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
帐,并递上一张墨迹尚未干透的羊皮信纸:“父亲,信已经写好了。”

    沼地公爵认真扫了两眼,吩咐道:“加急送往金鹿堡,让你母亲尽快出兵。”

    金鹿堡目前由他夫人坐镇,有权调动留守领地的军事力量。

    此番公爵东征,并未带上领地里全部的军事力量。

    为了保护老巢,他将大部分拥有封地的贵族骑士都留在家中。

    去年镇压三河城流民叛乱的,也正是这帮贵族。

    当然,随着近几十年三代公爵连续不断的集权运动,在公爵领上拥有大片封地的实权贵族已经不算多了。

    公爵稍微盘算了一番,他夫人这会能动用的武装力量,就只剩下留守金鹿堡的一百名宫廷骑士,外加两百人出头的封地骑士。

    算上骑士附带的侍从与仆从,总规模在千人左右。

    这些士兵皆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还配备有高质量的坐骑,是一支能够进行远距离野战的精锐部队,战斗力远非只能用于防守的征召兵能够比拟。

    若是白河流域的六块男爵领没被林恩侵占,公爵还能再调动六十名左右的封地骑士。

    至于眼下,沼地公爵能用于保卫老巢、镇压林恩的就这么一千士兵了。

    就算全派出去,大概率也没法打下那块该死的白河领。

    这一点公爵心知肚明,他曾经多次巡视白河流域,那地方的封闭地形地貌给他留下过深刻印象。

    “父亲,只派一百名封地骑士,或许无法击败林恩。”

    拉斯洛看了眼地图,面露忧虑。

    白河流域那地形一看就是易守难攻。

    已知林恩至少拥有一千左右的可战之兵,还击败过四位男爵的同盟,这一百名骑士派过去,大概率拿林恩没啥办法。

    说不定还会给林恩白送战马与武器装备。

    偏偏公爵安排的领兵人选正是拉斯洛的舅舅,还只给他配备了一百名来自各领地的封地骑士。

    这些骑士战力虽强,却难以指挥。

    拉斯洛关心则乱,害怕亲爱的舅舅就此一去不返。

    沼地公爵以教诲的口吻对长子道:

    “我并未期望只靠这点兵力就击败林恩,我让你舅舅领兵,是因为他经验老到、性格沉稳,能理解我的用意。

    我给他的任务也并非击败林恩,而是配合三河城的地方军队守护城市与郊区,防止林恩继续劫掠城市西郊的庄园,同时也能防备来自南方的攻击。

    谷地公爵赫尔曼再无能,到夏季肯定也能凑出一支军队,好歹也算是一位公爵。

    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借此机会加深对三河城的掌控。

    过去,碍于和城市签署的契约,我们没办法派出忠于我们的军队进驻三河城。

    但现在是市议会主动向我们求援,市民也会相应降低对军队的抗拒,这种好机会绝不能错过。”

    还有些许缘由公爵没明说。

    正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

    这一百名封地骑士进城之后,可就没那么容易再出来了,吃穿用度都要靠城市来供养,且至少要待到林恩被彻底剿灭为止。

    到将来,公爵甚至会尝试着将这支骑兵换成常驻的宫廷骑士,让城市来替他供养职业军队,以减轻直属领地的经济压力。

    不过他不会全都向长子明说,而是会让他慢慢体会其中深意。

    拉斯洛越听越觉欢喜,紧皱的眉头迅速舒展,望向父亲的眼神里充满了敬意与崇拜:

    “我总算是明白您为何不急着剿灭林恩了!他越是凶悍,三河城就越容易对我们产生依赖,将来在攻打白河领时,顺便还能将三河城也彻底纳入您的统治!

    对了,等击败了林恩,您还能将白河领也都划归为直属领地,不必再设置贵族世代统治这些土地!”

    “你能理解这些,我很满意。”

    沼地公爵脸上浮现出欣慰的微笑,“等攻克了琥珀港,我会交给你一支强大的军队,你替我带回那林恩的人头,再将我的旗帜插满整个白河流域。”

    这还是公爵首次表态,让长子独领一支军队出击。

    这可给刚成年不久的拉斯洛高兴坏了,那高兴劲就跟他七岁时得到人生第一匹小马驹似得。

    他再也无法抑制脸上的笑容,拿着信件走出军帐时,就连脚步都是轻浮飘忽的。

    沼地公爵看着长子左摇右晃的背影,略感无奈地摇了摇头。

    拉斯洛的确很优秀,身体强壮武力高强,对于军事的理解也位居同龄人前列,就是在心性方面还有所欠缺。

    好在长子年纪还小,有足够的时间继续打磨、沉淀。

    以目前的情况看,那林恩不敢直接攻打三河城,只敢在西郊劫掠可怜的农奴,这说明他有一定实力但尚未成长到完全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不就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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