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定重逢
过你们风格真的差太远了,她写的全是阳光和花,您写的……”

    “小孩子别乱说话。”

    林璟谢打断她,语气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疏离。这些年总有人借着各种由头想靠近他,他早已习惯用冷漠筑起防线。

    索菲亚吐了吐舌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身要跑时又想起什么,对着不远处的街角喊了一声。

    “李忧姐姐!你刚才去哪儿了?我见到见约本人啦!”

    “李忧”两个字像淬了冰的针,猛地扎进林璟谢的耳膜。

    他浑身的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了,握着钢笔的手指骤然收紧,指节泛白。这个名字他在小说里写过三千七百二十一次,在午夜梦回时念过无数次,可当它从一个陌生女孩口中,带着纽约秋日的风撞过来时,他还是控制不住地浑身发颤。

    不可能。

    他几乎是立刻否定这个念头。李暮年说过她醒后改了名字,跟着父母定居在西海岸,这些年他托了无数人打听,得到的消息永远是“查无此人”。

    可脚步像是被钉在了原地,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撞击着肋骨,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他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变得粗重,十年来自以为固若金汤的堤坝,在这一刻轰然崩塌。

    他缓缓地,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迟疑,转过身。

    街角的路灯恰好亮了,暖黄色的光晕漫过湿漉漉的地面,将一个穿着米色风衣的身影笼罩其中。女人站在离他大约二十步远的地方,手里提着一个画夹,被风吹起的发丝贴在她脸颊上,露出的眉眼轮廓,像被时光温柔打磨过的玉,褪去了少女时的青涩,却依旧带着他刻在骨血里的熟悉。

    是她。

    真的是她。

    林璟谢感觉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一点声音。他看着她手里的画夹——那是她那时候最喜欢的牌子,粉色的外壳边角总是被她啃得发毛;看着她风衣口袋里露出的半截钢笔——和当年他送给她的那支一模一样,银质的笔帽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看着她微微睁大的眼睛,里面映着他的影子,像十年前在江州公园的凉亭里,她抬头看他时那样,清澈得能照见人心。

    人群在他们之间流动,有晚归的行人,有嬉笑的学生,有牵着狗的老人,可这些鲜活的画面都变成了模糊的背景。林璟谢的眼里只剩下她,那个他用了十年光阴去等待、去寻找、去书写的人。

    李忧似乎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手里的画夹差点掉在地上。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风衣的下摆扫过脚踝,露出的纤细脚踝上,戴着一条细细的银链——那是当年他在她昏迷时,偷偷戴在她脚上的,后来李暮年说她醒后一直戴着,从未摘下。

    “林璟谢……”

    她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像羽毛轻轻划过心尖。

    这三个字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林璟谢记忆的闸门。他想起十七岁那年,她在凉亭里红着脸说“蒲公英不散,你我不散”;想起她滚下山坡时,他撕心裂肺的呼喊;想起在纽约医院的走廊里,李暮年在电话那头说“她需要时间。”

    ……那些被刻意尘封的画面,此刻汹涌而来,带着滚烫的温度,烫得他眼眶发酸。

    他往前走了一步,又一步,穿过流动的人群,脚步有些踉跄。十年的光阴在他脚下缩短,那些隔着山海的思念,那些写在书页里的遗憾,那些午夜梦回的辗转,都在这一刻有了归宿。

    “你……”

    他开口,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什么时候回来的?”

    李忧的眼眶红了,她低下头,看着自己握着画夹的手指——那上面还留着常年握笔的薄茧,像他小说里写的那样,“她的指尖总带着墨水的清香”。

    “三个月前,”她抬起头,目光里带着点怯怯的试探,像当年那个躲在李暮年身后的小姑娘,“在这边的画廊办展,就……住下来了。”

    林璟然和温乔木站在不远处,没有上前打扰。温乔木靠在丈夫肩上,轻声说:“我就说苏菲亚提到的邻居姐姐眼熟,原来是她。”林璟然没说话,只是看着不远处的两人,眼底掠过复杂的情绪——他比谁都清楚,这十年,他弟弟书里的每一个字,都是写给眼前这个女人的。

    “那本……阳光和花的小说,”林璟谢的目光落在她的画夹上,声音放得很轻,“是你写的?”

    李忧点点头,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随便写写的,没想到……”

    “很喜欢。”他打断她,语气无比认真,“你的书,我都看过。”

    其实他早就该知道的。三年前那本突然在亚马逊爆火的治愈系小说,作者名是“忧忧”,书里提到的江州小巷、灵山的蒲公英、甚至公交车上的白玫瑰,都和他记忆里的细节一模一样。只是那时他不敢相信,不敢奢望,只能一遍遍地把那本书翻到卷边,告诉自己只是巧合。

    “索菲亚说……我们的风格不一样。”李忧的声音很轻,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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