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节
    

    “北边?”

    

    夜岚抬头,眼里闪过一抹惊喜,抬手接过老员外手里的竹筒,然后又递给他一个果子。

    

    老员外笑眯眯的接了过去,也没有出去,直接寻了一个椅子坐了,美滋滋的啃着果子,权当休息了。

    

    疯爷难得大方,还给老员外倒了一茶杯的好酒,欢喜的老员外更是眉开眼笑。

    

    说起来,他也不是外人,派去北茅县的钱满仓就是他的独子。半年前,他家中老妻过世,儿子在军营里不能回去,他就赶来报信儿,外加看看儿子,结果听得儿子差点儿被人害死,幸好被夜岚救下。老头儿想也没想,直接就跪倒磕头效忠。

    

    正好夜岚缺一处落脚地,他就出面在这里买了个院落,冒充夜岚的祖父,平日进出,帮忙传递消息,倒也做的像模像样。

    

    在他看来,老妻没了,儿子若是也没了,他就也不能活了。夜岚不只是救了儿子,更是连他也一起救了。父子两个为救命恩人效忠,自然是再应该不过。

    

    事实证明,他们选的主子一点儿没错。不但对他们信任有加,而且还神奇本事多多。平日虽然总是冷着脸,但从不曾让他们轻易涉险,吃一口好的,也不会忘了他们。

    

    就像这果子,就是皇帝,怕是也秋日时候才能吃到吧。他却是隔三差五就能啃一个,滋味是相当的甜美啊。

    

    这酒更是难得,他一辈子喜酒,也没喝到过如此烈酒。原本多活一日都是赚了,还有如此鲜果美酒,人生真是分外美妙啊。

    

    这边,老钱和疯爷一对儿酒鬼吃喝得欢快,另一边,夜岚开了竹筒,展开了李胜几个的密信,却是越看越惊奇。

    

    疯爷偶尔抬头瞧见了,就道,“是不是李胜几个闯祸了?”

    

    老钱想起自家的莽撞儿子,也是问道,“不会是满仓那傻小子吧,早知道把他留在主子身边好了,他打架是好手,去办仔细的差事,根本不成啊。

    

    夜岚摆摆手,收了书信,应道,“无事,北边一切顺利。”

    

    疯爷挑眉,撇撇嘴没有再问。

    

    老钱也是笑呵呵喝干最后一口酒,对于他来说,儿子不闯祸就成,别的一切听主子安排。

    

    很快,到了约定的时辰,夜岚避开众人的眼,到了村外,汇入归来的队伍,骑马带人回了军营。

    

    夜里,师徒俩照旧是不能安静入睡的,夜岚把手里的红缨扔给疯爷,抢过他腰侧的酒葫芦,狠狠灌了一口。入口的辛辣,让他满身的疲惫顿时烟消云散。

    

    今日的任务是摘取将军帐前兵卒手里长枪的红缨,他足足在将军帐篷上潜伏了大半晚,才找到机会。

    

    疯爷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随手扔了红缨,问道,“白日里的消息,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啊?”

    

    夜岚神色有些古怪,伸手从腰包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塞到嘴里,甜蜜的滋味让他冷硬的眉眼都柔和了几分。

    

    “我外祖他们在北地,很好,娇娇接了他们到家里做先生。”

    

    “什么?”

    

    疯爷惊得直接坐了起来,“娇娇那丫头怎么知道那是你外祖?你事先同她说了?”

    

    “没有,纯属巧合。”

    

    夜岚眼里闪过一抹莫名的光彩,低声道,“她就是遇到了…”

    

    疯爷眨巴两下眼睛,末了躺倒,照旧喝酒,好半晌才应了一句,“真不知道你哪里认识的丫头,古怪之极,又偏偏跟你…缘分这么深。”

    

    夜岚听得咧了嘴,笑得有些傻气,若是让他那些手下见了,怕是要惊奇的大牙掉满地。平日训练起来,恨不得化身阎王,居然还有这么…纯真的一面。

    

    疯爷心里轻轻叹气,也是无比庆幸。都说天心最慈,从来不曾把一个人彻底打入黑暗,总会留下一束光。对于夜岚来说,这个叫娇娇的丫头,就是那束光…

    

    夜岚伸手探进腰包,摸出那只小小的水晶狮子把玩儿,眼底的温柔有增无减。

    

    原本得知外祖和舅舅被发配去北地的时候,他也曾犹豫是不是托付娇娇和家里想办法照料一二。但考量再三,他还是放弃了,虽然娇娇没说过太多,但他还是看的出,林家不过是个农门小户,自保已经不容易,根本没能力照料外祖。再说,京都里闹了一年多,虽然外祖还是被发配,但暗地里不知道多少人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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