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涂夏的真人,但是见过照片,她长得好看,皮肤又白,两条明晃晃的大长腿特别勾人,都是男人,凭啥林炜这号的,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姑娘处对象。
此时有人起身给林炜递了根烟,眼神上下打量着他,露出贱兮兮的笑:“感情就那回事儿,这一个不乖,咱找下一个,没必要搁她身上耗着,你要真喜欢和前女友搞对象,就往前划拉划拉,总有前任愿意回头找你。”
都是一起玩儿的,谁还不知道谁了,林炜的臭毛病就是喜欢和前任搞场破镜重圆,跪着哭着说自己忘不掉,不知情的人知道了,还以为他是个什么多深情的人一样。
归根到底,还不是想搞那档子事儿,找小姐要花钱,前女友不要钱啊。
林炜哼笑一声,阴着脸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别让老子在医院里逮着她。”
几个人陪他折腾了好几天,身心俱疲,也不想听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一杯接一杯地劝酒。林炜最后实在喝不下了,倒在桌子上睡着了。
见他睡着了,有人往他裤子口袋里掏了一把,把钱包拿出来,喊来服务员结账。
“多大点儿事儿,赖赖唧唧的。”那人叼着烟,伸手往林炜脸上拍了几下,嫌弃地说:“要不是为了能有个卖命干活的,谁愿意搭理你啊,妈的,给老子念叨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说罢,一群人丢下林炜扬长而去。
在不远处的黑暗中,有一抹修长的身影,他久久地伫立着,眼神晦暗不明,手腕青筋突起,浑身散发着致命般的压迫感,就像一头伺机而动的雄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