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正式开始。按照剧本,劫匪方挟持了人质,警察方展开营救。在胡枫精准的指挥下,警方很快突破重围,“击毙”了部份劫匪,“解救”了人质。“警方”大获全胜,剩余活着的“劫匪”被悉数“逮捕”,其中就包括今天非要跟着胡枫来、选了劫匪方的阿威。
就在春华以为工作结束,可以下班,内心小小欢呼时,剧情陡然生变。
被“缴械”的阿威突然咧嘴一笑,冲着胡枫喊道:“老大,别演了!收网了!”
几乎同时,本该是胜利方领袖的胡枫,动作快得惊人,一个敏捷的侧步,瞬间贴近春华身边。他没有粗暴地勒脖或捆绑,而是以一种看似强硬、实则极为克制的方式用手臂环过春华的肩膀,将她的身体微微转向自己作为掩护,另一手持枪(仿真模型)精准地虚指在她的太阳穴附近。他的动作专业得像训练过无数次,既有效控制了人质,又奇妙地保持了距离,没有任何不必要的触碰,甚至带着一种诡异的绅士感。
场面瞬间寂静。所有目光聚焦在胡枫身上。“游戏现在才真正开始。”胡枫的声音带着笑意,却冰冷如刃,“我才是他们的头儿。”
春华瞬间懵了,内心疯狂吐槽:剧本里有这出吗?原地出工不给下班?给不给加班费啊?!她脸上不禁浮现出一丝无奈又苦笑的表情。就在这时,她似乎瞥见胡枫快速低头看她时,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得逞般的偷笑,是在笑她的窘态吗?
警察队员们显然信以为真,纷纷调转枪口对准胡枫。游戏重新开始。
混乱中,胡枫低声对同伙说:“我带人质从东侧小路撤退,你们分散突围。”
他那被称为“阿威”的朋友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旋即转为看好戏的坏笑:“明白,老大‘断后’嘛。”语气里的调侃显而易见。
胡枫挟持着春华迅速退入丛林深处。一旦离开众人视线,刚才那个从容强大的指挥官似乎消失了。胡枫松开了手,抵着春华的枪口也垂了下去。气氛变得有些微妙的尴尬。反而是春华先放松下来,恢复了常态。
“你们……玩得都这么投入吗?还带临时加戏的?”春华忍不住好奇地问。
“抱歉,突然加戏。”他的声音与方才判若两人,胡枫轻咳一声,略显不自然:“偶尔……会增加点趣味,是不是耽误你下班了?”
春华长舒一口气,活动了一下肩膀:“确实有点意外。不过你们会员玩得开心就好,我们打工的随叫随到。”
胡枫轻笑一声,眼神明亮地看向春华:“我见过你很多次,你总是在这里做不同的工作”
“你注意到我了?”春华有些惊讶。
“很难不注意到。”胡枫的眼神变得深邃,“你看所有人的眼神都一样——平等而好奇。不像有些人,要么不敢直视我,要么盯着我看得太久。”
春华笑了:“我是来观察生活的作家,所有人在我眼里都是素材。”
“包括我?”
“尤其包括你。”
两人相视而笑。一种莫名的默契在空气中流转。
他们沿着小径慢慢行走,聊起天来。出乎春华意料,胡枫不仅知道她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还提到了那个不算知名但很有分量的奖项。
“《人生大事》获得城市文学新星奖,实至名归。”胡枫语气真诚,“那段关于殡仪馆清晨的描写——‘死亡在晨光中变得平凡,而这平凡反而更令人心碎’,我读了很多遍。”
春华惊讶地停下脚步:“你知道那篇是我写的?我用的是笔名...”
胡枫微微一笑,眼神有些闪烁:“向日葵,对吗?我偶然在一次文学讲座上听到评委讨论获奖作品,提到了你的真名。我很喜欢那篇小说,它让我对生死有了不同的理解。”
事实上,胡枫第一次注意到春华后,就通过各种途径查到了她的信息。他知道她就是《人生大事》的作者,知道她所有用笔名发表的作品。但这种刻意的关注,他现在还不敢坦白。
春华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读者。那篇确实是我写的,没想到会得奖。”
“你为什么选择写那个主题?”胡枫好奇地问。
春华思考片刻:“在殡仪馆工作的那周让我明白,生与死都是自然过程。但我更害怕的是活着的时候没有真正活过。每个职业、每种生活状态都值得被记录和理解。”
话题不知不觉转向历史。胡枫说自己最欣赏霍去病:“二十二岁封狼居胥,纵横大漠,用兵如神。可惜天妒英才。”
春华眼睛一亮:“我喜欢平阳昭公主。女子之身,组建娘子军,助父起兵,以军礼下葬。在那个时代做到这样,需要何等勇气和智慧!”
他们越聊越投机,从历史谈到地理,从文学谈到哲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