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见女婿急切地点头,并拿起他的衣甲为他披上,须卜骨都侯连忙抄起刀冲出营帐,看到火光冲天、喊杀声四起的大营,顿时惊怒交加,他的脸涨得通红,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怒吼道:“该死的汉军懦夫,难怪不敢接受我的约战,原来是要使阴谋诡计!”

    伊吾深知此时不宜再战,一把抓住须卜骨都侯的胳膊,急切地说道:“大单于,快撤吧!”

    他制止了须卜骨都侯召集军队反击的举动,这个时候召集军队必然要打着匈奴大单于的名号,但值此时刻打出匈奴大单于的名号,究竟是准备召集军队还是为这些汉军指明方向?

    须卜骨都侯虽心有不甘,但也明白形势危急,不宜再战,但又拉不下脸,所幸女婿和他配合默契,带着几个人拉扯着他将他抱上马,狠狠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

    战马吃痛,四蹄甩动向着汉军尚未围住的东门缺口突围,伊吾纠集了四百护卫紧紧跟随在须卜骨都侯身旁。

    而逃亡途中,马背上的须卜骨都侯依旧不时回头望着仍在与汉军厮杀的匈奴部众,脸上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神色,口中高呼道:“我身为匈奴大单于,怎能放弃自己的部众呢!”

    “你们可真是害苦了本单于啊!”须卜骨都侯一边呼喊着,一边还不停地抹着并不存在的眼泪。

    眼见自家岳父到了此刻还要卖力地表演,伊吾这位好女婿倒也不觉得他虚伪,反倒是对须卜骨都侯有些佩服,以匈奴部众的智慧,这般拙劣的表演反倒能哄骗他们忠心。

    就在须卜骨都侯心中为顺利突围而暗喜的时候,一支汉军突然从斜刺里杀出,为首一员大将身躯健硕,挥舞着一杆马槊狞笑着冲向须卜骨都侯。

    须卜骨都侯看到此人身影,脑海中不禁浮现出数年前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

    当年,他和部众试图劫掠一个汉人大官的车队,却反被击退,那人一路追杀他至王庭,不仅杀了他一百多名部众,还差点要了他的命。

    而他为了保命,在使匈奴中郎将王柔的调解下还不得不低声下气赔礼道歉,甚至跪在地上充当马凳,让那人踩在脚下受尽了屈辱。

    不过须卜骨都侯虽然心中恨透了那个汉人,但他更怕那个汉人啊!

    谁见过一个汉人带着二十来个亲随追着他们两百多人杀的?

    他不仅见过,他还亲身经历过!

    然而随着这一声呼喊,那张与记忆中的那个汉人恶鬼几乎一模一样的面容出现在眼前,须卜骨都侯顿时面如土色,瞳孔猛地收缩,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须卜,可还记得某家董仲颖乎!”

    就像是猎物听见了肉食动物的嘶吼声似的,须卜骨都侯怔住了,旋即惊恐地调转马头拼命逃跑。

    董卓眼见须卜骨都侯向着另一个方向逃去,也定睛望去,见须卜骨都侯竟穿着一身即便是在黑夜中也格外醒目的红色披风,顿时高呼道:“穿红袍的是须卜骨都侯!”

    “休走了须卜骨都侯!”

    随着董卓的呼喝声,汉军士卒齐齐看向了那道穿着红袍的身影,如汹涌的潮水般朝着须卜骨都侯逃窜的方向奔腾而去,马蹄声、喊杀声交织在一起,响彻夜空。

    (4453字)

    

    第183章 丁原:董公,我太想进部了!

    夜幕如墨,董卓豹眼圆睁,浓眉倒竖,暴喝声如惊雷炸响,随着他的挥臂高呼,身旁的士卒也齐声高呼着,喊杀声如汹涌浪潮般席卷而来。

    砍须卜骨都侯的一颗首级,可是要胜过砍下这里的五万多颗匈奴人首级的!

    尽管就局势来说,须卜骨都侯的死对局势的影响绝对比不过这五万多匈奴叛军的死,毕竟南匈奴叛乱者逾十万之众,死了个眼前的须卜骨都侯,还会有下一个“须卜骨都侯”。

    但谁让斩下敌酋首级更具政治意义呢?、

    其背后的象征意义和舆论价值,远非单纯的单纯的军事胜利可比。

    说到底,军事也不过是为政治服务的。

    一众军士如同见到了肥羊的恶狼般嘶吼着冲向了须卜骨都侯,目光如炬。

    夜视能力,这是夜战的最基本条件。

    许多时候并非将帅不懂夜袭或是防备夜袭,而是夜袭的首要条件是凑出一支足以在夜间视物的士卒。

    良家子是什么,不仅要从事正当职业,更要有一定家产。

    身为良家子虽然家中条件未必富裕到餐餐食肉,但至少也是三五天能食一顿肉的,至于更为便宜的动物内脏,则更是广受百姓的喜爱。

    食用动物内脏的习俗自古有之,而到了战国后期开始逐渐兴盛,秦汉时期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就连权贵之家都喜食动物内脏。

    将羊胃用沸水焯熟,加入花椒、姜等调料腌制而成的胃脯,视为珍馐美味,并赋予其雅称为“脘”。

    当然,使用动物内脏的习俗在民间流行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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