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不再年轻。
也没有再去因为惦念一人而舍余生的选择了……
从城主府出来之后,胥辞一个小狼崽,却突然问了个大部分剑修一辈子都无法理解的问题:“你们说那城主,对默绫究竟是爱还是不爱?”
这个问题问得就很妙。
可惜林怀山不懂,李长歧对情爱亦是毫无经验。
他只能摸着下巴,根据自己仅有的知识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再给出自己的拙见:“应该是爱的吧,只是爱这个字后面得加个‘过’字……毕竟这份心,在随着他被咬死的时候应该就一起死了。而这偌大的城主府还急需撑起来,否则他过去大半辈子的努力便白费了。”
说到这里,他便摇摇头,也难免有些惋惜。
哪怕不懂情爱,他也向往圆满,不愿见这凋零。
殷从寿确实可以用自己的余生都去回忆一个杀了他的女人,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爱”。
但他还是一城之主。
他更得对自己的子民负责,所以,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李长歧继续道:“如果我是他的话,也会做这样的决定……比起殚精竭虑去缅怀一个再也回不来的人,还是这满城百姓,更需要他。”
胥辞听罢,大为所动,又深以为然:“所以啊,凡人之所以难长寿,就是因为他们总是被七情六欲困扰啊……有些可怜,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就放下的。”
“可这就是众生常态啊,理智的人渴求永远清醒,而沉沦的人贪图至死糊涂。城主与默绫就是典型的例子,不过我倒是没在他们身上看到后悔……这就是最好的答案了。”李长歧淡淡笑道:“你们妖也是一样的,痴情的妖在动情之后,恐怕比人更难长寿……你祖父,便是个例子。”
“他老人家……唉,我也不了解,反正他留在王城的神像已经成了我族定情的圣地,不少小妖怪都跑去求长久,闹得跟名胜景点似的,怪哉。”胥辞目光落在人群来往的街道,又感慨了一句:“说来说去,还是凡人的烦恼太多了,不像我们,只要好好思考怎么变强就行了。”
李长歧瞥他一眼,对他这个没开窍的狼崽子不予点评。
他尤记得,枕风将军,便是因道侣陨落而远走人间,行尸走肉地活了那么数百年。
林怀山插话道:“可能是因为凡人只有短短百年,所有的苦难便挤在了一起,才显得格外难熬了些……而修士或者妖族因为生命太长,才不会过分在意这些微不足道的情感。”
“是也不是,都是各自的选择,我等旁人,不曾参与,也无需论评轻重。”李长歧停在一个卖珠花的小摊贩前面,对身后跟着的林怀山与胥辞道:“时间不早了,二位,就到这里吧。”
林怀山和胥辞二人对视一眼,也并未多言,只一起抱拳道:“李大哥,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目送二人各自离去之后,李长歧就搁一堆漂亮的珠花里,挑了个由许多无名小花扎成的小头花。
他回到酒楼时,小涂已经回来了,正在屋里修炼。
因为城里的事情已经结束,之后他们便会启程离开,小涂都已经简单收好了收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收。
她之前出去是买了点自己要吃的干粮肉干之类,容易果腹还经饿的食物带着,然后,还带了好几身很是干净的衣服回来。
——哦哟哟,这几天,他都没换过衣服!
虽说脏了可以用灵力洗刷干净,但烂了的地方他却没处理,就那样垮垮兮兮的,看着是真的糟糕极了。
丐帮帮主来了都得给他磕一个。
以前小涂也没有这么注重外表啦,但最近发现同行的胥辞,贵为妖族太子,穿着自然高调华丽,明明是一头银狼,非得穿艳丽的红袍。
而林怀山,到底是逍遥阁的外门弟子,排面拉满,虽说穿着常服,可也是一席白底嵌青再镶金边的袍子,看着也是贵气极了……
作为被他俩叫大哥的李长歧,绝对不能落了下风!
于是小涂是哐哐一顿乱晃,把附近的成衣铺子逛了个便,最后紧着手里的那个本打算拿来珍藏小金人,给他挑了几身好看的。
总之是出门在外,面子要足。
于是等李长歧回来,看到那几套画风跟以往完全不同的衣服,他嘴角都开始抽抽。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他现在很寒碜?
好吧,是有点不堪入目。
但小涂挑的这……
花里胡哨的颜色,他已经很久没尝试过了。
这乍一看到,还真有点害怕。
他拎着衣裳上下打量,然后对小涂说道:“我觉得有必要教育教育你,什么叫有钱得省着点花。”
小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