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我和罗素背对背就睡地板上,一夜无话,天亮的时候,一醒,竟发现我们是紧紧拥抱着的,就偷偷吻了一会儿,才起来。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天幕仍像灰色糊墙纸。我到阳台上去做了一套广播体操,就跟罗素要了电话号码,与女孩儿的男朋友通话,对方显然是个爽快的小伙子,问明我家的门牌号码,说十分钟以后即到。进屋,给女孩儿煮了一杯奶,女孩儿要看电视,我不让,告诉她这时候看电视会伤眼睛的。女孩儿就对罗素说,看人家万喜良多懂得体贴,你快嫁给他算了。罗素说,我是坚定独身主义者,嫁人一事免谈。
正说着,女孩儿的男朋友抱着各式各样的营养品来了,虽是玩摇滚的,但不是长发披肩,是个挺干净的男孩儿。女孩儿看见她,就用被子蒙上了脑袋,被子跟着一耸一耸的,像是委屈得哭了。小伙子就手足无措地去劝,我和罗素趁机走出屋去。
满大街的落叶,是被夜雨打落的,踩上去,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像翻书。身边不时会有一对对的情侣擦肩而过,男的差不多都穿的是LOGO,女的是一色的“露脚缝”,逍逍遥遥地展示着他们无聊的流行时尚。我好像记得上周还流行滑板裤和色春鞋来着,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你似乎对人家女孩儿太殷勤了吧?”默默走出去很远,罗素才说,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心理上的酸性物质的化学反应。
我说:“我一见女孩儿就习惯性要献殷勤,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过,只是习惯而已,绝没有其他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罗素捶了我一下子,抿嘴笑着说,“谅你也不敢有。”
“万一我要敢呢,你又能如何?”我故意逗弄她,“我要打断你的狗腿!”她就追在屁股后面打,不当心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孩子掐着腰很大人气地说,“谈恋爱请去公园谈。”我忍着笑连连说,“好的,你说得对,我们这就去公园。”
就这么嘻嘻哈哈的,到书店已经很迟了,门口早有老主顾等得不耐烦,赶紧把他们让进屋,对鹦鹉说,“你看,来了这么多的老朋友,快跟大伙问好。”鹦鹉张口就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我大声呵斥道:“你住嘴!”
我终于可以坐下来写我的书了。实际上,“去武汉实习”没到一周,只五天就结束了。重新坐到书桌前,觉得特亲切,思路如四月的蒲公英一样的飘飘洒洒,文字的感觉也异常的流畅舒展。
第一章写下来,几乎一气呵成,出奇的顺利,我觉得很有庆祝一番的必要,就到附近的酒吧去喝一杯。
酒保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了,拧啤酒桶开关时,手都哆嗦。我就跟他谈几句,他说对门新开了一家圭亚那啤酒屋,小姐都是从俄罗斯特意请来的,抢了他不少的生意。“对面卖的不是啤酒,纯粹是卖他妈的洋妞的脸蛋子。”他说。
“他们那里太闹,不如你这里清静——我喜欢清静。”我安慰他说。
“你喜欢清静,我却不喜欢,太清静了就离倒闭不远了。”酒保又灌下大半杯黑啤,说道。
“没那么悲观吧,老大。”我对他说。那边一桌向我招手,让我过去,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大姐大,都打扮得特漂亮,漂亮得一看就知道是美容师做的手脚。其中一个说,“一起来聊聊。”另一个说,“我得请你喝一杯。”我就在她们对面坐下来。
言来语去,我知道了她们一个是护士一个是银行职员,经过短短的拘谨之后,熟了,很快就天南地北起来。不过,奇怪的是,她们都只对我谈,相互间倒没什么话,而且似乎还很陌生,我禁不住好奇,就问了一句。
“说起来简直是个笑话。”银行职员告诉我。
原来她们是从网上认识的,暧昧了好几个月,都以为对方是异性,所以越谈越起劲儿,随着感情的逐渐升温,谈的话题也私密起来,以至难解难分。这时候,两人都认为时机成熟了,可以露出各自的庐山真面目了,看对方跟自己的想象有多大的距离,于是就满腔热情而来,接上头以后,两人都傻眼了,竟是同性!
笑一阵,我又给她们讲了几个比她们更尴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