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薄眠见她一路脸上都带着笑,情不自禁也痴痴一笑,模样有点呆呆的,却无意为他眉尾的那道疤痕平添丝柔情。
他很可怕么?
分明是位意气风发的少年郎,怀着满腔热血,一心为民,却为何人人都要戏称其为“阎王爷”?
沈凌奚望着他的那道疤出了神,直到酒家的掌柜迎了出来,各与他们打了个招呼,沈凌奚才反应过来。
薛薄眠贴心地接过她手中的花枝,又命掌柜拿来了个白玉瓷瓶,吩咐小二先行拿去了他们的座位处放置。
“我怕你走累了,便提前订了个极佳的位置,街上的华灯尚未掌起,晚些时候我们再下楼去。你可在此处歇脚的同时,览遍今日的街中盛景。”
“保准一览无遗!”薛薄眠话音刚落,掌柜笑嘻嘻接上。
在掌柜的指引下来到三楼,沈凌奚一眼看到那被妥帖安置好的花瓶,瓶里插的正是她的花枝,便猜到那是留给他们的位置。
落了座,薛薄眠跟邀功似的贴了上来,眼睛弯成道新月,龇出两颗虎牙,“小奚可喜欢这位置?”
沈凌奚整理好衣裙,笑着冲他点头,惹得薛薄眠更是来劲了。
他食指朝楼下点点,沈凌奚便顺着所指往楼下看去。
有抱着花的、有与有情人依偎着走的、有提了几提花饼行色匆匆的,往来人群,络绎不绝,似乎相比起他们刚来时人更多了。
但不论是谁,均被街旁布置好的花丛拥簇着,填得沈凌奚的心也满满的。
已经许久没有出门见过这么多的人了,若非此番薛薄眠的邀约,且他一直随在身旁作陪,沈凌奚见到人群的第一反应便是惊吓和逃离。
众人对她的爱与恨,她都莫名其妙地要收好,不得反抗,不得拒绝。
他们神往着她的美貌,却又无法忍受她命格中附带的霉运。
你若爱花,就不可害怕花附带的刺,否则,这跟叶公好龙有何区别?
最讽刺的是,人们明明讨厌她,却又要将她强托上美人榜,把她捧至最上的同时,又把她当做错误的典范,遭万人指指点点。
犹记父亲在世时,也曾带她出门参加过集市,年幼时小小的手握着父亲宽厚的手掌,去哪都可以,哪怕父亲带着她去流浪,她也是愿的。
只要身边不再过于冷清和充满斥责就好。
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似乎离开了沈府的家人们,沈凌奚也只剩孤独。
*
临近傍晚,酒家先行点起了灯,周围洒下一片暖黄。
虽立夏将至,可夜晚的风大,吹得烛光左右摇摆,沈凌奚坐于窗边,还是感到略微寒凉。
店家显然是猜到来此的宾客不会着过于厚实的衣物,所以送来了薄的袍子,薛薄眠为其披上后才安心坐回原位,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三楼空旷,除开偶尔上楼为他们传菜的伙计,迟迟不见其他人来,所以四处仅回荡着他们二人的声音。
薛薄眠夹起块藕片,小心翼翼放入沈凌奚的碗中,又怕她嫌弃自己,手刚撂下筷子,便搓起了衣摆,紧张地望向她。
“那,凌奚就不客气了。”
今日起得早,沈凌奚并未来得及进食,上妆前,只匆匆垫了几口点心,虽然也没走几步路,消耗不大,但一日已过大半,她终归还是饿了。
见她对自己丝毫没有嫌恶之意,薛薄眠眼睛瞬间亮了,开心得连米饭都忍不住多添了两碗,又频频为她夹菜,喂得沈凌奚中途好几次要站起来消食。
吃饱喝足后,沈凌奚藕臂倚靠在红木栏杆上,晚风带起她鬓边的几缕碎发,有些昏昏欲睡。
楼下的赏花客愈发多了起来,只因花神节的灯会即将开始,各种慕名前来的均挤在了一处,意欲捉住春日的尾须,赏尽春色。
“等灯会开始,我便带你下楼去。”
薛薄眠来到了她左侧,试图以她的视角去看楼下的风景。
沈凌奚简单“嗯”了一声,转头朝他睨去:“薄眠,今日这酒家的三楼为何只有我们两位宾客?莫不是你将此处给包了下来?”
“果然什么都逃不过小奚的眼睛。”
薛薄眠背过手吐了吐舌,间接承认了。
“又是赠我金钗,又是送我华贵的牡丹,现在又为我包下这酒家,真是让你破费了。”
沈凌奚不好意思地坐直,搂了搂身上的袍子,因贪了杯酒,脸颊带了抹红,醉酒的美人含了羞,不禁令薛薄眠觉得,似乎为她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因为小奚值得。”薛薄眠脱口而出,神色却极为严肃,并不觉得这是件能拿来玩笑的事。
“之前见你,便发觉你的眼里总夹杂着股落寞,使我总情难自禁地试图主动去填满那些空掉的位置。小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