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听到这句“姐姐”,程茉立马就知道是谁了——与陈晓萱并列的,她们班两大社交恐怖/分子之一的梁晴。

    两位都是既能和女生打成一片也能与男生勾肩搭背的班级风云人物,且都与程茉关系不菲。

    就是不知怎么地,她们两个互相看彼此不太顺眼。

    程茉发现自己时隔多年,还是有点无法招架梁晴在公众场合的过分亲密,只能无奈地拿开她的手,转移话题:“怎么会,你不是上周才借了我那本小说去看吗?”

    “哼!没有最好,不然我可饶不了你。”梁琴旁若无人地顺势揽住程茉的腰,语气里带着有些腻人的撒娇:“我们两个最好了~”

    “什么小说呀,程茉你又新写了小说吗,我也要看!”挤上前的女孩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程茉。

    程茉对她并不陌生,周若玥,算是前世为数不多一直保有联系的朋友之一。不出意外的话,她目前应该也是班上女生中成绩最好的那个。

    “对呀,是关于项羽的哦,可好看了呢!”梁晴抢答,“不过你得等我先看完哦,毕竟我必须得是我们家小茉茉的第一位读者。”

    “好吧。”周若玥略有些失望,又连忙补充,“梁晴你看快一点啊!”

    “对啊对啊,我要排周若玥后面。”

    “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要看!”

    程茉在女孩中的人缘一向是不错的,学生时代尤其如此。

    在这个电子产品还没普及,娱乐方式匮乏的小镇上,程茉总有一些新鲜的点子能带领起一小片潮流。

    比如换装游戏还只停留在4399网页阶段,农村女孩的零花钱又还难以负担起买太多换装贴纸的花费时,程茉会用作业本,草稿纸自制小人和各种各样漂亮新奇的纸片衣裙。

    哪怕程茉很少用彩笔上色,也不懂阴影透视,那些复刻了偶像剧的黑白线条裙子依然能够让大部分女孩玩得不亦乐乎。

    又比如,程茉拥有三大本歌词本,几乎涵盖了近几年流行的所有热门歌曲,谁想唱歌或“被迫”唱歌,第一反应都是向程茉借。

    再比如,程茉在笔记本上自创的小说,拥有几乎半个班级的读者,常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传阅到哪里了。他们看不出文笔的好坏,也不在乎情节是否狗血老套,毕竟能接触到的课外读物也寥寥无几。

    在707班女孩子的眼里,程茉是“当之无愧”的才女。她的才华既是每周被语文老师夸奖朗读的作文范本,也是少女们热爱追捧的流行。

    于是,拜新形象和梁晴透露出来的新小说所赐,程茉这一整天的课间都在应对不同女孩子的各种问题,也很快就熟悉了对这些多年不见的同学们的记忆。

    就连老师们也都注意到了今天有点不一样的程茉,于是几乎每节课她都得到了被叫起来回答问题的机会。

    英语课上,江老师更是叫她领读了一段课文。程茉到底怕误人子弟,也就不得不用尽量标准的语音完成了朗读,自然也就又一次收获了江老师得大肆表扬。

    也不是没有同学好奇来询问她怎么进步得如此之快,程茉只能又搬出自己上大学的姐姐。

    倒也不算完全撒谎。

    毕竟上辈子程茉能将英语从短板变成优势,起因就是姐姐在她初三那年自费为她报了一个课外培训班。从此程茉的英语一点点进步,从初一的勉强及格到中考的优秀线以上,再到高中的稳居全班第一,最好的一次程茉甚至考过全校最高分。

    忙碌而充实的一天结束,下午五点,程茉总算可以回家了。

    因为怕走夜路出安全事故,这里不住校的学生是不用上晚自习的。

    程茉是班上为数不多的走读生。

    作为走读生,程茉早上常常到得迟,不上晚自习就导致时不时会错过老师的作业讲解。大概也是因此,程茉能隐隐感觉到班主任黄仁和其他某些老师对她的态度有些微妙的不一样,也常常为了这点“不一样”而感到难过。

    但现在,程茉反而庆幸自己不用住校,这意味着她有了更多的自由时间。

    吃完晚饭洗漱完,程茉就立马又坐在了书桌前。今天的作业程茉早已在学校的自修课上完成,现在她要做的,是开启自己赚钱计划的第一步。

    说到赚钱,程茉的第一反应就是写小说。这也是上辈子她面对糟心的工作想辞职时,无数次涌现出来的想法。

    尤其现在这个时代,正是写小说的最好时机。

    程茉翻了下自己之前手写的小说,又在本子上整理了自己的思路,决定了接下来第一本小说的方向。

    如今小说流行的题材还是虐身虐心文和青春疼痛文学为主,但现在的程茉不想写这些。

    翻开新的一页,程茉在第一行写下了标题:《穿成霸王心尖宠》。

    程茉还是选择了自己借给梁晴那本手写小说的题材,但剧情基本上是完全推翻了,去掉失忆替身误会梗,加上扮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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