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经完成了最后的加速。

    哪怕前方是地狱,他们也只能义无反顾地朝着死神发起冲锋。

    “杀!”

    狭路相逢只有勇者才能取胜,赤溪男爵挺直手中的骑枪,高呼冲锋口号,心中却是默念着父亲与母亲的名字。

    他身边以及身后的骑士们也同样挺直骑枪,以血肉之躯向着钢铁丛林做最后冲刺。

    当赤溪男爵跨越最后的障碍绿水河时,他突然感觉到胯下坐骑速度骤降。

    他本人则受巨大惯性的影响,飞出马背,向前倾倒。

    好在他本人武艺高强,丢掉骑枪后在空中亦能勉强控制身形,并最终双脚着地,站在了坚固的河岸上。

    他刚抬起头,所面对的正是一对漆黑平静的眼眸,以及一柄从天而降的长戟。

    

    第145章 大获全胜

    林恩之所以会站在重装步兵的最前排,主要还是为了方便指挥以及激励士气。

    站在最前方视野更开阔,能精准把控命令荒民弓手射箭与撤退的时机。

    这批弓手训练的时间还是有点短,其中一百人在去年十二月才刚刚入伍,缺乏精确指挥有可能导致军阵散乱。

    同理,前两排步兵的训练时间也不算太长,这帮小伙子还是第一次在战场上直面披甲骑兵的冲锋。

    如果林恩不身先士卒鼓舞士气,这些年轻的士兵就有可能无法抵御住骑兵的冲锋。

    对于步兵而言,阵型意味着一切。

    一旦阵型散乱,顷刻间就会被骑兵冲散,而后就会遭到骑兵的追亡逐北。

    对面这帮骑兵虽称不上有多精锐,但好歹是正经男爵带领的正经封地骑士,能发动近百骑的集体冲锋,多少要给点面子。

    凑巧的是,联军指挥官赤溪男爵的想法正好与林恩不谋而合。

    赤溪男爵深知麾下这帮骑兵做不到号令严明。

    眼瞅着敌人能排出像模像样的步兵阵型,还有长弓手的加持。

    在中短距离内,长弓手射出的箭矢有概率能击穿骑兵的锁甲。

    当然弱点也很明显,长弓是双手兵器,使用长弓就无法再使用其他长柄武器。

    同时长弓手大多只会穿简陋的武装衣与皮甲,非常害怕骑兵的冲击力。

    为了一波捅穿敌军阵型,赤溪男爵也不得不身先士卒、带头冲锋。

    比起‘弟兄们,向前冲’,显然是‘弟兄们,跟我冲’更能激励士气。

    既然要带头冲锋,那肯定是位于队伍中间效果最好。

    阴差阳错之下,两支军队的主帅在战场上直接来了个‘王对王’。

    至于结果,毫无悬念。

    林恩很早就注意到了赤溪男爵。

    这哥们的属性值较为突出,三颗星还带俩正面特性,穿着还最为华丽,就连战马都披着五颜六色马衣,在战场上就跟自带光环似的。

    当然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你属性不强、甲胄不精、长兵掉落,还丧失了骑兵最重要的机动性与冲击力,拿什么和我打?

    就在赤溪男爵刚摔下马踏足河岸的刹那,林恩手中的长柄斧戟就已如雷霆般劈下,目标直指对方头颅。

    赤溪男爵来不及拔剑,仓促间只能抬起左臂稍作阻拦。

    下一秒,披着锁子甲的左臂就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

    但赤溪男爵并未因疼痛而惊叫,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以及战斗本能的驱使下,他手脚并用试图向着水面撤退。

    可他的速度哪能比得过化劈为刺的长戟?

    戟尖可刺,斧刃能劈,钩镰还能拽。

    林恩给重步兵们列装的长戟就是专门用来杀骑兵的。

    嗤!

    巨力裹挟长戟径直刺入赤溪男爵的胸膛,锁甲的连接处被贯穿,戟尖穿透甲胄,将其整个刺穿。

    “呃”

    赤溪男爵闷哼一声,踉跄倒地,鲜血从锁甲缝隙处涌出,染红了甲胄外的华丽罩袍。

    象征赤溪领的红色石榴纹章在鲜血的浇灌下更显艳丽。

    男爵用最后一丝力气艰难抬头,所见到的,依旧是那对漆黑平静的眼眸。

    林恩手腕一拧,长戟绞碎男爵的胸腔后顺势抽出。

    尸体仰面栽倒,鲜血在冰冷河水中晕开。

    在这片混乱的战场中,除了林恩几乎没人能注意到男爵的死亡,包括跟随男爵一起冲锋的联军。

    每个人都只能看到面前的敌人。

    前进,前进,再前进,杀死能看到的所有敌人,是士兵们心中唯一的念头。

    他们都知道,只有当自己的视线中没有敌人时,才算是真正赢得胜利。

    “杀光他们!”

    “杀光他们!”

    无论是哪一方的战士,都在癫狂地喊着能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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