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翻身上马,钱当家的将视野抛的远了,才觉出心里郁结的一口浊气散去,粗糙的手掌摸索着马鲜亮的皮毛,一抚再抚,一顺再顺。

    “真是匹好马。”

    “那可不,不然这老什子伙计儿谁接?”

    痣哥站在马前,牵着绳,正仔细端详着面前的马,不禁发出感叹来。钱当家的没好气的束了他一眼。

    是了,这就是当时那个来传话的伙计给出的,粮商的诚意。

    七匹上好的马。

    钱当家的很难不心动。

    还是那句话——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马分了下去,派给能干的弟兄。

    痣哥、疤哥和稀发哥分别得了一匹,胡子哥和钱当家的也翻身上马,后又划了一匹给一个个子奇高脸上横斜了一道疤的汉子,还有一匹,被牵到了李常春的面前。

    钱当家的对新得的马爱不释手,若是个小器物,现在想必被他捏在手里来回把玩,不忍得放手一刻一秒。

    坐于马上,悠悠绕着院子转了一圈的钱当家的,有些好奇的看着站在马前不动的李常春,“常春兄弟,这是你应得的,以你的实力,这马不配你,谁又配得上?”

    他以为李常春觉得良驹太贵重,不敢轻易接过手。

    但……

    李常春闻言一愣,挺直的腰背一僵,难得的,脸上显出疑惑的鲜活面容,教人能看出与他年纪相符的青涩来,迟疑了几下。

    他开口:“我不会骑马。”

    连徒弟入职申请书都安排好了的老铁师傅又遗漏了一件事——骑马。

    作为古时候的英雄好汉,怎么能不会骑马?但李常春还真不会,老铁也确实忘了教。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越不过“不识字”碍事。

    听到李常春这个话,钱当家的愣了,胡子哥愣了,痣哥稀发哥双双对视称奇,身边曾被李常春打的无法还手的兄弟也呆着脸。

    “好啊你,常春小弟你竟不会骑马,可算是逮住你的漏洞了,等着回去我们较量,我定要将你在马上落个下风。”

    “这有何难,骑马和骑个驴子没什么区别,你只管大胆的翻身,万万不可露怯,马有灵性有脾气,不喜欢软柿子。”

    ……

    最后,想要和李常春在马背上一教高下的弟兄们抱着美梦落空了,因为天赋值在武艺上点满的李常春,从翻身上马到手脚自如,几乎是几步路的功夫。

    等他们一队人马回了桂园,回了家,李常春的马上功夫已经很熟练了。

    不愧是史书上有言,武学天赋拉满的男人!!!!

    另一边等待大部队归来的镖局众人,也在各自忙碌,该读书的读书,该做衣服的做衣服,该提早忙活过冬的忙活过冬。

    镖局除了做些护镖的大头任务,也做些小的营收。

    自从季挽林、李常春二人化名而来,镖局里的小生意越做越红火,本来只是不起眼的小收成,自钱当家的一行人外出之后,是日益渐增。

    原本几个伙计就能够包揽的活儿,渐渐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人手,后院的妇人甚至都时不时的被喊去帮忙。

    季挽林也没闲着,一边帮着妇人搭把手,一边跟着明月学识字。

    在李常春一行人和盗匪打的密不可分的时候,季挽林正和老铁留下的狗爬的一样的“草书”作斗争。

    可以说是别样的齐头并进了。

    护镖队胜利凯旋,季挽林也宣告大获全胜。

    明月是第一个洞察有什么事情发生了的人,许是读书的关系,他心思细腻,教授季挽林识字句读的这些时日,明月观察到她习惯性皱眉,似乎总有什么心事悬挂在眉头。

    他起初以为是小妇人求职心切,太过晦涩的图文会让她受挫,于是书生默默的更换了内容,多拿游记、日志等内容交予她。

    但……

    无果,哪怕这篇文章已经熟悉到季挽林可以倒背如流,依旧无法松懈她的精神。

    明月隐隐意识到,这个一直笑意盈盈,和局内所有人相处甚好的小妇人似乎在寻找什么。

    但他从未问过,凡季挽林的询问,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二人早已在这些天的相处里培养出了难言的默契,他只需要解惑图文即可,更内里的东西唯有当事人可解。

    这个道理季挽林何尝不懂。

    书生的来历她也从未询问。

    书信破解的那一天,季挽林终于在几篇诗歌中破解了他留下的最后几个关键字眼,再加以书生的辅佐,这封历史遗留问题终于被她破解。

    嘭的一声——

    季挽林猛地一拍桌,吓得桌子另一头的书生一个激灵,他莫名的抬头,只见这位小妇人双眼冒光,恨不得仰天长笑。

    明月皱了一下脸,颇为嫌弃的闭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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