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菀听到这声“菀菀”,心里就是一个激灵,身体不受控地打了个冷颤,按照她以往的经验,项临只有在恶心她或有些生气时才会如此叫她的。
难道他发现什么了吗?
不行,绝不能让他知道她就是宛子榆。
余紫菀决定倒打一耙,她佯装生气般指摘他道:“还不是因为你个负心汉!好你个项临,能耐了是吗?竟敢新婚前夕扔下我就走!”宛如真的一个弃妇,“我到底差在哪啦?害我被世人笑了许久。”还有模有样地抽泣了两下,“我出来散散心怎么啦?这里是你的军营么?管那么宽!”
“……”逃婚一事如今是项临最不愿想起最理亏的事,他要知道他会喜欢上宛子榆,而宛子榆又是余紫菀,余紫菀还是他的未婚妻的话,打死他也绝不会做出逃婚一事啊!
看着眼前下一秒就要梨花带雨的余紫菀,项临满腔的质问瞬间化为一声无奈的轻叹:“好了好了,是我的错,别气了别气了……”他下意识地想抬手替她擦去眼泪,可手伸到一半又顿住,她脸上就没眼泪!只是一双杏眼里汪着一泉欲落不落的眼泪可怜巴巴地看着他,项临顿时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从前他就拿她没办法,往后就更没办法了,唉,真是栽了。
项临掏出一袋银子扔给一旁的乐平:“你是弃奴吧?都长这么大了,去,给你家小姐多买几身新衣,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各来一身,她五颜六色都喜欢的是吧。”罢了,她不想说便不说了,反正他已确认无疑,宛子榆就是余紫菀,化成灰他都认得,就是化了妆不行。
乐平自及笄之后,便未曾听日叫过她一声弃奴了,这个旧称让她一时有点恍惚,良久才反应过来:“哦!好!”
乐平,原名弃奴,是余紫菀她娘亲在街上捡回来的,余紫菀一直觉得弃奴这名不好,便在她及笄之日给她另取了乐平这名,希望她往后开心顺遂。
余紫菀也是一愣,是了,他并没有认出乐平,所以只要她一口咬定自己是出来游玩的便好。
再看项临这般慌张的模样,心想大概是唬住了,过两日她再找个借口溜之大吉便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