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人妖混居
    王大志把姜九笙请进屋,将其余人被关在门外。

    转眼间,他恢复了原本相貌。

    一个国字脸身材魁梧的壮汉,额头上同样有三道黑纹,与姜九笙当年见到他时一个模样。

    区区三十年,对妖族来说并不算很长。

    “你这里不错,没想到现在有这么多户人家了。”姜九笙落座后说。

    王大志给她倒了一杯水,说:“当年定居这山谷后,陆续接纳了一些逃难而来的流民,也有从山里跑出来的小妖,大家和睦相处,久而久之就处出感情来了。

    后来缉妖司声名鹊起,我担心村民们的安全,就把山谷封了,没想到你竟能破开结界。”

    “没有破开,只是转移了一部分位置,那结界中闯入了两只鬼王,反倒成了你的看门狗。”

    王大志没有意外,他果然知道这件事。

    “与其放他们出去害人,不如关在里面,起码受害的人少些。”

    他疑惑地问:“我当年出去时曾听说殿下暴毙身亡,没想到还有再见之日。”

    “是死过,但又活了,如你所见,换了副躯壳。”

    王大志没有多问。

    这短短的一句话,足以说明其内情有多复杂。

    姜九笙说明来意,“我如今魂魄不全,想问你讨要一些玉髓灵液,作为报答,我可以为村子加固一道阵法。”,

    王大志皱起眉头。

    “不瞒你说,玉髓灵液用光了,这些年内子身体越来越差,我用灵液稀释的水滋养着她,如今已经没有了。

    不过我知道一个地方,那处泉水虽不如玉髓灵液好用,但若能在池中泡上几日,定有奇效!”

    姜九笙并不意外他会将如此宝贝用在普通人身上。

    当年即使面对死亡,他也从未放弃过自己的妻子。

    “这等好东西怕是不易得。”

    “是,那灵泉中盘踞着一条千年蛇妖,法力高强,否则我早去取水了。”

    “我现在法力低微,打不过这等大妖。”

    王大志笑着说:“放心,既是我提出来的,我自会解决了他,只需姑娘出手相助即可。”

    “你恐怕早就想除掉他夺取灵泉了吧?”

    王大志点头,“毕竟有这一村老小要养,若能得灵泉滋养,他们凡人的生命也能长一些。”

    姜九笙有些好奇,“若嫂子驾鹤西去,你待如何?”

    王大志脸上没了笑容,但也并不抑郁。

    他平静地说:“我来这人世间走一遭,享受过人间情爱,有家有室,已心满意足。

    若将来内子归去,我便回到深山,与山林为伴,了却残生。”

    姜九笙回想起自己曾经那段感情,摇头苦笑:“我不如你。”

    她当年遇上的人也不如王大志,若他们都有这等勇气,又何惧人妖殊途?

    她起身说:“要对付千年大妖,我需做些准备,三日后我们再启程。”

    “好。”

    姜九笙走出去,发现闫振雷正带着一群小屁孩玩老鹰抓小鸡。

    他胖胖的身体拦在前面,愣是没让抓走一只小鸡。

    “哈哈……来啊来啊,有我守护,绝对保你们平安!”

    当老鹰的小男孩气呼呼地双手叉腰,嘴巴一瘪,似乎要哭下来。

    闫振雷正要安慰他,忽然眼前的小男孩伸展开双臂,变成了一对乌黑发亮的大翅膀。

    他嘿嘿一笑:“看好了!”

    他扑腾着翅膀飞起来,越过众人头顶,轻易就抓走了队伍最后的王小野。

    王小野被他带到半空,兴奋地哇哇大叫。

    “飞高些……再飞高一些……”

    闫振雷都看傻了。

    “我去,还能这么玩?”

    姜九笙走到他身旁,“所谓半妖,大多数都会保留一部分妖族的特征,但也有一小部分完全和普通人一样。”

    闫振雷小声且好奇地问:“那会不会直接生个小动物出来?”

    “没这种可能,无论他们是否保留妖族特性,出生时都是婴孩形态。”

    姜九笙斜了他一眼,“你这么好奇,娶个小妖精回去自己生一个不就知道了?”

    闫振雷直摇头,“我可不敢,我怕被吸干精气。”

    姜九笙心道:这才是大多数人真正的想法,要做到人妖同居,并不容易。

    这个村庄宁静祥和,只因这里与世隔绝,没有外力干扰。

    “啊啊……救命啊……”

    半空中,两个男孩抱着往下跌落,惨叫连连。

    闫振雷都做好冲过去当肉垫的准备了,就见一只庞大的老鹰低空飞来,顺利接住了二人。

    一股罡风席卷而来,老鹰找了块空地落下。

    小孩儿们齐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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