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到了第三个金色的奖杯。
止原瞬站在领奖台上最高的位置,身旁的亚军亚历克斯因为不甘心而流下眼泪,季军拿到三年来最好的成绩,笑得十分灿烂。
看着下面的镜头和观众,他的心里几乎没有任何特殊的波动,止原瞬明白,这是必然的。
他从小就拥有了一些天赋的影子,因此,在父母的影响下,止原瞬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学习羽毛球,直到现在已经过了四年多。而他的天赋和坚持从不含糊,止原瞬三度成为第一名,即便他似乎从未觉得热爱这项运动。
拍完照,止原瞬下台收拾好自己的背包,亚历克斯在他身后嚷着什么“你给我等着,下次一定赢过你,我比你更热爱羽毛球”之类的话,他没有听进去,只是自顾自背起背包离开赛场。
一出赛场,他就坐上了家里派来的车,隔绝了一切采访。司机告诉他,回加州的家的飞机已经准备好了,夫人在家等您。
止原瞬听在耳里,一句话不说,司机早就习惯了他称得上“目中无人”的行径,只默默开自己的车。
前往飞机场的路上,止原瞬的哥哥阿尔伯德·伊万诺夫·伊戈尔打来电话,告诉他过几天加州有马拉松大赛,是否这次也要去参加。
止原瞬抿了抿嘴唇:“当然,哥哥。”
阿尔伯德在那头微一点头说“好,注意身体”,电话就被挂断。
止原瞬托着下巴看车窗外的风景,就像每次离开赛场时一样,把背包扔在旁边,也不激动,也不难过,情绪好像永远淡淡的。但不管打成什么样,他一定要去跑马拉松,不管在哪儿。
说起马拉松,这是另一个契机,来自阿尔伯德和他的妻子娜塔莉。他们本是商业联姻,却诞生了真感情,偶然一次在家中,娜塔莉提起自家公司新的体育品牌,打趣似的,她对止原瞬说:“说不定小瞬可以试试马拉松,总觉得会很适合你。”
于是初一那年,他在M国西部完成了第一场马拉松比赛,跑在人群的最后,看许多白人黑人越过自己;初二那年,他那大了十岁完美继承了M国和R国混血因子的大高个哥哥要陪他跑,两个人在M国北部完成了第二场马拉松比赛;初三这次,他要回到自己在加州的家,见过自己来自东亚的妈妈,再去进行初中最后一场马拉松比赛。
说实话,跑起步来的时候,止原瞬要比打羽毛球的时候更开心,父母曾经问他要不要转去学田径,他一定能进最好的学校,止原瞬拒绝了。
跑步是很开心没错,但止原瞬总觉得,还是差了点什么。
他自己一个人带着少得可怜的行李上了飞机,回到了加州的家,正好赶上和自己的母亲吃一顿晚饭。
止原瞬的父亲是M国和R国的混血,而母亲是一名纯正的J国人。大他十岁的哥哥像是完美继承了父亲的血统,顺理成章的拥有了一个分割成三部分,名在前姓在后的名字,成为了家族产业的第一继承人,而止原瞬作为晚出生十年的孩子,虽然长了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拥有了白种人的银发白皮和一双格外漆黑的眼睛,个子却排家里倒数第二。第一是哥哥,第二是父亲,第三是他,第四是母亲。
像是为了平衡,止原瞬拥有了母亲的姓,一个姓在前名在后的名字,以及全家“独一份”的宠爱。
大部分时候止原瞬那商业精英父亲都在各种地方飞来飞去,哥哥阿尔伯德也在成年后加入了商业中心,为了进一步发展前往了首都,他和母亲止原优子则留在了加州,一个父母定情的地方。
吃过饭,睡了午觉,陪母亲看了会儿书,止原瞬换了跑鞋,外出沿着滨海公路慢跑。他享受这样的时光,傍晚的阳光不那么晒人,恰到好处地撒满世界,海风微凉而湿润,吹起来可称舒适,浪拍打沙滩的声音很轻,和呼吸融在一起,宛如海天一线不分彼此。
止原瞬的目光在海面和沙滩上晃荡,这个时候海边仍然有很多人,很多顶彩色的阳伞扎在地上,很多拉起来的网也扎在地上。
他无意义地看着这一切,人的动作并不比海面更吸引人,但今天注定有什么不一样。
一颗球朝他飞来,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最后落在他的脚边。
止原瞬没怎么注意过这种球,色彩相当靓丽,比羽毛球大了好几圈,也比羽毛球更坚硬,他停下脚步,把它捡了起来。
有两个穿着沙滩裤的男人走过来,挥着手臂和止原瞬打招呼:“嘿小弟弟,谢谢你帮我们捡球。”
“这是什么?”他把球递过去。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笑得露出牙龈,其中一个把手一摊,耸肩叹气:“排球,这是排球,我们在打沙排,哦,就是沙滩排球,我这朋友本来不会打,看了一下午心痒痒,刚刚第一次碰球,这不就把球打到这里来了,哎呀,堪称奇迹!”
另一个男人,应该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