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蛮歌
    为十全十美之意,陆时序又端上一锅腊肠煲仔饭。

    蛮歌一眼望去,深觉其厨艺有自己风姿,亦有姐夫韩齐早年风姿。

    哎!老板做的饭,哪怕巨毒,也要勉励一试!

    蛮歌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夹起一块猪手,轻咬一口。

    恩?丹凤眼蹭然亮起,唇齿间皆是香气。

    竟然这般好吃?蛮歌迅速咬下一大口猪手,依旧是Q弹爽口,软糯绵香,只略逊于姐夫手艺。

    蛮歌转着琥珀色眼珠:应该是瞎猫碰死耗子吧!就像自己也能做出一两道好吃的菜肴,陆时序这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豪门公子,运气爆棚,偶尔做出一两道极品佳肴,也属情理之中。

    为检验陆时序厨艺,蛮歌迅速啃干净猪手,再夹起一口叉烧品尝。

    呜~

    好吃。

    经由烤箱烤熟的猪里脊肉,虽不比炭火烤制,却依旧香气扑鼻,一口爆汁,肥瘦相宜!

    虽还是逊了姐夫一分,却胜过自己百倍!

    不愿服输的蛮歌,飞速品尝豉汁蒸排骨、鲜切文昌鸡、梅菜扣肉……

    天哪!怎么每道菜都好吃?

    就连蚝油生菜都脆爽美味!

    蛮歌有点挫败,陆时序却十分得意。

    他将第六只剥好的皮皮虾放进陆十三餐盘,转眸盯着蛮歌鼓鼓的脸颊,“我厨艺,还可以?”

    蛮歌呆呆点头,咽下新鲜细嫩的鸡肉,视线中的上司愈发神采飞扬,英气的眉宇微微上挑,愈发得意。

    蛮歌不愿他得意,她既不喜欢这副小人得志神情,又不喜欢这种被全方位碾压的感觉。

    比自己有钱,就算了。

    比自己高15c就算了。

    比自己长得好看,就算了。

    比自己QS排名高,就算了。

    ……

    怎么还能比自己做饭好吃呢?

    蛮歌夹起一只超大号六头鲍,狠狠咽下肚,默默想着不是自己手艺差的原因,而是天际大平层落地餐厅的原因,优雅的用餐环境会令人身心舒适,提升菜品口感!此外,还有锅的原因,他的世界顶级小炒锅赛过自己的69元包邮不锈钢大炒锅。

    见蛮歌没有像往常夸夸其谈,陆时序误以为是欢欢在场,令她拘谨,便边剥皮皮虾,边主动闲话家常,“我和我爸学的做饭。”

    蛮歌剥基围虾的手指一顿。

    陆时序剥皮皮虾的手指翻飞,“我爸是花州人。”

    蛮歌呼吸一滞,脑细胞飞速分裂。

    豪门八卦多,陆氏八卦尤其多。

    传言,陆时序的妈妈,即上一代的陆氏大小姐,不满家族联姻,爱上同窗读书的穷小子,即陆时序他爸。

    原本就是风月一场的事,可陆小姐动了真情,硬要和穷小子结婚。

    后来,未婚先孕的陆小姐被董事长,即陆时序外公赶出家门。

    ……

    十四年后,已成为大教授的穷小子携夫人去欧洲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时,不幸遭遇空难,双双坠亡空中,留下一双儿女。

    陆时序再次将剥好的皮皮虾,轻手放进陆十三餐盘,“我爸在世时,常做花州菜,可欢欢不爱吃。”

    陆十三撇嘴,“花州菜就是不好吃呀,我喜欢吃南洋菜。”

    涉及家庭隐私,蛮歌拿捏不好尺度,只好顺着菜品话题道,“南洋菜源于花州菜,融合花州当地风味。”

    陆十三眼眸一亮,“阿蛮,你会做南洋菜吗?我九哥做的南洋菜,好难吃!”

    蛮歌心下大惊,“我不会。”

    陆十三眼眸一暗,声色逼人,“你不会?”

    “我姐夫会!”,蛮歌讨好一笑,满眼惶恐,“若陆总和小小姐愿意,下月生日宴,让我姐夫亲自下厨。”

    陆十三满意点头,夹起紧致饱满的皮皮虾。

    陆时序满面笑意,“阿蛮,谢谢你。”

    蛮歌僵硬一笑,扯了扯唇角。

    饭后,陆时序忙着收拾餐桌。

    陆十三撸了撸两只马尔济斯犬,摸了摸蛮歌脸颊,方才不情不愿地转身上楼做作业。

    不用受公主摧残,变得清闲的蛮歌,心下慌张,主动请缨,“老板,我来吧。”

    “我来就好,你是客人”,陆时序眼角带笑,收拾碗筷的动作极快。。

    蛮歌:我是客人,但更是下属呀!哪有老板干活,员工休息的道理?

    陆时序已抱着一摞碗筷,快步走去厨房。

    蛮歌紧紧跟上,抢先一步,打开洗碗机,恭迎陆总放碗。

    陆时序眸色一沉,“阿蛮,我说过你是客人。”

    蛮歌极为自然地回,“我想帮你呀。”

    陆时序眸色更沉,“你觉得我不会使用洗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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