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大明:思想斗争
    “所以明朝的贞节之争,在后期心学兴起后非常激烈!

    王阳明主张用内心的良知来判断对错,他的思想为后来的改革者提供了基础。

    李贽劝丧夫的儿媳改嫁,并称卓文君私奔为“善择佳偶”,在《藏书》中为有主见的女性立传。

    王艮提出“百姓日用即道”,认为日常生活即真理,其思想肯定包括寡妇改嫁在内的生活选择符合天理。

    何心隐主张平等,在“聚和堂”实行集体生活,男女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劳动与社群事务。”

    “文学作品里更能体现这种风气,《金瓶梅》里的潘金莲、李瓶儿都是再嫁妇女。

    照样社交、管生意,没人指着鼻子骂‘失节’,这反映了明朝中后期民间‘初嫁从亲,再嫁由身’的真实观念。

    第一次婚姻听父母的,丈夫死了,第二次婚姻我自己做主!”

    话说到这里,金禾笑了起来。

    “明代的可悲的是制度压抑,但是好歹民间有思想家,允许不同的想法争论。

    这些人都是明后期了,知道社会出了问题,也在想怎么解决,可惜没有成功。”

    弹幕开始活跃:

    “明朝小说确实不压抑,有些还很猎奇!”

    “《金瓶梅》确实可以窥探风气,哈哈哈!”

    “那么,明朝到底有多少‘贞洁烈妇’呢?”金禾给出精准数据。

    “明朝官方数据大概有3万人左右。

    这个数字看着残酷,但和清朝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清朝官方表彰的贞洁烈女是100多万人!”

    金禾敲着屏幕上的数据,语气沉重。

    “对比地区数据更直观,安徽休宁县,清朝以前有记载的贞洁烈妇共498人。

    可到了清代,仅截至道光三年,这一数字就暴涨到2191人,是明及以前总数的4.4倍,翻了好几番。

    浙江温州下辖的乐清县,明代永乐年间县志里只记载了1名节妇。

    即便到隆庆年间,全县明代节烈妇也仅67名。

    可在清代光绪二十七年的县志里,光是清代的节烈妇就足足记载了2227名!”

    “更令人扼腕的是“贞女”群体的出现——那些未婚夫死后,便终身不嫁甚至自杀殉节的女子。

    《钦定大清一统志》统计江苏、安徽、浙江、广东四省数据,贞女共961人,其中清代就占了892人,比例高达93%。

    明代仅65人,仅占7%!从1644到1850年,清廷更是公开表彰了约5000位终身不婚的贞女,以及1000位为未婚夫自杀殉节的贞女!”

    弹幕被数字震撼,一片哗然:

    “一百万人???这得多压抑啊……”

    “数字不会说谎,清朝这是把贞节当成统治工具了!”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这话形容清朝太贴切了!”

    “更变态的现象还在后面——‘贞女’的出现。”

    魏征听到这里,气得拍案而起:“此等蛮夷统治,有何仁义之心?这般暴虐无道,根本不配为君!”

    李世民颔首附和,脸色阴沉。

    “这哪里是什么道德教化,分明是恐怖的军事高压与思想禁锢!

    做君主的靠这种手段统治,何其无能,何其龌龊!蛮夷主宰中原,果然是华夏的劫难!”

    刘彻更是怒不可遏,一掌拍在案几上。

    “我大汉将士拼死拼活,把匈奴打跑,护佑子孙后代,没想到后世汉人竟沦落到这般境地!

    脊梁呢?骨气呢?竟任由蛮夷欺凌,不知道杀回去吗!”

    霍去病攥紧拳头,指节泛白,眼底杀意翻腾:“此刻若让我领兵,定要踏平这腐朽王朝,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

    金禾沉沉叹息一声。

    “所以我必须给朱元璋扣个锅,虽然这事秦汉开始,宋朝就有牌坊了。

    但明朝这套‘名利绑定’的玩法,直接给后世扭曲埋下了祸根。”

    “典型节妇的事迹会被载入地方志,甚至录入《明史·列女传》,实现名声流传千古。”

    “最后还免除本家差役,这可是极具吸引力的实际奖励。”

    “部分守节寡妇能收到官府赏赐的钱币、衣物,一些宗族也会配合朝廷政策,从族产里每月给守节寡妇发米粮、钱财,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

    “可这政策带来的结果,却是无数宗族动用私刑逼迫女性去死。”

    “尤其是南方那些宗族势力强大的地方,地方志里记载了不少这样的惨剧。”

    “但明朝官方并没有把守节上升为法律强制要求,所以民间的改嫁率始终保持在一定水平。”

    “那么清朝为什么会变得这么严重?因为清朝把‘守贞’直接写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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