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们的好朋友,又老实又能干,好多人以为它们行动迟缓,脑子也笨,其实不是,在沙漠里,它可比人类聪明得多。好好挑一挑,挑个好伙伴,也许关键的时候能救你们一命呢。”
他这里的骆驼都养得油光水滑,壮壮实实,芙洛丝赶时间,也不想货比三家,问安德留斯:“你觉得怎么样?”
安德留斯点了头,“开个价吧。”
男孩喜笑颜开,眼睛都亮了,“两位真爽快!我就说,老家的人能给我带来好心情,我爱你们!”
他忽然用当地话说了一句:“一口价,六千瑞塔。”
芙洛丝学过东方地区的通用语,虽然男孩的这句话掺了一些当地方言的口吻,但她也能听懂。
而安德留斯,不用问,他肯定也听懂了。
芙洛丝用心声问:“六千瑞塔换算成费尔奇尔德币,是多少钱?”
男孩已经从栅栏后面牵出了两头骆驼,从安德留斯身上取过行囊,往骆驼身上塞。说是取,不太恰当,应该是亲亲热热、连哄带抢才对,根本不给两个人拒绝的机会。
“清水、干粮、指南针、地图、头巾……不用您二位操心,我也会给你们准备好,价钱好说,拉希尔德家童叟无欺,光明磊落,一共是两万二千二百瑞塔。”
安德留斯便以心声报了个数。
“什么?!”芙洛丝叫了出来,“他还不如来抢好了!”
她向来不在乎花钱,尤其是在追寻那个声音的途中,多花点钱,把事情尽快办好,她完全能接受,但这人开的价格也太离谱了。
“他要的这些钱,都够在市区里买一栋二层小洋楼了,”芙洛丝不能接受,“他是认准了我们两个做冤大头,还是活不到明天,只能卯着劲赚今天一天的钱?我们走。”
男孩笑着挡在了他们面前,“做事情得有始有终呀,两位这样可不行。这样吧,如果你们不满意,价格方面我可以做点小小的让步。”
“我们要走。”芙洛丝推开了他,她背着剑,力气又大,门口的几个保镖也拦不住他。
“他看我们是外地人,就觉得我们好糊弄!”芙洛丝开始说起这里的语言了,“从现在起,你也得跟我一样说东地语。”
安德留斯笑吟吟的,以流利而清晰地东地语道:“遵命,我的殿下。”
两个人到了市集。
经过一番打听,选择了价格相对公道的一家,租下了骆驼。
“这才是做生意该有的价格。”芙洛丝拍拍手,“虽然我们不缺钱,但也不能把钱大把大把送给别人花,尤其是那个什么拉希尔德。付钱吧,安德留斯。”
安德留斯正要从兜里掏钱,愣住了。
“钱被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