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破个例,那么向我透漏风声也行啊。我很好奇,我实在想不出跟母亲说那些话的究竟是谁。

    

    “我明天就回去了,你大了,用不着老娘天天在你跟前絮叨了。”我和母亲一块刷碗的时候,母亲突然说。我拼命挽留,以至于像谈判一样,一天一天拖延着母亲的行期,仿佛能让母亲多待一天就是我在外交上的一次胜利似的。

    

    最后,我趁母亲出去买菜的间暇,找来搬家公司的人,又把房间重新布置了一遍,尽可能地让母亲感到舒适和方便,等母亲从菜市场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大功告成了。母亲实在无话可说了,只好住了下来。过去很久以后,偶而提起这些,母亲就说:“你是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得逞的。”

    

    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我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安然。每当我读书读得太久了,母亲又会心疼我,把我拖到电影院看一场《指环王》什么的,放松一下。如果看完之后,问她观感,她会说看不懂;若问她看不懂为什么要看,她说:“傻孩子,我是为了让你看的,你瞧,这些看电影的人不都是你这么个年纪?所以,我猜你也会喜欢。”

    

    我只能说我喜欢,我还能说什么呢!

    

    每个星期天的晚上,母亲就让我把那个新店员叫到家里,给他做手扒羊肉。那个新店员来自内蒙的一个叫伊金霍洛旗的地方,一种半开化的野性还潜伏在他那凹下的眉间和充满天真的眼睛里。没多久,他就跟我一样地妈妈长妈妈短起来,甚至比我叫得还亲,让我嫉妒不已。

    

    凭空又多了一个儿子,母亲高兴得不行,非要喝酒祝贺不可,我开了一瓶用藏红花泡制的甜酒,母亲居然一口气喝了四杯。很快,眼睛里就放出醉意的光彩,她一手搂着我,一手搂着她的新儿子,说了不少煽情的话,还说要是我弟弟也在这里就好了。

    

    也就是那天,我终于知道了跟母亲说“只有书才能救他”的那个人原来是罗素。“当时,你萎靡不振的样子很是让她担心,她差不多是流着眼泪央求我来你这儿,劝你振作起来。”母亲有点儿惋惜地说,“挺好挺关心你的一个姑娘,可惜你没留住她。”

    

    甜妞结婚的前一天,给我打个电话,真诚地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你要能来,我会开心死的。”她说。我答应可以考虑,如果时间允许,我会去的。最后,我还是食言了,只是拜托礼品公司给她送去了一束鲜花和一艘木雕的大船,并留言说祝她和她的丈夫一帆风顺。

    

    我知道,这样一来,甜妞也许会产生误解,以为我还在怨恨她。其实,她错了,我有什么理由怨恨她呢?我不去参加她的婚礼,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不习惯在那种过于嘈杂的场合抛头露面,假如有那么一天,我要结婚的话,我会带着新娘到一个安谧的桃花源般的幽静所在,远离熙熙攘攘的人群,尽情地享受二人世界……

    

    不管怎样,我都真诚地祝福她能得到幸福——她要是不相信我,就是不了解我。

    

    我开始过一种有规律的生活,在母亲的监督下,几点入睡,几点必须起床,还要在阳台做操、举哑铃什么的。现在,除了写那本《贩书偶记》之外,最当紧的工作就是整理我的藏书,把许佩祈捐给我的书和我自己原有的书按照中国文学史的排列顺序码在玻璃书柜里,那都是非卖品。逢上温暖宜人的好天气,我就打开书柜,通通风,我叮嘱自己一定要珍惜它们,因为它们将是我一生的伴侣。

    

    我在为这些书填写检索卡的时候,把所有的书又都重新抚摸了一遍,它们唤起我一种少有的柔情。

    

    书架是新设计的,是依照书店的室内高度跟木器行订做的,还配了带轱辘的梯子,方便登高用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清新的像落叶松似的香味,闻上去,能够使人保持羔羊一般的宁静。我喜欢这种味道,所以,我坚决反对给书架涂漆。而且,书架上的天然木纹甚至木头上的节疤,也都看上去很美。

    

    这天,我在整理书的时候,稍不小心,把书架高处的书碰倒了,那些书像瓢泼大雨一样的砸在我的身上和头上,我只好用胳膊来遮挡;很快,那些书就把我埋没了,我像积雪下面的樱草一样挣扎着,挣扎着爬出书堆……

    

    后记

    

    我现在正在重读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

    

    《呼啸山庄》似乎也最能契合我的精神状态,那铅色的密布乌云的天空,那古老的昏暗的哥特建筑,那笨重的未上漆的橡木桌椅,那荒瘠,那苍凉……不,我并不认为《呼啸山庄》所流淌着的苍白而孤独的氛围具有永恒的生命力,我只是觉得它能映衬我此时此刻的心境,仅此而已。

    

    对一个缠绵病榻达十年之久的人来说,岁月已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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