、胭脂户、养珠户……简直是丧心病狂。”
“元朝的赋税制度也极为复杂,南方和北方的规定完全不同。
至元二十九年,湖广行省的一份文书里有详细记载:湖南道的县尹李琮等二十二人联名报告说,本道管辖的民户,除了要缴纳税粮、酒醋税之外,每户每年还要缴纳‘门摊地亩税’一两二钱。
实际征收时会根据各户的土地数量来分摊,有的大户甚至要缴二十多锭银子,全年总共要收两万多锭,比北方的包银重好几倍。”
“文书里还说,百姓穷得缴不起税,就被官府枷拷鞭打,甚至被迫卖儿卖女,可还是交不齐税款。
最后百姓只能逃亡,聚众为盗。欠缴的税款,官府要么逼官吏垫付,要么让现存的民户代缴。
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