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总要有人牺牲的。即便程欢是原书的作者,也没办法。
而作为一名平时就想象力丰富且接受度其好的网文作者,程欢很快就适应了自己穿书这件事,这两天在杀手中心忙得很,洗漱、熏香、护发、养颜,日日都有人排着队来服侍她。
“想不到杀手的待遇都这么好。”程欢躺在木桶里泡澡,拿起一片玫瑰花瓣敷在自己手臂上,发出一声喟叹,“果然,当利润超出百分之三百的时候,人们就敢于冒被绞刑的风险。高风险,高收益嘛。挺好的,比写文好,比写文有前途。”
一直等到出发的那一天,程欢才知道什么叫命运的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三五个婢女围着程欢帮她打扮,点好花佃,双颊上扑上若隐若现的胭脂,一直延伸到眼角,她们说这是时下正流行的桃花妆。程欢换好衣服,是一袭正红绣蝶抹胸长裙。
“哇,真好看!”婢女们称赞道。
程欢新得的这具身体真不错,皮肤白皙,身材纤细而不瘦弱,该有的地方都大大的有。
她下意识捂住自己半露的胸:“这……老祖宗有点太开放了吧。”
“有没有别的样式啊?”程欢问道。
“没有。”一声低沉的男声从身后传来,程欢转回头看,是那天派任务的大boss。
男人背在身后的手伸出来,握了支发钗插在程欢的头上:“发钗是特制的,萃过毒,保证一击致命。”
“是。”程欢微微欠身,表示尊敬。面对他的时候,她总有点害怕。
这种害怕不仅仅是因为第一天所见到的血腥场面,更是源于未知。
在程欢的印象中,小说里根本没有提到过这个杀手组织。
而这种未知意味着可能不受控制。
“16号,你要搞清楚自己的任务。”男人说道。
“我知道,刺杀南宫珏。”程欢回答道,原来我是16号。
但16号是谁?
用数字取名很明显不是她的风格,那小说里又是怎么多出一个16号的呢?
任凭程欢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你可知我派你去是为何?”男人再次说道。
“因为我……勇?”
程欢心想,我哪知道!因为你蠢呗!随便派个人单枪匹马去刺杀世子!也就是你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整天躲在暗无天日的指挥部里的人才想得出来!
一定是晒少了太阳,脑子缺点钙!
男人盯着她止不住颤抖的手,似乎很无语地停顿了一下道:“兵者,诡道也。伐谋为上,间术为奇。你以利诱之,必能趁乱取之。”
程欢听得一愣一愣的,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这是要用美人计啊!
她不可思议地指着自己:“我?诱之?取之?就我?”
男人点点头:“少年纨绔,喜爱的东西不外乎那几样。”
这回轮到程欢无语了。
这么大的任务,他们都不做一做事前调研吗?竟然想出用美人计诱惑南宫珏?!
他铺张浪费、奢靡至极,爱美酒、爱美食、爱珠宝、爱出游,但唯独不爱美人!!!
他可是手握深情男配的剧本啊!除了双黛,这一辈子他没有对第二个女人动过心。甚至有女人向他靠近,他都能把人在大冬天扔进冰天雪地里的那种!
作为程欢最爱的配角人设,坚贞不屈小奶狗,情不知所起,但一往而情深的典型代表人物,他怎么可能会为一点美色动摇!
虽然现在的她不止一点美色。
“你要记住,你的命、你的身体、你整个人,都是属于组织的。”男人道。
程欢对上男人严肃的眼神,震惊到作呕。天哪!这么古早狗血的对白居然会出现在自己的小说里!难不成这还是个强取豪夺的角色?
我才不会为组织肝脑涂地呢!
我得活下来!
金袖坊包间内,程欢找了个靠边的位置站,把身上的披衫用力裹紧。这是来的路上,她从舞姬那顺手借的。她才不打算用花魁吸引人的那种蠢办法,到最后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包间正中间,意气风发的少年随意地瘫在塌上,对着酒壶饮酒。
丹凤笑眼,眉若春山,唇红齿白,颇有几分男生女相的味道。头发随性地以霁蓝发带半束起,单侧配一山鬼花钱耳挂,身着一件苍青色长袍,腰间缀着许多玉佩、香囊,随着他的动作叮叮当当响。
是富贵逼人、风流浪荡的具像化。
让即便是作为他的妈妈,哦不,作者的程欢都吓了一跳。
嗯,不愧是我亲手捏的角色!连一个配角都这么迷人!程欢眼里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