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相关的知识内容是每个待聘郎都必须学习的。
官府也会在民间定期开展免费培训,每个未聘郎都必须参加,也没人敢不参加。
毕竟,若是因为男子的原因而导致妻主生育时受罪甚至难产,那个男子是会被妻家和父家一齐指责唾骂,甚至由此获罪的。
姜朝律法规定:“若是女子在生育时受罪难产,甚至死亡,则服侍她的所有夫郎都会获罪。其获罪程度根据妻主的情况来决定罪名大小。严重者甚至会被判处死刑。”
注意这里的“所有夫郎”。
由于女权社会,姜朝并没有很明晰的所谓“亲父”一说,更多的则是“孩子的养育者”这一身份。
而这个身份则是由妻主赋予的。
妻主凭借自己的喜好,夫郎的家世人品等综合考虑,赋予夫郎孩子的养育权,也进而赋予了他在府里的权利。
夫凭子贵,有养育权的夫郎比没有养育权的夫郎在府里的地位更高。
因此,妻主的孩子严格意义上来说只属于妻主,不属于任何一个夫郎,但又属于每个夫郎——每一个夫郎都要为孩子的健康以及性命负责。
所以姜朝很少出现子嗣“无端”、“意外”流产的情况。甚至很少出现夫僮之间互使手段的情况。
毕竟谁也保不准,自己对情敌的一次暗害会不会导致自己丢了性命。
而在妻主生产的时候,他们更是比谁都希望情敌的身体健康,好得不得了——相比互相下毒药,他们说不定会在暗地里相互下补药。
当然,如果补药能除了某方面其他都补那就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