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这么一桶酒,只凭我们两个可喝不完。”

    唐奇估算着那一整桶黑啤的容量,最起码有五十升。

    “我们两个?你可别搞错了。”

    碎石指了指唐奇的杯子,

    “这是你的。”

    又指了指一整个酒桶:

    “这是我的。”

    “你打算直接醉倒在旅店里?”

    “这点儿酒只是拿来开胃的!来点下酒菜!”

    碎石大笑着拍了拍桌子,很快,查克端来一盆炸的金黄色的薯条,当着几人的面淋上了乳白色的酱料。

    碎石有些不满意: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薯条肯定要淋上肉酱才对!把肉泥、番茄、和火苔辣酱搅拌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美味!”

    “全错!薯条与马苏里芝士、蜂蜜的酱汁才是绝配!”

    查克轻哼一声,旋即叉腰回到了厨房里。

    “我喜欢这家伙,聪颖、热情最重要的是拥有自己的坚持。

    一般有着这种执着的家伙,做起来的饭菜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碎石并不介意甜咸口味的争辩,反倒很开心。

    唐奇却说:

    “我以为你是看中了他步伐短、步频快,和你一样走得慢。”

    “该死,如果不是今天没有兴致,我一定会锤爆你的头。”

    “是膝盖。”

    “不需要你重申两遍!”

    矮人一口气将整杯麦酒送进了胃里,紧接着倒下另一杯酒,

    “所以,你成功把那些难民们带了出来,后面还有什么打算?”

    “暂时先滞留一阵子,把《晨暮森林指南》写完吧。”

    唐奇一边叙述着自己此前的想法,也吞下一口醇厚的酒液。

    一股麦芽的焦香气味,与绵密的泡沫混杂在了舌苔,发苦却润滑,入喉的醇香让他流连,忍不住又喝下一口,

    “嗯,这黑啤的味道真不错。”

    “《指南》吗……的确像是你能写出来的东西。毕竟你总是知道些连马克温都说不出信息

    如果哪天真的撰写成册,说不定还能成为冒险者的‘新手教材’?

    这能让那些贪婪、自大的新人少些伤亡

    该死,有了它们,也许哪天你真的能够扬名立万。”

    这是碎石漫长的冒险生涯中,都没能见识过的书籍。

    “所以你也觉得有搞头?”

    “当然。老子虽然不懂写书,但是懂得冒险。”

    有了一个资深冒险者的认可,唐奇也更有把握了一些。

    “那我期待哪天能在谁的手里,看到你的书、听到‘唐奇温伯格’的名字干杯!”

    “干杯!”

    杯子间的碰撞,溅出了少许酒液,也让唐奇意识到了另一个事实,

    “所以你打算退出这支嗯,团队?”

    他还没想好小队的名称,只能粗略的代指。

    “退出?拜托,你什么时候邀请我加入过?”

    “我以为这已经算是默认的事情了,毕竟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

    “嘿,我要保护凯瑟琳去龙金城,你也要保护凯瑟琳去龙金城正因我们的目标一致,所以才会聚集在一起。

    这难道不是算作‘同行’吗?

    而现在,我已经完成了黑蛇的遗嘱,把他留在龙金城的遗产交给了凯瑟琳,我还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

    “理由譬如说,我们也算是朋友?”

    唐奇直接夹起几根薯条,一同扔进了嘴里。

    咀嚼之中,是奶香与蜂蜜的甜津,又加上些土豆与盐分的咸味

    经过三道菜肴,他已经认定半身人钟爱‘咸甜’口味。

    而听到唐奇的迟疑声,碎石忍不住嗤笑道:

    “‘朋友’?不、你可别这么说,我们才认识多少天,就能算得上‘朋友’了?

    我们矮人里有句老话,‘从认识到成为朋友,差不多得花上一百年’

    这当然有些夸张了,但又有几个人类能活到一百岁?你能吗?

    等老子彻底了解你的时候,你的生命也差不多就要走到最后一刻。

    也许哪天参加了你的葬礼,看到你闭上双眼,被埋进土里的时候为你流一滴泪,我们说不定就能称之为‘朋友’了。”

    寿命,是矮人的少有‘长’处。

    而不只是矮人,每一位长生种对时间的观念都有所不同。

    这体现在方方面面。

    好比半身人钟意于复杂地处理食材,周期往往以月作为单位。

    矮人则更夸张,一年的时间都有可能。

    正因为他们的寿命长久,享受‘慢节奏’的生活才是他们的常态。

    不排除也有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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