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语速平稳,每个法条引用精准,每项事实陈述简练。当念到“经查明,被告人周砚于2023年8月起,先后为陈某某等人……”时,旁听席传来一阵压抑的骚动。陈砚声依旧不动如山,只是喉结极其轻微地滚动了一下。
宣读完毕,林晚退回座位。审判长问:“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意见?”
周砚站起,转向审判席,声音沉静:“我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全场哗然。
林晚垂眸,看着自己交叠在膝上的手。无名指上的素圈戒指,在法庭顶灯下泛着微光。
接下来是举证质证环节。
林晚出示第一组证据:资金流水、合同文本、AI生成记录鉴定。周砚的辩护律师一一质证,态度专业,却未做实质性反驳。
第二组证据:车库监控、热成像、司机身份信息。辩护律师提出“证据来源合法性存疑”,但未申请排除。
第三组证据,林晚起身,从公文包取出一个密封证物袋,里面是一枚U盘。
“审判长,公诉机关申请,由被告人周砚作为污点证人,就其掌握的上游犯罪事实,当庭作证。”
此言一出,旁听席瞬间沸腾。
陈砚声第一次变了脸色。他身体前倾,手指骤然收紧,翡翠戒指硌进皮肉,留下一道浅白印痕。
审判长皱眉:“被告人周砚,你是否自愿接受公诉机关提出的污点证人身份?”
周砚点头:“是。”
“你是否清楚,作为污点证人,你所作证言,可能影响本案量刑,亦可能牵涉其他人员?”
“清楚。”
“你是否愿意,在法庭上,如实陈述你所知晓的全部事实,无论该事实是否对你有利?”
周砚目光扫过旁听席,最终落定在林晚脸上。
那一眼,漫长得如同一个世纪。
然后,他开口,声音不大,却字字如钉,凿进每个人耳膜:
“我愿意。但有一个前提——请允许我,先向一个人道歉。”
法庭寂静如真空。
他转向旁听席第三排,深深鞠躬,腰弯至九十度,维持三秒。
“陈法官,对不起。这声对不起,我欠了二十年。”
陈砚声闭上眼,下颌线绷紧如刀。
周砚直起身,从西装内袋取出一张折叠的纸——正是那晚交给林晚的《情况说明》。
“1997年11月,我父亲周明远,确实挪用了港务局账外资金287万元。”他声音平稳,却掀起惊涛骇浪,“但他挪用的目的,不是投机,而是为了填补东山港新港区建设中的巨额亏空。当时,上级拨款迟迟未到,工程濒临烂尾,三千工人面临失业。我父亲擅自决定,用账外资金垫付民工工资与材料款,承诺待拨款到位后立即归还。”
旁听席有人倒吸冷气。
“他留下的所有账目凭证,都藏在东山港老档案室地下室三号柜,编号D-1997-11-03。钥匙,一直在我手里。”
他顿了顿,目光如炬:“而陈砚声法官,早在1998年6月,就已掌握全部真相。他选择立案,不是因为证据确凿,而是因为……有人命令他这么做。”
全场死寂。
林晚感到一阵眩晕。她看见陈砚声缓缓摘下翡翠戒指,放在面前的木质扶手上。那抹翠色,在肃穆法庭里,像一滴凝固的血。
周砚继续:“命令他的人,是时任省交通厅副厅长,现已落马的王振国。王振国与港务局另一名副局长勾结,意图将新港区项目转包给其亲属公司,牟取暴利。我父亲发现后,拒绝签字,遂被构陷。”
他看向审判长:“我提交的《情况说明》中,附有王振国当年亲笔签发的指令传真件扫描件,以及我父亲与王振国秘书的通话录音文字稿。原件,已同步提交至省纪委监委。”
“至于我本人……”他忽然转向林晚,目光温柔而痛楚,“我参与洗钱,是为搜集陈法官与王振国残余势力的犯罪证据。每一笔资金流转,都对应一份非法交易;每一个虚假合同,都指向一名保护伞。我把自己变成一条毒蛇,只为游进最黑暗的洞穴,咬下最致命的毒牙。”
他深深吸气,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种近乎悲壮的清澈:
“所以,我不是污点证人。我是……自首的卧底。”
话音落下,整个法庭陷入一种奇异的寂静。不是震惊,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被巨大真相击中的失重感。
林晚坐在那里,指尖冰凉,心脏却跳得震耳欲聋。
她忽然明白了周砚的全部布局——他早将自己置于绝境,只为逼出最后的真相;他甘愿背负骂名,只为让那场二十年前的冤案,终于照进现实的光。
审判长沉默良久,终于开口:“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