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甜妞,我说我要开一家我理想中那样的特色书店,终生与书相伴。

    

    “简直是异想天开。”亏她还是纺织工学院毕业,竟一点儿不懂我。那次,我去苏州冷摊收书,摔坏了腿,躺倒不能动,她还轰轰烈烈地批判我一通。我辩说:当年邵洵美开过书店,姚蓬子开过书店,连写《性史》的张竞生也开过“美的书店”……

    

    “叫我说你什么好。”甜妞只是摇头,就像见一个关东大汉在用高脚杯喝陈年花雕,怎么看怎么别扭。

    

    兜里有了些散碎银两之后,我就把“油纸伞书坊”开起来,她竟没有任何表示,事不关己的样子;言来语去地撩拨她,也是浑然不觉。对此,我极为不满。我是表面上强梁,其实内心像青花瓷器那么脆薄,碰一碰,就痛。

    

    书坊开张不久,进来一个时尚女孩儿,翻翻看看,打了个响指,说了句,“这书店,我喜欢,”她要留下来。我心里说了句,“这女孩儿,我喜欢,”于是,我就答应把她留下来——这个女孩儿就是研究生罗素。

    

    一晚,想了甜妞,又想了罗素,就没了睡意,思绪麻一样的乱。明天还要早起,我默诵着崔健同志的歌词:该让我听见水声听见鸣叫,该让我舒舒服服睡个好觉……梦神果然就来叩门了。

    

    转天晚上,罗素约我跟她一起参加一个派对。

    

    这个派对叫“长传冲吊”,我还以为是球迷的聚会呢,陪着罗素到了那里,才知道不是。钢琴师弹着没有脊梁骨的曲子,纸醉金迷间泛着轻佻,泛着石榴裙香,浓浓重重的一股子布尔乔亚气息扑面而来。宾客也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里的人物,端着酒杯晃来晃去,晃得人眼晕。

    

    我问罗素:“主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