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玲珑
    王小野一边吃一边打量着姜九笙,时不时还分一点食物给他身旁坐着的小女孩。

    小女孩白嫩嫩的,脑袋上一对长长的兔耳,十分可爱。

    王小野见他们盯着小女孩看,抬着下巴说:“这是小兔,她只有日落后才能短暂维持人形。”

    王大志解释道:“这白兔误食了一棵灵草,所以小小年纪就能化形,但尚未掌握技巧,再长大些就好了。”

    王小野骄傲地说:“我会慢慢教她的,等我长大了就娶她做我妻子。”

    王大志夫妻俩听了这话都开心地笑起来。

    小白兔竟能听懂,用力点了下头,偷偷笑开了。

    姜九笙表情怪异地看了王大志一眼。

    堂堂虎王的孙子竟然喜欢一只小白兔!

    而闫振雷心里则想:如果是这样的妖当婆娘,好像也不是不行。

    姜九笙提醒他:“人类的寿命和妖怪是不一样的,也许等你长大了,她还是个小女孩。”

    王小野怪叫一声:“啊?不会吧?”

    他丢开筷子抱住小兔,“我不管,那她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姜九笙调侃道:“小小年纪,占有欲还挺强。”

    或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夫妻,只是不想与对方分开。

    饭吃到一半,有人来敲门。

    王大志出去一趟,进来时带提了一坛好酒。

    “杨隼送来的,这是他婆娘酿的酒,是我们村一绝。”

    杨隼就是刚才那头老鹰。

    姜九笙多年没有喝过酒,闻着酒香馋虫都被勾起来了。

    闫振雷也是第一次喝酒,结果一杯就倒下了。

    王大志把闫振雷抗回房间,对倚着门框的姜九笙问:“这小天师是你什么人?”

    “仆从。”姜九笙回答。

    “哦?我看你对他挺好的,还以为你是徒弟。”

    姜九笙冷下脸,“我此生绝不收徒!”

    王大志嗤笑道:“堂堂国师都是你的徒弟,你居然说不收徒?当年殿下何等威风,一门七星,比寻常宗门还耀眼。”

    “好汉不提当年勇。”

    “你可不是什么好汉。”

    王大志不知她遭遇了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姜九笙瞪了他一眼,“我当年虽然揍了你一顿,但也救了你们一家三口,你说话客气些。”

    “是是是,走,继续喝酒,喝完酒我们商讨一下如何对付那条蛇妖。”

    姜九笙一个人喝了大半坛酒,喝到最后,非要王大志变回原形让她撸毛。

    王大志被吓跑了。

    他妻子乐呵呵地说:“许久没见你如此高兴了。”

    “才不是,那人咱们惹不起。”

    “她是做大事的人,与我们不同。”

    “平平淡淡有什么不好?你看她变成这样,指不定是被自己人害的。”

    王夫人叹了口气,“人心难测,等我死后,你就回山里吧。”

    “好。”

    “那小野怎么办?儿子自从出村后就没回来过,也不知是死是活。”

    “人各有命,我会看着小野长大的,等他娶妻我再离开。”

    夫妻俩头靠头,很享受这种惬意时光。

    “你的身体不能再耽误下去了,我们必须拿到灵泉水。”

    王夫人释然地笑道:“夫君,何必执着于生死呢?生老病死,迟早有这么一天的,我都这把年纪了,也知足了。”

    王大志不这么想。

    “那蛇妖在后山盘踞,始终是个祸害,孩子们连后山都进不得。”

    “可你也说了,他修为高深,你又打不过他。”

    “这不是有帮手了么?”王大志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她也想要灵泉修补身体,肯定会想办法的。”

    夜里,姜九笙做了一场很长的噩梦,醒来后就睡不着了。

    村子里安安静静的,她甚至能听到隔壁闫振雷的呼噜声。

    姜九笙起床画符,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最适合画符了。

    等灵气耗尽,她走出屋子,坐在星空下打坐吐息。

    一炷香后,她睁开眼,身体轻盈松快,修为竟有所突破。

    这倒真是个好地方!

    “你……很厉害吗?”小女孩坐在她身旁问。

    “曾经很厉害,现在嘛……”姜九笙伸了个懒腰,笑着说:“一般般厉害。”

    “你……给我取……取个名字。”

    “你怎么不让王大志取?”

    小女孩皱着鼻头说:“不……不、好、听。”

    “哈哈哈……”姜九笙拍着草地笑疯了。

    等她笑够了,转身捏着小女孩白白嫩嫩的脸蛋,“你这么可爱,就叫玲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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