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不知是谁还给我扣上一顶破毡帽。

    

    罗素和她的同学把我围在当间,前后左右地端详,仿佛我是一头珍稀动物,类似熊猫金丝猴和长臂猿什么的,有人说,“穿上行头,可能效果会好些。现在看,对不起,跟角色还有一定的距离。”

    

    两三个才二十岁就留起山羊胡子的家伙,甚至过来捏捏我的眼皮拽拽我的下巴,说眼袋再深一点儿下巴再长一点儿就好了。我完全被他们弄得手足无措了,一个劲儿用眼神向罗素发出求救信号。

    

    “那好,你跟我去化妆间一趟。”罗素对我说。

    

    “耍什么花枪你,”我把罗素拉到一个僻静地方,愤愤地问说,“这简直是拿我当猴耍!”她不耐烦地跺跺脚,“哎呀,来不及解释了,你就服从命令听指挥好了。”终于拗不过她,还是傻啦吧叽地让她推进化妆间里,来到一个涂着蓝眼影的女孩子跟前,坐下。

    

    那女孩儿倒是手脚麻利,拿我脸上当施工现场了,一通忙活儿,不大功夫,将我往镜子跟前一推,说道:“这下子满意了吧?”

    

    我靠,我能满意吗!对镜一照,面前赫然站着一个半大老头儿,吓我一跳,只见镜里那个人,神色萎缩,最令人注目的是粗而乱的眉毛和肿眼皮;嘴唇松弛地垂下来,和眼下凹进去的黑圈,都表示着极端的肉欲放纵;较胖,面上的肌肉宽弛得不肯动,但是总能卑贱地谄笑着……

    

    罗素竟连连叫好,看我气咻咻地到处找洗脸盆,就拦着,一个劲儿满欣赏地说:“挺好,挺好的。”我质问她,“给我丑化成这副模样,让我怎么上街呀?”

    

    她这才说,“我们《雷雨》剧组少一个演员,想叫你帮帮忙,扮一个角色,”她说得那么轻巧,而且一脸的无辜和诚挚,“如此而已。”

    

    让我来演戏,绝对是冤假错案,我最怕出头露面了。小时候,老师让我在讲台上朗诵一篇《雷锋日记》,差点儿尿裤。罗素把剧本硬塞给我,还直劝说,“只是一个小角色,才几句台词,特好演也特适合你。”

    

    我问她打算让我演谁,她说演鲁贵,我的鼻子差点儿气歪了,有没有搞错,居然叫我演那个奴才气十足的老家伙。大幕拉开,就见他用一块抹布擦着东西,脚下是他刚刷好的黄皮鞋,时而,他用自己的衣襟揩脸上的油汗,还对女儿说:四凤,你听着,我再跟你说一遍,回头见了你妈,别忘了把新衣服都拿来给她瞧瞧,让她想想,还是你爸爸混事有眼力,还是她有眼力。你还别忘了告诉你妈,你在这儿周公馆吃得好,喝得好,就是白天伺候太太少爷……啊呸,想起这号人就他妈的恶心!

    

    无论我怎么表示莫大的反感,罗素都似乎置若罔闻,还是张罗着带我认识四凤、繁漪、周朴园什么的,特尴尬。我的忍耐毕竟是有限度的,终于忍不住推开众人,冲下楼去,一边走,一边脱下T恤擦去脸上的油彩。

    

    “万喜良,你给我站住,”罗素追出来,气急败坏地喊道,“你太没礼貌了!”

    

    “礼貌只能报答懂得尊重人的人,”我说道,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叫我来,居然跟我没个商量,也不征求人家的意见,就擅自做主,这就是你的礼貌吗?”

    

    “有意见,就不能私下里说?你这样拨头就走,让我多没面子!”看她理直气壮的样子,倒把所有的不是都派到了我的头上,我就愈发恼火。

    

    “好了,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告一段落。”我光着膀子把T恤搭在肩上晃着走出文学院大楼,罗素仍在后面跟着。这是我们相识以来,我第一次发脾气,其实,我本来就是个有脾气的人,而且脾气一点儿也不比泰森小,只是很少发就是了。

    

    “你要走,就别想再见我。”听她这么说,我就停了下来,是咯噔一下子,跟汽车踩急刹一样的站住,但是还是背对着她。她扑上来,伏在我的背上,用脸颊摩挲着我的脊梁。我返身一把抱住她,她立刻变得乖巧起来,“我不勉强你好不好?”

    

    周一的上午,书店的生意一般都清淡,我就关掉留声机,静静地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比如临摹个曹辛之的封面画或刻个闲章什么的,任夏日的阳光从身上悄悄溜达过去。

    

    这时候,我就觉得我们的生活比蜜甜,特欢快。也许,这才是我真正喜欢的生存方式。

    

    所以,突然间接到一封莫名其妙的电邮,打破我的宁静,我就扫兴得很,甚至会迁怒于发电邮的人。

    

    其实,邮件特简单,只有一句话:我想你。署名是“跟普京同岁”,我几乎翻遍了记忆的犄角旮旯,也找不到有关这个人的档案,显然是恶作剧。我就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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