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这年头,泛文化主义流行,遍地是文化,稍不小心就会被文化绊个跟头。你看,吃一顿是食文化,喝一杯是酒文化,操一回是性文化,”我没说完,罗素又插一嘴,“连拾破烂的老爷子从事的也是垃圾文化。”在场的没不笑的,赞不绝口地说,“有文化,有文化。”

    

    我再次见到程帆,竟是在报纸上,罗素看了看,说他比去年瘦多了。

    

    去年,也是这个时候——

    

    “这本书你们收吗?”一本1928年开明版的《桃园》,这个小伙子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卷成一卷,揣在裤兜里。翻来一看,竟是初版本,竟是钱君匋绘制的封面,而且竟还有废名的亲笔签名!

    

    我登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看过书,再看他:小伙子二十出头,白白净净,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挺文静。

    

    这本书一定是要收的。虽然我是个卖书的,可是我收书的兴趣似乎更大,尤其是心仪已久难得一见的好书。我对罗素曾说过,卖出去的书,对我而言,就像嫁女儿,舍不得也不能让她做一辈子的老姑娘;收书就不一样了,收书像娶媳妇,自然是心花怒放。

    

    “你这本书是家藏的吗?”我问,“你还有可以出让的书吗?”我又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对我的问题,小伙子一概拒绝回答,倒让我想起香港电影最常见的一句台词:你可以保持沉默,不过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以后,小伙子隔三差五就拿几本书来,什么叶圣陶1922年出的《隔膜》啦,什么朱湘1934年出的《石门集》啦,都是上佳的版本,多半还钤有藏书名家的印章。

    

    很少见这么洒脱的小伙子,似乎根本不屑于讨价,随你给,给了钱也不数,往兜里一掖,完事。

    

    这样一来,我倒对他多了些关注,交易时总是尽可能地跟他聊上两句,熟识了,他也说说家常,却只字不提那些书的来历。罗素猜他是大宅门里出来的公子哥之流。我看不大像。

    

    “哪天,我带你去看看我的书。”一天,他突然说。太好了,善本书即使得不到,开开眼也是好的,聊胜于无嘛。

    

    这时候,我已经知道小伙子的名字叫程帆。

    

    隔几天,约好时间地点,程帆说等我。我兴奋得几乎一夜没睡,心情竟像一首老歌谣唱的那样:月亮光光,打开城门洗衣裳,衣裳洗得白净净,明天好去看姑娘。

    

    转天,到了地方,发现竟是图书馆。程帆带我穿过一道长廊,又拐了几个弯,打开一扇大门,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呛鼻子,进去,但见落了厚厚尘土的大屋子里堆满了书,显见是很久无人光顾了。程帆说,他也不常来,拿给我的书都是在靠门口的地方随手取的。我一本一本地翻看,俱是民国年间出的书中珍品。这似乎是私人收藏,每册都钤了章的。程帆说,都是过世的藏书家捐献的。

    

    往里走,套间里的藏书的待遇也一样的糟糕,像大家闺秀落魄成了陪房大丫头。我问程帆为什么不把这些书摆在书架上,程帆说,馆里的经费紧张,买不起这么多书架。我又问程帆把书这么随便乱丢,不怕霉烂了吗,程帆说,古籍室的条件不错,那些珍贵的宋版明版都是放在书架上面的,室内还有空气除湿器。我说这些书也很珍贵的,程帆说,不过才几十年的历史,不值钱。我想说这都是藏书家们的身家性命啊,怕是说也白说,还是不说罢。

    

    程帆指着书堆说,这些书你可以随便挑,拿走,总比扔在这里糟蹋了要好。我问他为什么对我如此慷慨,他说他的女朋友管他要一款诺基亚新手机,要你帮忙。就这么一点要求?我问。他说,是,就这么一点儿要求。我说让我回去考虑一下行吗,他说行。我没耽搁,逃也似的离开了程帆。

    

    “兄弟,听我一句劝,收手吧,别再这么做了。”临走,我对程帆说。程帆笑一笑,至今我也无法理解他笑的确切含义。

    

    “往后程帆再来书店,我就跟他说,他是不受欢迎的人。”回来,我把在图书馆的所见所闻都告诉了罗素,罗素当下就暴跳起来。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咖啡,默默不语,这件事对我的刺激太大了,我需要平静平静。“你的脸色难看死了,快去长椅上躺一躺。”罗素惊讶地说道。

    

    罗素这么一咋呼,惊动了那些常来常往的老主顾,都围过来,问要不要打110叫救护车。我苦笑一下摆摆手,用不着——只是那些藏书家太可怜了,我心里说。

    

    奇怪的是,自图书馆那次分手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程帆。只要铃铛一响,有人进来,我就赶紧看看是不是他,我急着把他拿来的那几本书还给他,放在我手里,烫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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