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迎从无夜里还在外玩的先例,何况还有个林卿,赵锦不放心,却实在累得一步都不想走了,不过——这不是有陆简之嘛!
陆简之为人沉稳,一看就是干大事的,赵锦放心地将看护两个小郎的事情交给她,拍着她的肩,交付重任:“妹子,姐姐我实在是走不动了,我去来福客栈开几间房,咱几个今夜就歇在客栈了,你们玩完了就回来哈。”
“诶,我——”
陆简之话还没说完,赵迎就脚底抹油地跑了。
剩下三人面面相觑。
陆简之还能说什么。
“走吧。”她提醒道,“最多半个时辰,不可贪玩。”
半个时辰也够了。
两个小郎欢欢喜喜手挽着手直奔夜市而去。
陆简之认命地跟在后面。
宜城地处东南,水运发达,湿热多雨,澜江经流,当地百姓常与外来蕃客在码头以物易物,集市上有许多洛京也瞧不见的小玩意。
林卿成婚后就没怎么出门玩过,陆简之也不肯陪他,这会儿在外地,更是看什么都新奇,逮着什么就问赵迎。
赵迎一边说他“土包子”“这都不知道”,一边给他介绍,心里对他的境遇又同情了几分。
嫁给有钱人家也就那样,连出门玩也不许的,好好一个郎君养成这样,比江元善还可恨,偏林卿还乐呵呵的,一点也不觉得受委屈了,赵迎真是怒其不争。
路过卖面具的摊贩,陆简之心念一动,买了三张,拉住林卿用面具遮住他的脸。
林卿乖乖让她戴了,眼睛里透着疑惑:“怎么了妻主。”
陆简之说:“以防万一。”
见过她们的人越少越好。
林卿瞬间懂了。
赵迎:奇奇怪怪。
两人一路走一路看,挑挑拣拣,林卿看上了一条天水青的珠串,一只模样新奇,绘有猫纹的鼠须笔,一颗漂亮石头,还有一盒说不清是什么颜料的脂粉。
赵迎道:“你怎么净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那小贩大力推荐:“郎君好眼力,这款胭脂润泽留香,买过的郎君都喜欢,无论是自己用还是送人都是极好的,这可是今日最后三盒了。”
林卿拿起闻了一下,问:“这颜色是怎么调出来的?”
小贩挠头:“呃……”
“想要就拿着。”赵迎撇撇嘴,“这些拢共加一块也要不了几个钱。”
小贩立马说:“这胭脂二十文,珠串……”
“什么胭脂要二十文?”赵迎大叫,“你当你这胭脂是在珍宝阁里卖的啊?”
“好了好了阿迎。”林卿想要什么家里大多会满足,不懂物价米贵,正要付钱,忽然想起自己身无分文,扶雨也不在身边。
唯一的“有钱人”就是陆简之。
妻主今日赚钱也不容易,还是算了。
那小贩还在等他付钱,林卿面颊发烫,尴尬不已,把几样东西放下。
“抱歉,我们下次再来。”
“去去,没钱看什么,别挡我做生意。”
小贩拉下脸来。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赵迎就恨这些看碟下菜的,打算掏钱袋给林卿把钱付了,钱还没摸出来,整个人就被挤到一边,赵迎正要骂人,转眼见陆简之站在林卿身后,越过他的肩膀,几十文钱零零散散落在桌子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够不够?”
小贩愣了一愣,喜笑颜开:“够!够!女郎好大方,一看就是疼夫郎的,祝您二位妻夫恩爱到白头!”
有了钱,什么好话都说得出口了。
陆简之不置可否。
倒是林卿心疼:“妻主,这些东西,不要也可以的,本来也没什么用……”
“给你买了就拿着。”
陆简之有自己的规矩。
她不喜欢林卿是一码事,但娶都娶了,衣食尊荣体面,该有的绝不会亏待他,至于还想得到她的宠爱,凭他做的那些事,做梦。
且就这么过着吧。
林卿两只手拿不下那些东西,陆简之把珠串戴在他脖子上,她指尖冰凉,若有似无地贴过他温热的肌肤。
珠串成了腰带,缠在他白皙细腻的颈子上,而他乖巧,懵懂,任人予取予求从不反抗。
陆简之心猿意马。
林卿突然觉得自家妻主的目光变得很有侵略性,他后脖颈一凉,仿佛被人捏住了全身的命脉。
他小声道:“谢谢妻主”
而后立马扭头和赵迎继续走。
赵迎莫名被他搞得紧张:“你怎么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