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伸手摸摸爱人的脸,动了一下,全身如被拆开般疼。
眼前的人他追了一年,在一起快九个月,昨晚他特意买了酒,半引诱半冲动地和恋人确定了亲密关系。
“嘶——”,完全清醒后,身体剧痛来袭,酸酸胀胀麻麻,却顾不上。因为身旁的人似乎在做噩梦,额头密着细汗,呼吸也有些急促。
范逐欢急忙抽出纸巾,轻轻地为他擦着汗,说话时声音不敢放开:“崇序。”
纸巾盖着鼻子,有点挡气息,躺着的男人睁眼,抬手紧攥着他的手腕,脸色未变,眼神却带着三分冷厉:“你又叫错我名字.......”
他僵住,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男人按到了床上。男人用手捏着他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你还记得上次闹脾气是什么时候吗?我再帮你回忆回忆。”
说完,他便抽出睡衣腰带随手放在床头。
“揭黎,怎么会是你?”范逐欢还在惶恐中。
眼前的人是揭黎。他已有三四个月没出来了,范逐欢一直未找到“他们”切换的契机。最近他和崇序感情升温,就逐渐放下防备,这个性子暴戾的人格出现时,他再一次被恐惧笼罩。
“怎么,”揭黎扯着范逐欢的衣领,“你的已经忘记我了?”
“不要,”范逐欢慌乱间求饶,现在身体吃不消,“揭黎,我现在没力气陪你闹......”
“不想?”揭黎俯身亲吻范逐欢的额头,划到鼻尖、嘴角,最后落到颈窝,“你不说话的时候,比现在安分多了。”
揭黎力气很大,范逐欢根本反抗不了。
其实范逐欢自己清楚,他的心不喜欢揭黎,但他身上总带着让人无法轻易挣脱的......。
他们其实早就习惯了对方,也过了互相试探的磨合阶段,这种相处的默契,和昨晚第一次与崇序这般亲近时的生涩完全不同。
如果是别的时候,范逐欢或许不会这么抗拒。他望着揭黎肩线收向胸腔的紧实轮廓,不免有些失神。
“等下,”他说,“我想喝点酒,冰箱里还有梅子酒,你去拿。”
男人顿了一下,看他乖乖躺着没打算反抗,料他也跑不了,遂去冰箱拿了两瓶酒。
回来时,他目光扫过范逐欢纤细紧致的脚踝,浅小麦色在日光下竟显得凝润光滑,外踝上还有课红痣,一时有些晃神,他抬起范逐欢的脚腕,在红痣上亲了一下。
“你是变态吗?”范逐欢盯着他,心里满是抗拒,身体却因着突如其来的温柔有些发僵,“要闹就快点。”
揭黎灌了一口酒,俯身一点点喂入范逐欢嘴里。冰凉的梅子酒瞬间染上了两人的体温。他之间带着酒的微凉,轻轻落在范逐欢的手臂上,又自自然地移开。
粗暴的人一旦变得温柔,反让人浑身不自在。
范逐欢被撩拨得耳尖泛红,颊带桃粉,却因牵扯到身体的酸痛,忍不住轻嘶一声,眼眶不自觉红了,鼻尖也透着点薄粉,分明是难受得紧。
揭黎的动作猛地顿住。
他垂眼,看见范逐欢颈侧浅浅的印子,又落在手腕上。
于是松开了之前紧攥着他的手腕,目光落在了床头的睡衣腰带上。
“怎么了?”范逐欢愣了愣,气息还带着点微促,说话时尾音轻轻发颤。
男人没看他,侧身坐到床头,声音冷硬却少了几分愤怒:“安分点,再乱动,你今天别想下床。”
范逐欢心想,刚才是谁凶巴巴地要“帮他回忆”?
“你......我们算同居了吧?”揭黎刚才拿酒时,看到客厅有不少范逐欢的东西。
现在讨论这个?范逐欢用脚勾过被子,盖住裸露的肩膀,说:“没有。”
他想要的同居对象是崇序,那个对人温柔、说话柔和的崇序。
“我提了这么多次,你都不来,他一叫你就来了?”
“说了没有,”范逐欢将被子向上拉了拉,“我一会就走!”
这哪是提?揭黎每次都带着威胁,他越强硬,范逐欢越是想逃,要不是因为对崇序一见钟情,范逐欢犯不着在这和魔鬼拉扯。
“还是住下来吧,”揭黎抓住了他的手,“没准、没准一会他就出来了。”
这也是困扰范逐欢很久的问题。他不想见到揭黎,他没有半点人情味。但他又没有办法让崇序一直出现。他总是安慰自己,爱一个人就要接受他的一切,虽然揭黎眼里没有半点柔情,但他顶着崇序的脸,每当自己想后退时,却又不舍“完美情人”崇序。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揭黎继续说,“我要去趟工作室,这几个月积压了不少工作,那个人什么都不会。”
“他什么都不会?你总这么自以为是,崇序社交能力不知比你强多少,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光有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