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危险并没有终结,更大的挑战还在前方等待,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局势,为了更好的保卫祖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理当善用我们手中的力量!”

    “超凡者及其所持有的超凡力量,已经在这段时间以来的生产与战斗任务中证明了其价值。”

    “围绕此核心,本次会议设立四个议程,确定四个改革方向,在法律、教育、经济、军事四个方面,进行有关超凡领域的革新!”

    “大会正式开始,下面进入分组讨论阶段!”

    

    第180章 六大方针 新甫共识

    一场如此规格的大会无论怎么准备,过程往往也要消耗诸多精力和时间,苏寻等人已经本着高度务实的原则尽可能避免了冗长议程,但该走的流程依然一样都不能少。

    第一个进入审议环节的,是法律改革。

    这也是必然,法律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其它几项改革得以推进的基础保障。

    关于法改的问题,在大会之前讨论的最少,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因为太重要,以至于几乎没有分歧,所有人都知道这项改革已经是一个必然,有待商榷的只是怎么改而已。

    而具体到怎么改,由苏寻等人给出部分意见之后,更多工作则交付给了诸多法律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

    这项工作很早就已经展开了,毕竟如此多的法规不可能在会上现场拟定,此时呈现在大会上的,是这段时间以来无数人耗费了诸多心血的成果,大会的作用,便是认可这些成果,并赋予它们合法性。

    法改讨论组一共提交了数项草案,在机构改革方面,将建立超凡事务管理局,以及超凡者调查庭两个单位,前者负责规范超凡者的注册、身份认定、能力评估、行为准则,以及各种日常事务,后者则主要承担起对超凡犯罪的调查惩处。

    具体到法规层面,则有《超凡者行为规范》《超凡者管理办法》以及最重要的《超凡者权责法》。

    关于此,法改小组代表站起身,向着大会做专门阐述。

    “秘书长、总指挥,以及诸位同志。”

    他的声音清晰平稳,带着法律工作者特有的逻辑性,此人头发花白,身形消瘦,在一众超凡者之中,其人显得有些单薄他是个普通人,并没有什么超凡能力。

    然而在苏寻的目光中,他平静而沉稳地翻开文件,在一群超凡者的注视下,不卑不亢的开口。

    “稳定来之不易,秩序是发展的前提,超凡力量是双刃剑,亦是新纪元的重要资源,本法的核心在于平衡权责,明确边界。”

    “权利方面,本法将法定确认超凡者因其特殊能力与贡献,在特定公共服务岗位、高危职业、以及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时,享有优先权及相应津贴。”

    “为此,我们需设立‘超凡者津贴’及专属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其力量可持续服务于社会。”

    付诸于文字,这不过短短两句话而已,但未来值得畅想的诸多变化,皆会因此而获得合法性,在场不少超凡者们微微颔首。

    与超凡者相关的医疗保障独立出来也是应有之义,超凡者虽强,却也经常可能遭到相较于普通人更加难以疗愈的创伤,许多伤势想要恢复,还需特定超凡资源,如今在四阶阶段,这个趋势还不明显,但越到高阶,越是如此。

    其接着又道:“责任与约束方面,严禁任何以超凡能力侵害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基本自由,或破坏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关键基础设施的行为。”

    “为此,我们需设立‘超凡犯罪’独立调查庭,量刑标准将显著高于普通犯罪,同时,建立‘能力使用登记与报备制度’,涉及公共区域或可能产生广泛影响的能力使用,需提前申请备案。”

    作为一部相当基础的法律,超凡者权责法的基本思想实际上相当简洁,关于所提倡的及所要求的,也相对较为宽泛,毕竟法律本身就只是道德的底线。

    不过即使如此,还是令一些民间超凡者略微皱眉,尤其他提出的最后那句,倘若能力使用在公共区域也需被限制,那么很可能只是进入基地市之类的地方,他们便会受到较为严格的约束。

    不过这位代表的声音并未停顿,而是继续汇报起基于这两方面基本思想,延伸出的诸多细则。

    例如对于超凡者的津贴,其中包含对于超凡者进阶大有帮助的灵力结晶,而相关于超凡者的税收,也有针对性的调整。

    对于利用自身能力合法经营、服务社会,例如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或参与对交通线维护的,像猎人公会这样的组织以及一些个人,各兵团,各基地市都将给予税收减免、审批便利等政策支持,未来经济体系重新确立,还可以给予贷款优惠。

    而对于某些以超凡能力获取超高受益的存在,则征收更高比例的税务,引导其间接回馈社会。

    本质上,这部法律的每一项条款都围绕着有关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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