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
    仅听了一遍,伊丽莎白格兰特便两眼放光了。

    循环反复后,她忽的一下从座椅上蹦了起来。

    “你怎么了?”

    小姑娘的叔叔也觉得这首歌好听。

    但他没想到自己的侄女会这么的激动。

    “我要看歌词本!”

    小姑娘一边翻着豪华版专辑一边道:“我要学这首歌!”

    “我觉得这首歌能让我收获一个稳定的演出位!”

    既然伊丽莎白格兰特的目标是登上舞台,那为之奋斗便是过去一段时间里她一直都在干的事儿,而她入行的思路也非常的传统,那就是在布鲁克林的酒吧、夜总会里担任驻唱。

    因为纽约这个地方有着很多经纪人。

    只要被其看中,那便能够收获入行的机会。

    先前,她的确没有收获成功,但身边的朋友已经有签约的了。

    现在,她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因为在酒吧里唱大火的歌更容易被经纪人看上。

    什么,有人问,她怎么知道《Love Story》会大火?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

    1、《Love Story》好听。

    2、《Love Story》是伊莎贝拉海伍德的歌。

    就这么简单!

    “喔喔喔凯瑟琳我觉得你的思路可以啊”

    同一时间,洛杉矶。

    一个名叫凯瑟琳哈德森的女孩也冒出了和伊丽莎白格兰特一样的想法。

    生于1984的她今年已有19岁了。

    她9岁就开始上声乐课了,13岁正式学的吉他,17岁就出唱片了,但没有成功。

    因为她当时走的是福音路线,而福音歌的受众的确不怎么大。

    由于她的首专只卖了不到两百张,所以,当下的她成了一个无业游民。

    发专要钱的嘛。

    签她的小厂回不了本,于是就破产了。

    这真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失业后,她在洛杉矶的酒吧、咖啡馆里当起了流动驻唱。

    渴望获得新的机会。

    然而……

    上帝没有降临。

    这让她很是失望。

    不过这不重要,因为她觉得人生就是一场挖矿游戏,即便你失败了99次,但只要能在第100次挖到钻石那便能证明先前的99次全都是排雷。

    So……

    继续向前咯。

    而当下,她便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那就是唱大热歌!博大关注!

    “我一定会成功的!”

    好友的认可让她攥紧了拳头,高声道:

    “我相信我的人生一定会和伊莎贝拉在《The Cli》里唱的一样

    “There''s always gonna be another untain~”

    (总会有下一座山峰)

    “I''always gonna wanna ke it ve~”

    (等待着我去将它移开)

    “Always gonna be an uphill battle~”

    (总会有下一个山坡)

    “Sotis I''gonna have to lose~”

    (很可能令我无法越过)

    “Ain''t about how fast I get there~”

    (不在于我要用多久才能抵达峰顶)

    “Ain''t about what''s waiting on the other side~”

    (不在于山那边到底是怎样的风景)

    “It''s the cli~”

    (这就是攀登)

    “噢这首歌写的真好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种歌呢”

    同一时间,洛杉矶的另一个地方。

    一个叫做彼得埃尔南德斯的小伙子也在倾听伊莎贝拉的迷你碟。

    《The Cli》是他超级喜欢的歌,在看完《好声音》后他就爱上了,因为他感觉自己能从这首歌里汲取到力量,而当下的他最缺的就是力量。

    生于1985年的他今年刚好18岁。

    由于他家里就是干音乐这一行的,他妈妈是夏威夷的一名歌手,老爸是乐队乐手,而他的叔叔则是猫王的模仿者,在夏威夷很有名,所以他从小就玩起了音乐。

    他也模仿猫王,人称小猫王;

    还模仿MJ,人送外号火奴鲁鲁鬼步小子;

    模仿一切……

    这让他打小就很有名儿。

    并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