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块儿给了自己,方堃又夹给了小妹。
“谢谢三哥。”
不等方堃说话,梁英侠抢先道:“你给她干啥,她碗里就有,今晚的红薯又绵又甜很好吃。”
“小妹喜欢吃就多吃点,我吃不惯。”
梁英侠白了自己儿子一眼,倒是方海顿了顿,把自己咬一半的红薯也夹给了小妹。
“平时老拿二哥跟老鼠比,这总能堵住你的嘴了吧?”
“谢谢二哥!”
小丫头笑的甜滋滋的,就是吃相不怎么好看,一家人低声笑出了声。
第二天刘根大婚,中午大米掺小米大锅饭,菜是烩菜,里面有豆腐粉条土豆块儿和猪肉。
亲戚邻居们抢的更厉害了,方堃不觉著有什么问题,反而觉著挺热闹,挺喜庆的。
千禧年之后,村里的年轻人绝大多数选择了外出务工,混的好的混的差的,最后都在县城贷款买了房子。
这也让村子越来越不復现在这样热闹的场景,而且一年比一年冷清。
方堃年轻那会儿考上了大学,自詡在外面见识了大城市,见识了世界,很长一段时间他是討厌这个生他养他的这片土地的。
太破,太落后了。
尤其是秋天风一大,颳起的满天黄凤。
直到他岁数上来,跟著父亲大年初一一次又一次的祭祖烧香后,终於明白故乡为什么叫故乡了。
这是生他养他的根,走多远骨子里都是联繫著的。
方堃喜欢这片土地,谈不上肉麻的爱的深沉,可如果以后有机会,或者自己混出点出息了,一定要回来做出点贡献。
新娘子很瘦,皮肤罕见的白嫩,加上那一双大眼像是会说话似的,一直让方海挪不开眼睛。
“弟,我想娶媳妇了。”
“娶唄,我也想,我还想坐火箭去月亮上娶嫦娥当老婆呢。”
方海看著他:“你这嘴越来越损了,以前怎么没有发现。”
“......”
“弟,月亮上真的有嫦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