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回家乡
计划需要安德留斯的分身。

    于是,芙洛丝便和他口述了王城城门的构造,塔楼是怎么样的,护城河是怎么样的,在芙洛丝的记忆中,五百米远的位置,恰好有一个视角盲点可供他们藏身。

    “只要他接过这把剑,我就可以催动这把剑,让剑去追杀。”

    就像里昂在雪山做的那样。

    这个计划很粗糙,如果哪个环节不小心暴露,激怒了那个疯子,等待他们的就是焚身的怒焰。

    在去王城的这几天里,两个人商量了很多细节。

    安德留斯如果愿意老实合作,是个很不错的队友,他很聪明,将芙洛丝的计划完善了不少。芙洛丝对他有点儿又爱又恨了。

    事情商量得差不多了,只差最后一件事——分身的样子。

    “从信上的内容来看,这个家伙明显没有脱离低级欲望,他所感兴趣的便是金子和美女,我们最好用一个美女的分身去引诱他。”

    “美女?”安德留斯想了一想,“我倒没有变过这种类型的分身呢。”

    “很简单的,身量苗条点儿,皮肤白皙点儿,眼睛大一点儿,嘴巴小一点儿……”芙洛丝说得有些不耐烦了,“你这辈子不可能没见过女人吧,没见过也幻想过吧,总之,按你以为的那个样子变就行。”

    话一出口,她有点后悔。

    砰的一声,安德留斯的分身变出来了。

    那个分身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双目清澈。

    芙洛丝真想自戳双目。她不好的预感果然应验了!

    “亲爱的,向你介绍,这就是我的幻想对象,够漂亮吧?”安德留斯头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为了保持住这个复杂而精妙的人形分身,他的确付出不少,“你可以信任我。”

    那个分身学舌道:“殿下,你可以信任我。”

    她的声音就和芙洛丝一模一样。

    因为她就是芙洛丝。

    芙洛丝深呼吸一口气,“我是不是还要谢谢你?”

    “这玩意儿能保持多久?”

    “十秒钟,是极限,不能再多。”

    “那我们最好祈祷那个家伙视力有很多问题。”

    “那我们最好非常虔诚地祈祷。”安德留斯道,谁都知道【身份者】的五感比常人好上数倍。

    窗外扑棱两声,一只硕大的猎隼飞了进来,飞到安德留斯的手上,就像认识安德留斯一样。

    “这就是我获取情报的方式,”安德留斯从它的脚下取出一卷纸,好心地解释了一番,“安德留斯一族是猎人的一族,我们的祖先豢养了很多听话的鸟儿。”

    芙洛丝大概也猜到了,果然和自己猜的差不多。

    在这个科技不尚发达的时代,出行的方式不过就那么几种,马车的速度约为20kh,如果骑马,能达到50kh,而猎隼却能达到60~90kh,而且无视地形的限制。

    安德留斯一定有自己专属的传信使者,才能先她一步获得情报。

    “不过,这回用不着信使了。”芙洛丝掀开车帘,王都的轮廓已在眼前。

    她们中途换过马儿来赶路,因为离王都近了,避免引人注目,才稍稍放缓速度。

    她们,已经抵达了王都。

    王都,征服者之城,圣罗伦斯,以费尔奇尔德一族第一位王者命名的城市。

    空中满是沉积下来的焦味,空气浑浊,飘着好些浮屑与灰烬。

    芙洛丝记忆中那些高大的建筑消失了很多,远远看去,王都就像一张缺了牙的老人的嘴巴。王都上方的天空都是灰黯的。

    芙洛丝隐隐紧张。没想到她回家的时候,会是这种心情。

    不过,她听到了歌声。

    “嗯?歌声?”安德留斯也听到了,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孩子的歌声。

    在这个时候听到歌声,就太诡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