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想到这本书是此前从未见过的,唐奇一边推断,一边翻开下一页。

    除了夹在书页中的一支素白羽毛笔外,便只有一段信息

    【唐奇温伯格】

    知名度:籍籍无名

    追随者:1

    技能:无

    物品:【史奴笔】

    唐奇双眼微眯,目光粗浅掠过了自己惨淡的名声。

    在好奇‘1’是从何而来之余,又仔细打量起【物品】一栏,上面居然记载着一样奇物

    【史奴笔】

    等级:非普通

    介绍:这支羽毛笔似乎储藏着用不完的墨水

    备注: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黄金国之主,“最伟大的开拓者”苏丹艾德尔。

    唐奇拿起羽毛笔,捧在手心仔细端详了一番,怎么看怎么普通:

    “意思是让我一直写下去,不要怜惜你么?”

    他紧跟着翻开第三页,才发现除了打好的分行之外,便是一片空白。

    紧盯空白处,唐奇心头忽然涌现一股莫名的表达欲,让他总想要拿起羽毛笔写些什么。

    “书上说记录故事,就会获得奖励。

    但是却没告诉我记录什么故事,要求真实还是虚构。

    也没提获得的奖励,是物质的还是抽象的……”

    抓了抓自己的卷毛,唐奇有些一筹莫展,

    “既然是‘记录’,而不是编撰,是不是写自己的经历会好一些?譬如写日记一样?”

    这本书来路不明,却清楚记录着自己的身体状况,与所有物品。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唐奇干脆决定写一写穿越以来发生的经过。

    虽然短暂,但应当也算个‘吟游诗人证明自己’的小短剧?

    想到日后需要提高知名度,兴许还有出版的可能。

    于是,他干脆以日志形式,用通用文字,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写下第一栏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拥有一定撰写歌词的能力,唐奇的文笔自然不会差。

    他也不能真当日记去写,把自己做了什么一五一十的记录上去。

    归根结底,还是让它成为一部【自传小说】。

    今天的经历称不上精彩,但也有起承转合,他平铺直叙下来倒也容易。

    只是室外的暴雨实在狂戾,有些让人静不下心。

    断断续续要写到结尾时,抓着浓密卷毛的唐奇,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

    

    第5章 交友术

    敲门声夹杂着熟悉的节奏:

    “砰砰、啪砰砰、啪”

    “哪位?”

    “是安比!”

    “安比是哪位?”

    “安比是安比!”

    门外的嗔怪愈发耳熟,紧跟着敲门声也变得急促,唐奇这才反应过来对方身份。

    想到是第一个跟随自己拍桌子的小姑娘,他连忙起身开门。

    女孩仍然戴着兜帽,将自己的面庞遮在阴影中。

    只是兜帽的轮廓似乎被什么支撑着,显得她有些头大。

    唐奇虽然好奇,但不会主动问什么,只是说:

    “有什么事吗?”

    “姐姐说你可能需要这个。”

    少女怯生生的抬起手,从宽厚的袖子里伸出一柄刮胡刀,紧跟着又缩了回去。

    刀柄用篆刻着银线雕纹,颇为精致,不像是村户人家会购置的。

    “她说没有人喜欢看一个流浪汉表演,你应该把自己打扮地更像诗人一些。”

    “哦,或许是这样的。”

    唐奇匆匆接过,但转而意识到,自己这堪比鸟窝一样毛躁的胡子,如果不进行湿润,怕是要把下巴刮烂,

    “有水吗?”

    “院子里有水桶。”

    “那我还是等雨停了再刮吧?”

    “好哦。”

    安比点点头,却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像是要挪步的意思。

    “还有事?”唐奇问。

    “今天的那首歌,歌词我有点记不太清了,你可以再唱一遍吗?”

    安比有些扭捏,好半天才提出诉求,又连忙解释,

    “安比才不是笨!只是、只是歌词太长了……”

    唐奇有些哭笑不得:“你喜欢那首歌吗?”

    “喜欢。”

    “为什么?”

    “安比也说不出来,但喜欢就是喜欢!”

    像是表忠心似的,小姑娘回答地果断,又利落地摆起架势,向身前挥了挥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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