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6月23日傍晚,十三岁的少年姜必成将偷来的女婴,放入了生锈的地笼。
小小的女婴,睫毛纤长浓密,被陌生人抱起也不哭不闹,只是睁着乌黑的大眼睛,从铁丝网里好奇地看着他。
他把地笼慢慢浸入池水。
水漫过了她的襁褓,漫过了她肉乎乎的小手,最后漫过那双变得惊恐的眼睛。
水流吞噬了她的哭声和眼泪。
地笼提起又沉没。
一遍又一遍。
池塘边的夏风吹拂不断,白色的芦苇丛被越吹越低。阳光在少年稚嫩的脸上闪动,无尽的蝉声里,他的唇角挂着笑,阳光在牙齿间闪出细碎的白光。
最后一次提起地笼,发现女婴已失去呼吸时,他凝视了半晌,嘴边溢出一声抱怨。
“操。”
他脱下外衣裤,穿着内裤下水,将装着女婴的地笼拖到池塘中央。他潜入水下,脚下幽绿一片,看不见底。少年的五指在水中轻轻一松,地笼就向着深渊坠去。
之后几天,他每天都会来到池塘边,看着其他人在水边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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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玩耍。
7月1日,地笼竖直浮出。
他不明白为什么时隔一周,沉入水下的地笼会忽然浮出,但他很满意自己制造出来的骚乱。他以为自己不会被发现,直到两天后,几个警察冲入他家,在父母面前逮捕了他。
在派出所里,他大哭大叫,孩子的恐惧终于展现,但越来越多的证据让他无从辩驳。
最终,他因未满十四,未经法庭审判便被移交给了少管所。
在少管所,他度过了煎熬的三年。
父亲变卖了他赖以为生的鱼塘,母亲找所有亲戚借遍了钱,终于让他的教养时间提前结束。
1996年10月12日,十六岁的少年姜必成走出了少管所大门,和父母一起搬离了江都市,并有了新的名字——
蔡岛嘉。
黄色出租车停在了自建楼下的小院里。他开门走出,凝望着夜色里的三层小楼。
槐树在低垂的云下高高立着,风把枝叶吹得簌簌作响,稀薄的月光把它的影子压在墙上,像无数细手沿着潮湿的墙皮悄悄攀附。
1993年的事件发生后,村政府派人填平了那片池塘。在淤泥之上,一栋栋自建小楼拔地而起。而他,在时隔多年后,又被命运带回了这里。
在这栋楼里——
除他之外,还有第二个杀人犯。
蔡岛嘉把车钥匙揣入裤兜,一如平常地,踏入了入户大门。
一楼比他想象中更热闹。自建楼的众人正围聚在客厅里看电视、吃西瓜。黄色塑料盘里放着半个切好的西瓜。鲜红的瓜瓤,漆黑的子,像肉里长出的眼睛。
“妈,除了抗日神剧,你能不能看点别的?”徐朝颜试图去拿桌上的遥控器。
“不看就滚!”何阿婆响亮的一巴掌打在她的手背上,后者缩回手,翻了好大一个白眼。
“老公,你说说话啊!妈不给我看电视!”她推搡着旁边的何序。
何序一言不发,从餐桌上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