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试诏齐王之国,必举朝以为不可,则臣言验矣。”帝以为然。冬,十二月,甲申,诏曰:“古者
九命作伯,或入-朝政,或出御方岳,其揆一也。侍中、司空齐王攸,佐命立勋,劬劳王室,其以
为大司马、都督青州诸军事,侍中如故,仍加崇典礼,主者详案旧制施行-以汝南王亮为太尉、录
尚书事、领太子太傅,光禄大夫山涛为司徒,尚书令卫-为司空。
征东大将军王浑上书,以为:“攸至亲盛德,侔于周公,宜赞皇朝,与闻政事。今出攸之国,
假以都督虚号,而无典戎干方之实,亏友于款笃之义,惧非陛下追述先帝、文明太后待攸之宿意也
。若以同姓宠之太厚,则有吴、楚逆乱之谋,汉之吕、霍、王氏,皆何人也!历观古今,苟事之轻
重所在,不无为害,唯当任正道而求忠良耳。若以智计猜物,虽亲见疑,至于疏者,庸可保乎!愚
以为太子太保缺,宜留攸居之,与汝南王亮、杨珧共干朝事。三人齐位,足相持正,既无偏重相倾
之势,又不失亲亲仁覆之恩,计之尽善者也。”于是扶风王骏、光禄大夫李-、中护军羊-、侍中王
济、甄德皆切谏。帝并不从。济使其妻常山公主及德妻长广公主俱入,稽颡涕泣,请帝留攸。帝怒
,谓侍中王戎曰:“兄弟至亲,今出齐王,自是朕家事,而甄德、王济连遣妇来生哭人邪!”乃出
济为国子祭酒,德为大鸿胪。羊-与北军中候成粲谋见杨珧,手刃杀之;珧知之,辞疾不出,讽有
司奏-,左迁太仆-愤怨,发病卒。李-亦以年老逊位,卒于家-在朝,姻亲故人,与之分衣共食,而
未尝私以王官,人以此称之。
是岁,散骑常侍薛莹卒。或谓吴郡陆喜曰:“莹于吴士当为第一乎?”喜曰:“莹在四五之间
,安得为第一!夫以孙皓无道,吴国之士,沈默其体,潜而勿用者,第一也;避尊居卑,禄以代耕
者,第二也;侃然体国,执正不惧者,第三也;斟酌时宜,时献微益者,第四也;温恭修慎,不为
诌首者”第五也;过此以往,不足复数。故彼上士多沦没而远悔吝,中士有声位而近祸殃。观莹之
处身本末,又安得为第一乎!”
世祖武皇帝中太康四年(癸卯,公元二八三年)
春,正月,甲申,以尚书右仆射魏舒为左仆射,下邳王晃为右仆射。晃,孚之子也。
戊午,新沓康伯山涛薨。
帝命太常议崇锡齐王之物。博士庾-、太叔广、刘暾、缪蔚、郭颐、秦秀、傅珍上表曰:“昔
周选建德以左右王室,周公、康叔、聃季,皆入为三公,明股肱之任重,守地之位轻也。汉诸王侯
,位在丞相、三公上,其入赞朝政者,乃有兼宫,其出之国,亦不复假台司虚名为隆宠也。今使齐
王贤邪,则不宜以母弟之亲尊居鲁、卫之常职;不贤邪,不宜大启土宇,表建东海也。古礼,三公
无职,坐而论道,不闻以方任婴之。惟宣王救急朝夕,然后命召穆公征淮夷,故其诗曰:‘徐方不
回,王曰旋归。’宰相不得久在外也。今天下已定,六合为家,将数延三事,与论太平之基,而更
出之,去王城二千里,违旧章矣。’-,纯之子;暾,毅之子也-既具草,先以呈纯,纯不禁。
事过太常郑默、博士祭酒曹志,志怆然叹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亲,不得树本助化,而
远出海隅!晋室之隆,其殆矣乎!”乃奏议曰:“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则周公、异姓则太公,皆身
居朝廷,五世反葬。及其衰也,虽有五霸代兴,岂与周、召之治同日而论哉!自羲皇以来,岂一姓
所能独有!当推至公之心,与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国久长。是以秦、魏欲独擅其权而才得没身,
周、汉能分其利而亲疏为用,此前事之明验也。志以为当如博士等议。”帝览之,大怒曰:“曹志
尚不明吾心,况四海乎!”且谓:“博士不答所问而答所不问,横造异论。”下有司策免郑默。于
是尚书-整、褚等奏:“志等侵官离局,迷罔朝廷,崇饰晋言,假托无讳,请收志等付廷尉科罪。
”诏免志官,以公还第;其馀皆付廷尉科罪。
庾纯诣廷尉自首:“-以议草见示,愚浅听之。”诏免纯罪。廷尉刘颂奏-等大不敬,当弃市。
尚书奏请报听廷尉行刑。尚书夏侯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