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把剩下的给我
    中午这顿饭,庄颜和韩梁是在大队长家里吃的。

    陈爱华拿出了为过年囤积的腊肉。

    做饭的时候给切了一大块,炒了个白菜,还炖了个萝卜鸡蛋汤。

    这在村里已经算是顶好的伙食了。

    庄明心和庄明责也都在家,吃得格外高兴。

    庄明心还从自己回娘家时带的小挎包里拿出一块钱,偷偷塞进庄颜手里。

    庄颜推辞,听她压低声音说,“别拒了,之前韩同志来的时候送了我们好些东西,这钱你就收下吧,出门在外总得有点钱傍身。”

    这个年代,一块钱已经不少了,更别说非亲非故。

    但韩梁带来的那几样东西——雪花膏、酒和腊肉,哪一样都是金贵的,真要算起来,还是大队长家里占了便宜。

    “……谢谢明心姐。”

    庄颜感觉手里的钱沉甸甸的。

    庄明心拍拍她的手背。

    “谢什么,小时候我懒得干活,还是你帮我割了几回猪草呢。”

    “你也偷偷塞过我桃酥吃。”庄颜小声回道。

    姐妹俩相视一眼,那些因为庄明心嫁出去后便生出的陌生感,随着几句简短的拉扯冰雪消融。

    一顿饭的功夫,还发生了两件小插曲。

    一是陈爱华对两个儿子的催婚。

    二儿子庄明责倒还好,就在身边,相亲也方便,但大儿子庄明志,这个28岁的老大难,可把陈爱华给愁坏了。

    事实上这次探亲,也是陈爱华好几次写信让庄明志回家相亲后,庄明志才申请的假期。

    这种家事,韩梁和庄颜插不上嘴,只默契地当两个听众。

    庄颜心情平静,只除了些对庄明志这个不熟悉的哥哥的同情外,就没有别的情绪了。

    韩梁却是不同。

    他心里清楚,如果没有自己参与,那么庄颜跳河后救下她的,就是眼前被催婚的庄明志了。

    前世那本小说里,庄颜因为不想嫁给庄二狗,在跳河被救后赖上了庄明志。

    庄明志自然不想被赖,把人送去卫生室后气愤地回了家。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庄大强和刘桂芬便抬着高烧昏迷的庄颜,跑到大队长家门口哭号。

    这一举动直接吸引了大半个村子的人围观。

    庄东山和陈爱华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这门亲事,还给了庄大强家里400块的彩礼。

    没办法,就算庄明志自己不愿意,庄东山和陈爱华也不想因为这事影响孩子的仕途。

    更甚至,一旦庄大强报警,庄东山这个大队长不当也就罢了,庄明志还很可能脱下那身军装去被迫劳改。

    劳改可是能扒掉人一层皮的!

    吃了这样一个哑巴亏,大队长一家人根本不可能给庄颜什么好脸色看。

    庄明志也是一样,他厌恶极了庄颜。

    他觉得自己的急救措施是正当的,救了人却被人赖上,换谁谁能愿意。

    但既然结了婚,他也想负起责任来,于是便带着庄颜去随了军。

    然而这两个人,一个心有不忿、一个心里没有安全感,哪怕在一起也不可能长久。

    庄明志将庄颜带去家属院后便接了任务离开,留下她一个人面对家属院里八卦的军属还有心有不甘的情敌们。

    本就没有安全感和主见的庄颜,很快就被有心人撺掇着发了疯,在家属院里为非作歹,让所有人都视她为毒瘤。

    她觉得自己只要强势起来就不会再被人欺负,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但大家都只是把她当成了神经病、一个笑料去疏远,而不是真的敬畏她的强势。

    一次次的胡闹让庄明志越发地厌恶她。

    最初想要负起责任的决心被一次次消耗殆尽。

    庄明志不再回家属院,只按时让人转交钱票让庄颜生活。

    再之后,在庄明志出任务期间,庄颜死在了家属院的房子里,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庄明志回去的时候,庄颜的尸体甚至已经腐烂了。

    不过这在书里,只占了很小的篇幅。

    因为庄颜只是庄明志这个男主的恶毒前妻,一个背景板,一个在路人军嫂口中,用来和女主做对照、衬托女主温柔贤惠的炮灰。

    而韩梁,也没比庄颜好到哪去。

    大部分年代文里,寡言男主军官的身边总有那么一个碎嘴子的好兄弟。

    他就是那个碎嘴子,在庄明志把庄颜带来随军后,他在旁边因为好兄弟被赖上的遭遇,为好兄弟鸣不平,话里话外地看不起庄颜。

    然后在庄明志和庄颜的关系越发恶劣的时候,他承担起了给庄颜送钱送票的工作。

    再然后,战争打响,他为了保护庄明志死在战场上。

    或许是良心未泯,他死前的遗言是让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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