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种自己的老婆和小妾搅在一起,当面颠鸾倒凤的感觉,有些吃味,又不知是吃的谁的。
接过一双双涂了丹蔻的纤纤素手递过来的各色羽觞和高足杯,凌飞光的脸已经晕成了暖玉色,染上了桃花粉,更加美艳动人。
“小郎君,接好喽。”
姑娘们纷纷把红粉绢帛扎成花球扔到他身上,不一会,他就几乎被淹没了。拆开花球看,上面隐隐约约有几行字,他醉着,晕乎乎的几乎看不清。
“这就是传说中的‘粉金盟’吗,我还是第一次见。”牧序惊叹道。
“你别说,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么多粉金盟,我就得过两条。”闻人恒神色复杂,回道。
所谓“粉金盟”,就是酒楼舞女们赠给中意客人的凭证,上面带有签字和几行小诗,若是接出下几句诗,再来酒楼时就可以交给侍者,让他们呈给姑娘,那就可以无偿作陪。
甚至姑娘如果愿意的话,永远无偿陪酒也是可以的。由粉金盟衍生出了不少才子佳人的故事,他们为彼此的才情所倾倒,甘愿结成眷属。
比如《粉金相会》、《粉帛记》、《金粉簿上鸳鸯债》等脍炙人口,汴京城几乎人人都会唱上两句的曲目和小说。
不过,飞光这家伙,只有一张脸吧,可能只认识几个字也说不定,毕竟常年他习武,极其厌烦诗词歌赋,在他眼里,这东西腻歪又矫情,不如去练枪。可惜了姑娘们的诗。
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啊,两人同时在心里叹气。
酒过三巡,三人相互搀扶着离席,凌飞光吃酒最多,也最晕,几乎是被架着走,但还不忘怀里紧紧抱着他那杆心爱的飞花枪。
虽然只是果酒,但对少年们来说,第一次瞒着家里人喝酒,还喝了这么多,实在是醉到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走水啦,走水啦,救命!”
楼里顿时乱作一团。
这时就显出汴京市民的良好素质了,很多人一听乱起来了,就不得不浑水摸鱼。
从头顶扯上一块金纱,偷拿托盘里姑娘们的赏钱,乃至强抢舞女的头饰,卷了金银细软就想逃路。
客人趁火打劫,被抢走财宝的舞女只能无助地坐在地上哭。太乱了,根本看不清是谁拿的。
首饰都是酒楼的,她们每个人都必须高价租赁装扮,一朝被抢走,就是卖了她们也还不起。
她们只是不明白,刚刚金碧辉煌的粉金楼,客人们一个个都装作正经人,怎么一起火就变得野蛮了呢。
哭声、救命声、火烧木头的吱呀声混杂在耳边,凌飞光突然感到很愤怒,他把二人拦下,表示自己不想走了。
二人听到他打算留下来救人,也打算帮忙救火。
牧序和闻人恒作为贵族少爷,真是第一次提水浇火,仗着力气大,还完成的不错,本来就只是小火灾,发现得早,在他们和酒楼伙计的齐心协力下,很快便被扑灭。
幸好是没有烧到建筑本身,若是整个木制的酒楼都在烧,那所有人都得命丧火海。
而武艺高强、迅疾神速的凌飞光则负责追回姑娘们的财物。
只见他行动快如闪电,银枪如飞光在人群穿梭,一看见急哄哄逃窜的窃贼就拿枪杆在下身一敲,他们立刻跪下,几乎失去了行动力,怀抱的珠宝散落一地。
他再赶紧招呼附近的姑娘把财宝都搬走,等事后再分发。
在舞女和乐师们的眼中,这个美如芙蓉的银枪少年简直如同天神下凡,普度众生。
而原先被抢走财物的哭得瘫在原地的瘦小姑娘大声哭喊,向着那银枪少年郎。
“我会永远记住你的,我会报答你的!”
伴随着一件件金银珠宝被追回,堆在箱子中,姑娘和各路客人都发出阵阵叫好声。
累得瘫软的牧序倒在地上。
和他挨在一起的闻人恒则惊叹地看着他手持银枪的身姿,仿佛有某种远古而陌生的情愫在他心中如如烟如雾,他想要抓住这种感觉,却仍虚无缥缈,还没等碰到就消散了,只留他在原地怅然若失。
而此时,三楼一间华丽的雅室外,身穿暗紫色的直缀大袖,身披黑金鹤氅的青年若有所思地向下看。
他想,不知道是不是沽名钓誉之辈,但好美,美人像蝴蝶,他只想把他死死抓在自己手里。不管是死是活。
“含笑啊,他真好看,不是吗?”
“殿下说的是,这位凌公子是汴京城里出了名的俏,奴婢也听几个姐姐提起过呢。”婢女含笑恭恭敬敬地回答,言语滴水不漏,只是双目无神,说话更没有情感起伏,仿佛一尊木偶。
他正恋恋不舍地收回舔舐着凌飞光桃花面的视线,却正好交汇了眼神。
双方皆是一愣。但凌飞光仍未酒醒,还以为是叫好的观众,于是冲他粲然一笑,如牡丹盛开那般娇艳。
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