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6 章 扬名日内瓦(二)
    开场白就直接切入核心,与之前的温和讨论形成鲜明对比,瞬间吸引了全场的注意力。

    孟寻没有停留在口号式的反驳上,他开始了层层递进、逻辑严密的论述。

    第一剑,直指“数据自由”的虚伪性。

    “倡导‘数据自由流动’的先生们,请问,当你们的科技公司利用全球用户数据获取巨额利润时,可曾与数据的真正创造者——用户,公平地分享过收益?

    当你们利用数据优势形成市场垄断,挤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时,这难道就是‘自由竞争’吗?

    当斯诺登事件揭露了大规模数据监控时,公民的隐私和国家安全,又该由谁来保障?”

    他连续几个反问,句句诛心,直接揭露了西方所谓“数据自由”背后隐藏的不公平和双重标准。会场内响起一阵窃窃私语。

    第二剑,阐述中国方案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中国主张的数据治理三原则——主权原则、安全原则、共治原则,并非闭关锁国,而是基于现实的理性选择。”

    “主权原则,意味着各国有权根据本国法律管理其境内的数据,这是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

    难道只允许某些国家行使‘长臂管辖’,而不允许其他国家保护自己的数字疆域?”

    “安全原则,是发展的前提。

    没有安全,何谈发展?

    中国经历过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的切肤之痛,我们深知,必须建立牢固的数据安全屏障,这既是对本国公民负责,也是对全球数字生态负责。”

    “共治原则,才是真正的出路。

    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数字霸权,主张通过多边对话,共同制定公平、包容、普惠的全球数字规则。

    而不是由少数几个国家、几家巨头来定义世界的数字未来。”

    他的阐述,将中国的立场从“被动防御”提升到了“主动构建全球新规则”的高度,格局宏大。

    第三剑,展示中国实践与初步成果。

    他并没有空谈理论,而是列举了中国在数据治理方面的具体实践:

    电子政务带来的便民服务、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的探索、以及在保障安全前提下促进数据有序流动的试点经验。

    他用具体案例和数据说话,证明中国的道路并非空想,而是正在脚踏实地推进并取得成效的现实路径。

    “女士们,先生们,”

    孟寻总结道,

    “我们站在数字时代的十字路口。

    是选择一条由强权和不公定义的旧路,还是共同开创一条以尊重主权、保障安全、促进共享为基础的新路?

    中国的探索,或许能提供一种不同的选择。

    我们愿意与所有真诚的国家一道,不是去分割数字蛋糕,而是共同把蛋糕做大,并确保分蛋糕的规则是公平的。”

    他的发言结束时,会场出现了短暂的寂静,随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掌声,

    不仅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也来自部分欧洲国家的官员,他们同样对美国的数字霸权心存忧虑。

    孟寻的发言,为他们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和不同的视角。

    自由讨论环节,真正的考验来临。那位美国智库学者率先发难,语气咄咄逼人:

    “谢先生,你谈了很多原则,但无法回避一个核心问题:

    你们严格的数据本地化和安全评估,事实上构成了贸易壁垒!这难道不是违背了WTO的基本原则吗?”

    这是一个尖锐且看似占据道德高地的提问。

    孟寻微微一笑,从容应对:

    “史密斯先生,您提到了WTO。

    请问,WTO规则中,是否有‘国家安全例外’条款?

    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难道没有权利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根本安全利益吗?

    数据安全,在当今时代,就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贸易保护主义有本质区别。”

    他顿了顿,反将一军:

    “更何况,贵国近年来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众多外国企业,包括中国企业在内,采取的限制措施还少吗?

    为何轮到我们依法维护自身数据安全时,就成了‘贸易壁垒’?这是否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史密斯一时语塞,脸色变得难看。

    另一位欧洲学者试图从技术层面质疑:

    “谢先生,你们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过于复杂,而且强调使用‘安全可控’的技术,

    这是否意味着排斥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这会碎片化全球技术生态。”

    孟寻回答:

    “琼斯女士,标准复杂与否,取决于管理对象的复杂性。

    简单的标准无法应对复杂的数据世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