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得不多,哪怕是没有吃过椒的人,只要不直接把这些小傢伙放进嘴里,其实也不会感觉到什么异常……当然,仅限於这道菜。”
待到韩易把鸡腿丁放进锅里的时候,特蕾西也来凑热闹了。
“我知道你们以前都吃过宫保鸡丁,但是相信我,跟锅里的这一道比来,那些只能被称作是酸甜酱炒鸡肉而已。”韩易一边用自己从大中华超市买的铲子扒拉著锅里的鸡丁,一边在没人提问的情况下硬要显摆他粗浅的中餐知识,“绝大多数……不,应该说所有的美式中餐厅,做宫保鸡丁的时候,用的都是鸡胸肉。但鸡胸肉没有那么入味,所以这样做出来的鸡丁就没有那种弹性和嫩滑度。鸡腿肉就不一样了,注意,在准备的时候,一定要保留鸡皮部分……”
倒入调好的酱汁,在芡水帮助下炒至块干装盘前,就连罗伯特和瑞德都站在一旁,眼巴巴地望著这盘宫保鸡丁。
与他们在本地中餐馆见惯的、裹著厚重橘红色酱汁的“kung pao chicken”截然不同,韩易手下这道菜,呈现出一种更为深沉而富有层次感的琥珀色。鸡腿丁因为保留了鸡皮,在热油的洗礼下,边缘微微捲曲,透出金黄焦脆的质感,而肉质本身却在快速的滑炒中保持了极致的嫩滑。粉嫩的鸡肉块与焦黄的鸡皮形成诱人的对比。
空气中瀰漫的,不再是单一甜酸味,而是一种复合的、撩人食慾的香气。那是高温煸炒后干辣椒的醇厚焦香,带著一丝丝不容忽视的侵略性,却又被某种柔和的基调所包裹。椒的麻香若隱若现,像捉迷藏般在鼻尖跳跃,勾引著味蕾的好奇。炒熟的生米均匀地散布其间,红亮的生衣在金黄的鸡丁和深色的辣椒段映衬下,显得格外饱满精神。
“哇噢,这闻起来真的……”罗伯特吸吸鼻子,讚嘆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股气味。”
“this is exactly what they called『wok』。”韩易双手叉腰,很是满意地看著自己的作品,如是回答道。事实的確如此,中餐最关键的,就是外国人不太明了的“wok”——那股锅气,一种只有猛火快攻才能赋予食物的灵魂,它让所有的香气分子都活跃起来,热烈地宣告著这道菜的新鲜出炉。
等不到开饭,急著炫耀的韩易,给急著品尝的大家一人发了一双筷子,然后学投毒之后等著別人夸奖的黄小厨,嘴角含笑,悠然自得地抄手站在一边。
眾人的反应没有令他失望,毕竟他跟连豆角都炒不熟的门外汉还是有本质区別的。虽然会做的菜不多,但宫保鸡丁却能算得上是他最拿手的压轴好戏。不仅擅长做,而且喜欢吃。作为成都人,韩易已经修炼到了一种境界——一盘宫保鸡丁端上桌,不需要闻味道,只用看一下酱汁的顏色和鸡丁的形態,他就能大致判断出它美味与否。
这是需要多年潜心钻研才能达到的火候。
就像捏著鼻子也能尝出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区別一样,都是用无数卡路里换来的技能。
“你做饭怎么这么好吃!”
宥真眼睛亮得像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或者是发现了猫薄荷的银渐层,小声用中文说道。
“以前怎么不做呢?”
“家里养了俩厨师,洛杉磯还有那么多馆子,我再做饭,就有点冒昧了吧。”
“我不管。”宥真撒娇,“回洛杉磯我也要吃,你做给我吃。”
“好好好。”
“我宣布——”麦蒂也凑了过来,大声用英文宣告,“我要去你家买一整年的餐食计划,就为了每天能吃到这盘鸡。”
“算我一个。”罗伯特咽下一块鸡肉,马上又用筷子戳起另外一块。没错,他確实是一家寿司餐厅的联合创始人,平时对於筷子的使用也不算陌生,但毕竟是美国人,到了手跟不上嘴巴的情急时刻,还是下意识地会直接拿筷子戳进肉里,当签子使用,“天吶,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宫保鸡丁了。”
美国人——或者说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居民——都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只能接受自己国家的食物,觉得汉堡王的双层皇堡和达美乐的腊肠披萨是比法式煎牛排或者台州家烧大黄鱼美味百倍千倍的东西。而另一种,则对任意一个菜系都抱有包容心与好奇心,只要是好吃的东西,都愿意去尝试、去喜欢。
作为犹太人的比尔一家,毫无疑问属於后者。
於是,一个小时之后,这份韩易已经特意把份量做得很大的宫保鸡丁,成为了餐桌上第一个被清盘的菜式。毕竟,这道经典川菜不仅美味,而且完全没有踩在犹太洁食的雷区上,一点禁忌都不沾——椒和干辣椒都是单一成分的香料,不违反任何犹太饮食法。葱和蒜,那都是与犹太社区有著悠久的歷史与文化渊源。姜,被认为是符合洁食规则,並且对健康有益的食品。虽然某些特定的犹太教派会在逾越节期间避免食用有姜的食物,因为担心不小心接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