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除了在大会上先后作检查、进行自我批评以外,主要就是在小组会议上,由大家对他们作了一些批评。我和余立金都没有再说什么。直到会议的最后,我和余立金才一个一个地找每位常委谈话,然后又同军区空军的一些同志分别谈了话。会议结束后,各军区空军的同志离开北京时,我和余立金还专门到机场去为他们送行。
在常委一些人的检查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事。首先是成钧在检查中讲到,会议进行中的一天晚上,他和傅传作、黄立清、廖冠贤四个人到了贺龙那里,向贺龙汇报了空军党委全会的一些情况。贺龙听了以后说:“这个会议吴法宪、余立金不能主持了,你们就组织起来开嘛!你们继续讲你们的意见嘛!吴、余有错误,你们就继续揭嘛!”成钧讲了这件事以后,黄立清、廖冠贤、傅传作他们几个人也先后在自己的检查中谈到了这件事。
大概是八月七日,林彪从大连回到北京,住在人民大会堂的浙江厅。八月九日,林彪把我找了去,要了解一下空军全会的情况。当我讲到成钧他们四个人曾经到了贺龙那里,向贺龙汇报空军全会的一些情况和贺龙的表态时,林彪说:“这件事,你要他们写一个材料,然后送给我。”
回到空军,我就找到成钧他们四个人,要他们宇实事求是地把这些情况写出来。然后,我和余立金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将这些材料送给了林彪。我们还附了一封短信。信的大意是:“毛主席、林副主席:现送上成钧、黄立清、傅传作、廖冠贤四人所写的材料,请阅。现在看来,空军党委十一次全会之所以形成这样,是因为有两条线操纵着。一条是以林副主席为首的一条红线,贯穿着空军党委十一次全会的始终;另一条是以贺龙元帅为首的黑线,在控制着这次会议。”
材料是林彪要的,成钧等四个人写的,但信中“两条线”的提法是我和余立金加上去的。这个问题我经过反思,当时这样对贺龙元帅无限上纲,是非常错误的。
这个情况,就是一九八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上所列举的“林彪指示吴法宪编造诬陷贺龙在空军阴谋夺权”这一条罪状的来龙去脉。在这个问题上,我承认,我们这样对贺龙无限上纲,是非常错误的。但是,说我们“编造诬陷”,却不是事实,因为材料是成钧他们写的。我们只是把别人写好的材料转交上去而已,不存在我们编造的问题。
八月下旬,空军党委第十一次全会第二阶段结束。在这一阶段中,绝大多数同志都认真地检查了自己,受到了教育。最后,我们这个会议还是形成子一个团结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